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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5

    所以难以高攀。你想要忘记她,却又被她迷得找不着北,简直想她想的夜不能寐。

    雪兰来自后世,见识过无数繁华,一百年前的这座大城市虽然繁荣,但也比不上后世的多数城市,但见识过它之后,仍然会为这个处在特殊时间和地点的城市着迷。

    提到沪市,就不得不提一个词——租界。

    租界是什么呢?说简单点就是国中之国,华夏人不能干涉租界的内部事务,外国人在租界内自己制定法律,派驻总督,更别提军队、警察开驻了,所以租界里国人是二等公民,外国人倒是很嚣张的。

    那种嚣张到什么程度呢?几年前工部局公布外滩公园规则,其中第2条“狗与自行车不准入内”,第3条“华人不准入内”。随后不久,外滩公园门口出现了一块白底黑字的木牌子,上书英文“d”,即“华人与狗不得入内”。

    同时租界也是整个沪市最繁华的地区,比如早期的外滩就是一个对外贸易中心,这里洋行林立,贸易繁荣,有东方‘华尔街’的美称。

    当时的租界主要有英法租界和公共租界,英法是老牌帝国侵略者了,很早以前就对半分了外滩,公共租界则主要是英美共同的租界。除去这些地方和老城区,剩下的沪市是刚刚从江苏分出来的,所以并没有繁华到那里去。

    雪兰她们现在就来到了公共租界,穿越美租界的那条路上的一座饭店里。

    一进房间,所有的人没干别的,就睡了个昏天黑地,一直睡到第二天。

    雪兰毕竟是个小姑娘,精神足,睡一觉起来就活蹦乱跳了。李氏和丁氏她们却都有点恹恹的,许大姑娘在火车上折腾病了,到现在还躺着呢。

    李先生找来了,问雪兰的打算。

    ☆、第56章

    “报社也是看先生的意思,您和几位作者都是来沪市避祸的,不知是想租房子还是买房子?”李先生问。

    “其他几位作者都是怎么想的?”雪兰问。

    “哦,有买有租,毕竟现在北方形式不明,不过全国统一形势还是可以预见的,张大帅在北边自立为王,此乃不义之举啊。一旦全国统一,南京作为国民政府,自然还是南方的发展情形更好,所以我建议您在南方买些产业。”

    南北情况果然是不一样的,南方普遍对革命军北伐持高度的赞扬态度。

    历史的脚步难以阻遏,无论是在沪市还是北平都一样的,除非提前躲去重庆或者香港。李氏她们总想着北边战争结束了就回去,可是在雪兰的想法里,离开了就很难再回去了,不单单是因为交通不便,更是因为北方不会平安,只会越来越乱。

    雪兰想了想说:“还是买一套房子吧,离报社近一些最好。我家一共四个女人,没有别的要求,只想寻一处安全的居所。”

    “这个我晓得,您放心吧。”李先生说。

    几天后,雪兰她们被李先生送去了新的居所,一桩居民楼的五楼,是打通了两个临户的房子,有六七间房,花了四百块大洋。

    只是日常生活遇到了不少麻烦,光语言不通就是个大问题,上海方言属于吴语方言,出门买个菜,也只听到满耳朵的#¥%……&。

    第一次来南方的北方人是很新鲜的,反正李氏和三姐看什么都新鲜。

    雪兰也很新鲜,时隔多年,她再一次吃到了南方汤包、南瓜饼、糯米藕、酒酿圆子……还有美味滴炸臭豆腐。这不是在后世那个物流很畅通的时代,所以很多东西在北方是吃不到的。某天早上李氏买回家的粽子吃出了rou馅,弄得三姐这个从没吃过rou粽的人一惊一乍的。

    李氏说:“这有什么,你们还记得黄姨娘吗?她就是南方人,月子里非要吃rou粽子,我还当什么稀罕物呢,一点不好吃。”

    雪兰说:“咱们华夏的地域太大了,一个地方的人一个口味,都是从小吃到大的,并非真的是什么山珍海味,而是有种家乡的味道,所以让人难以忘怀,所以都是内心深处最美味的东西。”

    说道这里,三姐忽然叹了口气:“我想吃辣白菜水饺了。”

    李氏她们都是东北人,现在却离东北十万八千里了,只看地图也隔着大半个华夏呢。

    “辣白菜可没有,咱包rou包子吃。”李氏笑着说。

    许编辑一家也在沪市落脚了,住处离雪兰家不远,他太太经常来串门子,毕竟她也不认识几个熟人。

    “没想到咱们刚来沪市,北边张大帅就撤出了北平,根本没在城里打起来,早知道咱们就不着急走了,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丁太太叹道,“物价倒也不贵,就是出门买个菜都要掰扯很久,我听不懂这里人说话。”

    李氏也一脸悔恨:“就是,早知就不在这里买房子了。”

    “孩子他爹也不知道哪儿来的劲头,一天到晚在外面跑,连我们家大姐都整天在报社不回家。”

    “我听三姐说,报社给许编辑升官了,人家报社看重他,自然多依仗。”

    丁氏听了这话很得意,却腼腆地说:“说起来大城市也有大城市的好处,你们去过百货商店了没有啊?前天老许带我们去遛了一圈,真厉害。就是里面的东西太贵,我们啥也没买就回来了,你不知道,我看到一条床单,竟然卖一百块大洋,说是什么国的什么维斯。”

    “哎呦……”李氏瞪大了眼,“莫非是金丝掐的,一百块大洋……床单而已,有钱也不买这玩意。”

    雪兰正站在阳台上,七月的沪市又热又闷,热得她浑身是汗,此时她特别想去几条街外那家咖啡馆里坐坐,听说里面提供冰凉的啤酒。

    她旁边放着一份报纸,是,上面有一条新闻,被粗大的黑体字着重标的了。

    是政府赞扬北方商业联合会的,因为他们又筹集了三十多万的粮款运往陕甘。会长王先生说,其中五万的善款是他特意又拿出来的,因为有感于一位侠士的慷慨之举。这位侠士捐了二十五万,只是不愿把名字透露给公众知道,他要感谢所有捐钱的人,无论多少,都是侠义之举。

    这份报纸被雪兰裱起来了,也许没人知道故事里说的人是她,但她自己知道。

    就像泰戈尔的诗里写的那样——天空不留下鸟的痕迹,但我的心已飞过。

    这就足够了。

    沪市跟北平的生活是很不一样的。这里的生活更接近于后世,比较开放。

    那种感觉就像北平还是一位裹小脚穿古装的封建妇女,而沪市却已经在厚厚的裙子下穿上了吊带袜和高跟鞋。

    在北平的时候,雪兰她们一天到晚待在家里,出门也不敢瞎逛。可是在沪市,女人结伴逛商场,看电影已经是稀松平常的事了。

    不过李先生对雪兰一家却是很小心的,毕竟雪兰是报社的摇钱树,怎么小心都不为过的。

    有一天他来雪兰家拜访,神情却犹犹豫豫,直到他起身告辞前,才小心地拿出了一本小册子,尴尬地对雪兰说:“先生勿怪,我也是为先生一家的安全着想,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