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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侧眸看来,淡淡的说:“上车。” 叶蓁爬上车,惊喜的喊:“表哥,你特意来接我们放学吗?” 盛伦:“我来提前检查你的课业。” 叶蓁:“…………” 他说到做到,手里砖头大的英文原著合上放到一边,亲自看着叶蓁打开小书包拿出作业本,他看着本子上娟秀的字迹,“表妹的字好看。” 王明雪对宿主的培养很用心,宿主书虽然念得不好,但她写得一手好字,无论是毛笔字还是钢笔字,一手小楷写得十分漂亮而且很有神\韵,更别提宿主琴棋书画都通一些,在邺城,也是小有名气的才女。 不过也就如此而已,王明雪和她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你在这里了不起,殊不知去了外面还不能让人多看一眼,不要沾沾自喜,自以为是,那是蠢人才做的事。” 然后宿主就来了宛城。 盛伦在看作业,叶蓁绞着手指坐在一旁,不时偷看一眼,却也没有影响他分毫。很快的盛景从学校出来,他身后还跟了几个男孩子,几人在校门口挥手道别,他单肩背着书包吊儿郎当的走过来,拉开副驾驶的车门跳上车,喜气的模样在看见盛伦的时候规规矩矩的喊了声:“大哥。” 盛伦抬眸看了他一眼,淡淡的嗯了声。 盛景这才注意到他大哥手里还捧着一个小本子,本子下面压了几张试卷,他惊讶的疑了声,在看一旁乖巧坐着的表姐,瞬间幸灾乐祸的笑了出来,好啊好啊,表姐来得可真好,最好能吸引他大哥的所有炮火,那他就轻松了。~\(≧▽≦)/~ 叶蓁一眼就看出盛景在想什么,她拉了拉盛伦的衣袖:“表哥,我们这周考试了,试卷好难的,你给表弟也看看吧。” 盛景气呼呼,呵呵笑着说:“表姐,我成绩可比你好,大哥帮你就好了,我就不浪费这个时间了。” 盛伦瞥了眼身旁娇俏的少女,她编了两条麻花辫,蓝衣黑裙,青春靓丽,此刻在和盛景大眼瞪小眼,他轻咳了声,俩小孩立刻怯怯的看向他,“表哥,我很努力了,考不好我也不知道怎么办。” 盛景说:“嗯,智商在那儿没办法了。” 叶蓁:“……” 盛伦道:“无碍,我先看看,回去你再把你不懂的告诉我,我一一和你说。” “谢谢表哥。” “嗯。” 正说着,盛惠也爬上车,她坐的后座,叶蓁往中间挪了挪,挨着盛伦,盛惠人小鬼大,上了车就靠在叶蓁身上唉声叹气:“真好,这糟糕的一天可算要结束了。” 然后才有气无力的喊了大哥表姐,二哥被她习惯性忽视了。 …… 一行四人回到盛公馆,王明兰和盛世华不在家,盛伦道:“爹娘有个酒会,不在家吃晚饭。” 盛景哦了声,没太在意,扔了书包就跑出去找小伙伴玩了,盛惠也回了房间做作业,叶蓁看向盛伦,盛伦:“走吧,去我的书房。” 叶蓁耷拉着脑袋过去。 在宿主的记忆里,盛伦确实给她辅导过很长一段时间的课业,有些成效,英语也会说了,不过后来盛伦过于忙碌,补课只能放下,宿主很是高兴,盛伦平时的时候很好,可当他认真起来,就忍不住叫人害怕。 叶蓁想着,这补课也补不了多久,过段时间就好。她也不是不会,又不能真的会,所以盛伦给她补课的话,她决定他讲两遍就一定要会,这样省事又省力。 不过盛伦果然是不一般的,给她讲起课来条理分明有条不紊,他的学识和能力都非常厉害,如果不是后来出了事,他绝对会成为十分厉害的学者,会有着灿烂又辉煌的人生旅途。 只可惜,英年早逝。 盛伦看了眼身旁脑袋都快埋在桌子上的少女,她侧脸白皙清秀,垂着眼帘,小扇子似的睫毛眨啊眨,“表妹?” 她抬头看来,雾蒙蒙的眼睛茫然的看着他,他抬了抬眼镜,无奈道:“休息一会儿,我让人给你送些点心来。” 她果然笑起来,松了口气:“不用啦,我自己去拿。” 一溜烟的跑出了书房,没一会儿又回来,趴在门檐伸出一只小脑袋:“表哥想喝什么吗?” 盛伦道:“我不用。” 叶蓁想了想:“那我给表哥拿杯白开水吧,讲了这么久,肯定渴了。” 盛伦这才说好。 叶蓁下楼,盛景也回来了,躺在沙发手里拿着最新款的游戏机玩叠方块,这游戏机是盛世华的弟弟盛世龙从国外寄来,一到家盛景就抱着不撒手,是他的最爱。 此刻盛景玩着他的最爱还有心思和叶蓁打招呼:“表姐,念书好玩么?” 叶蓁理都没理她,去厨房断了糕点和白水就上楼了,盛景还在后面说:“唉,谁叫我太聪明,享受不了大哥补课的乐趣。” 叶蓁想说,都等着,等她期末考肯定惊倒一大片! 到时就有人替她享受大哥补课的乐趣了。:) 至于她为什么能考好,那肯定是大哥教得好呀。 …… 次日一早,叶蓁起床下楼,盛世华和王明兰昨夜很晚才回,此刻正在房间补觉,盛景和盛惠也没起,就盛伦坐在餐桌前,干干净净的衬衣西裤,清雅冷淡,吩咐说:“去叫盛景盛惠起床。” 叶蓁坐过去,说:“表哥早。” 他嗯了声,说:“今天可能没办法帮你补课,今天要去给陈昱父亲祝寿,你可以好好玩耍一天。” 叶蓁喝了口牛奶,笑着嗯了声。 心思微动,陈昱,叶蓁知道他,在宿主的记忆里是个占据不少位置的男人。 之前就说过,王明兰王明雪俩姐妹关系很好,虽然不同城,但一年也会聚一次,所以俩家的小孩关系也不错,王明兰也经常接宿主过来玩,所以宿主在宛城这边并不能说是完全的一片空白。 她见过不少人,也认识不少人,只是因为相处的时间很短暂,并没有什么知心的小姐妹。 这个陈昱,应该算是宿主的初恋情人。 就是在去给陈家祝寿的这天,温文尔雅举止风流的陈昱一下就跳进了宿主的心,她喜欢上了他。 十五岁的少女情窦初开,以为喜欢就是一辈子。 陈昱长她四岁,和盛伦一样是大学生,俩人还是同学,同校不同系。 宿主到底年少脸皮薄,喜欢也只能暗暗藏在心里,但只要一有机会,就总是会出现在陈昱面前,就为了多看一眼。陈昱又是什么人?他经历过不少女人,也喜欢约着人去歌厅玩耍,宿主以为藏得很深的喜欢全被他看在眼里,他不明确点破,也不避嫌,反而若有似无的接近,有时还说一些让人想入翩翩的话,让宿主越陷越深,以为他也喜欢她。 他大概是喜欢的,当然更多的还是趋向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