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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9

    “发烧了?”

郑爽吸了吸鼻子,咧开嘴又笑了,“我爸的秘书说我一年四季都在发sao~~”

轰的一声,窗外响起雷声,惨亮的的电光将夜色一分为二,转眼间倾盆大雨沉重落下。

李斯特看了看外面,又看了看抹掉泪水破涕为笑的郑爽,这家伙变脸比换衣服还快,不过刚才那个因为泪光扑朔变得秀气柔和的面容,倒是还残留在李斯特脑海里,“去洗澡吧。”他说,“雨太大了,你今天就在这里睡吧。”

窗外雨声哗啦啦地作响,雨水冲刷着阳台的瓷砖地板,和玻璃窗,留下一道道不规则的湿漉痕迹。

高手过招 番一 李斯特VS郑爽 第三章

郑爽洗澡的时候心情很好,天知道,李斯特叫他留下时,他感觉他的手都软了。他很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好像身上绑了一个氢气瓶,带着他整个人一直往上飘啊飘。

热水冲击在肩头和胸膛上,加速了血液的流动,他朝下一瞧,嘿,他的小儿子竟然有了反应。

他索性背靠上瓷砖墙壁,把手放在身下抬起头的雄性象征上,一点不带犹豫地抚弄起来。

“李斯特……”他轻轻唤着室外男人的名字,呼吸渐渐粗重紊乱,快感袭来,将理智烧灼殆尽,水流哗啦啦地喷在身上,脚下的地面上,四周白雾朦胧。

快要抵达巅峰的时刻,他眼神迷离地在脑海勾勒出男人的面影,接着,绷紧到极致的欲望蓬勃喷发,白浊的液体向前射出很长一道弧线,随着热水一起流进下水道。

从未感觉过这样热情的心情。

从未体会过这样难以言喻的思念。

这感觉虚幻缥缈捉摸不清,但你却很想抓紧它。

激情的余韵尚未散去,郑爽倚着还没被浴室内气温渲染的瓷砖墙一下一下喘着粗气,直到这一刻他才明白,过去二十多年的人生里,他恐怕从没爱过任何一个人。

这些太过真实的欲念,甚至惊吓到了他自己。

他站直了身子,用手抹掉喷在对面墙壁上的体液,再拿着花洒冲刷干净。

走出浴室之前他又确认了一遍,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二十六岁才情窦初开,慌乱的情绪让他心猿意马。他做了个深呼吸,换上原本那副玩世不恭的笑脸拉开门出去,右手边是厨房,李斯特正坐在桌旁翻着商业杂志。

察觉到郑爽出来,李斯特眼也不抬地问,“洗够了?”

郑爽笑嘻嘻地拿毛巾擦着湿漉的头发,“其实我还能洗得更久。”尽管他已经洗了将近四十分钟。

李斯特到不怎么在意时间,只是问,“洗那么久不无聊?”

“窝可以唱歌哇!”郑爽咧开嘴,边笑边唱起印度歌曲来,“嘟噜噜噜噜噜噜嘟噜噜噜~啊kei苦力hou亚hou奔呐~”

似乎是一首印度民谣,印度语发音是否标准还未可知,总之……他唱得没有一个字在调上。

李斯特很想叫他别唱了,但是郑爽却真是唱得很高兴的样子,所以李斯特也就皱着眉继续看杂志,没吱声。

可郑爽还真是没完没了了,越唱越起劲儿,越唱越荡漾,“呀黑咿呀鲁黑gou咦~马sei啾~劲家打黑~~”

李斯特觉得他不能忍了。

合上杂志放下,站起来走到郑爽面前,狠狠就给他脑袋上来了一拳。

“嗷!!”郑爽熟悉的惨嚎声传到耳里,这些天类似的叫声李斯特已经听过很多遍了,“你真吵。”

听李斯特这么一说,郑爽立刻咬着嘴唇不出声了,瞬间服硬的态度仿佛在说‘我就是欠揍’一样。

不知什么时候就连李斯特自己也都开始习惯这种郑爽不定时抽风,然后被他揍完变老实的相处模式。他一个好端端的独善其身主义者硬生生地被逼成了一个暴力狂……

李斯特去洗澡了,郑爽一个人蹲坐在厨房的靠背椅上,突然下雨降温,而他只穿了一件背心就出来了,现在觉得有点儿冷。外面还在狂风大作,雷电交加照得房间里一阵阵青白,煞是吓人。

巨雷惊响后,他整个人都蜷缩成一团了,妈蛋!这是要把人往死里虐啊!他最讨厌打雷了!

李斯特洗澡的速度不算快,但也不满,约摸着20分钟就出来了,没穿衣服,胯间挂着一条短浴巾,白人想要保持身材比黄种人更难,一到三十岁便极容易发福,但李斯特身上一点看不出这种迹象,相当宽阔的胸膛肌rou壮实饱满,浴巾勾勒出臀部紧致的曲线,手臂和双腿的线条也堪称完美。

暖色灯光照耀下,那具高大健硕的躯体异常诱人。

当事人完全没发现郑爽眼中血脉贲张的欲望,自顾自擦着头发,淡定得就像把对方当成了透明空气。

郑爽可淡定不了,险些直接把鼻血飞出来,“李斯特,你好白。”

“你更白。”李斯特从墙上的挂钩摘下一条速干毛巾擦拭头发,边擦边补充道,“脑子。”

窗外又是一道雷,郑爽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呶呶嘴说,“我想跟你一起睡。”

湿漉的金色发丝下,一双明亮的眸子朝他看了过来,“你怕打雷?”李斯特问他。

就算不怕打雷我也想和你一起睡,郑爽在心里说着,然后继续傻笑,“你咋知道捏?”

“只有傻子看不出来。”李斯特总觉得郑爽那表情有点像痴汉,他摇了摇头,算作屈服,“事先问一问,你睡相怎么样?”

“呃……”郑爽拖着长音,思考半晌道,“不知道哇,我又不可能睡觉前把眼珠摘下来放床边看着,不然你帮忙观察观察?”

高手过招 番一 李斯特VS郑爽 第四章

灯暗了,心中的火却没能被扑灭。

这是个一点都不安宁的夜晚,郑爽躺在床上,李斯特就睡在他身边,如此接近又如次遥不可及,他感觉雨声和心跳声交汇在一起,就连脉冲都被逆流。

喉咙干涩地吞咽,他攥紧了拳头,手心在流汗。

躁动的夜。

漂浮的心。

熄灯后的半小时,郑爽想了很多,他甚至回忆起他自己的初恋。那是当时同班的男孩,断断续续交往了六年,终于在24岁那年分道扬镳。对方成就优异,毕业后进入银行工作,但因为不懂得溜须拍马,又不知道如何做好客户关系,而不被行长看好,事业上不得志,导致四年过去了,还是个普普通通的小职员。

分手是对方提出来的,郑爽至今还能回忆起男人当时的懊恼受伤的表情,那晚上他们都喝多了,男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