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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5

    些时候打量自己的眼神还是让自己很难过,但是渐渐地,她发现其实那些人都是些好人。虽然说话比较粗鲁,做事很多事情也比较随便,偶尔也会带著伤,却都是些说话很直、做人很磊落的人。

和这些相处,要比以前和那些看起来很体面的大人们相处起来轻松很多。在这里,人想要说什麽就可以说什麽,没有人会堆起那种虚假的笑容。她不需要努力控制自己的面部肌rou强迫自己堆起那种如同洋娃娃一般没有生气的笑容,只要做自己就可以了。不用故作矜持,想要大笑的时候就可以放生大笑。这里没有人会训诫你不守礼仪,只会有人陪著你一起大笑。

时间过得很快。她意识到的时候,才发现距离一般学校开学的时间已经不到两个星期了。在外面的这一个多月,她差不多每周会回一次家,处理家里的一点事情。而这次她回家,她以半威胁的方式让家里的女佣充当她的监护人,然後撤销了自己原本学校的学籍,转学去了连慕穆所在的学校,并且成功编入了连慕穆的班级。

她走到自己的书桌旁,从自己的随身皮夹里摸出了一把小钥匙,打开了书桌最下面的抽屉的锁。抽屉里东西不多。她从里面拿出了几张纸。那是她在那个学校时候所收到的成绩单。只是很简单的一张打印了各科成绩外加总排名的纸头罢了。但是,这几张纸却是她细心珍藏著的。

关於那间学校的大部分东西都被处理了,现在她手上的,能够证明自己确确实实在那里呆过的只有这麽几张纸而已了。这个班级、这个学号,是只有在那里的自己才拥有的东西。那是她过得最为轻松、也最为真实的几年。

想到那时候,老师说要介绍新同学、自己走进来时穆穆所露出的惊讶表情,还是会觉得很有趣。穆穆也说了,她原本以为自己上学了就会回去了。而自己在上学前的确也回了自己原本住的那个地方,却在第二天以那种方式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她的手轻轻抚过那已经有些泛黄,上面也有皱痕的纸头,慢慢回忆著那时候的点点滴滴。

路笙还是第一次来到这种学校。以前她所就读的,都是些真正意义上的贵族学校。这里的生活和她以前真的是截然不同。起码,她们的校服就不是这样臃肿显得很是劣质的运动服。也不会有老师说“头发不许披下来”、“刘海不能超过眉毛”、“不能打耳洞”、“不能戴首饰”之类的话。

不过对於她而言,对这些不同也只是觉得很是新鲜罢了。经过了一个多月的小饭馆打工生涯,她已经很适应这里的生活了。

而这里的学习的课程也和她原本学校不太一样。这里没有经济课,也没有那麽多英语课,不用修那些外语,更不需要参加那些如同新娘课堂预备班一般的课程。而上课的时候,学生睡觉老师也不怎麽会管。

这个学校并不差。算是整个城市不错的高中。但是,就像是很多高中都有的那样,连慕穆和阿浩他们都是体育特招生。连慕穆的特招项目是短跑。每个学年开始的时候,都会举行校级运动会。那个时候,路笙第一次看到连慕穆穿著无袖背心、运动短裤在深红色的百米塑胶直道上奔驰的样子。如同小鹿一样飞驰出去,很快就把同组的人甩在後面。

而在决赛的时候,路笙还是第一次看见,在短跑决赛的时候,第一名和第二名之间差了十五六米的距离。

而两百米赛跑的时候,连慕穆也拿到了第一。那个时候连慕穆捧回两个第一凯旋回到班级所在的位置时候,那个笑容真是太棒了。有些不好意思,但是又透著骄傲带著自豪,她一直在笑。一直在看台上帮她加油、声音已经完全哑了的路笙只能递水给她,拉著她坐在自己身边。

新的高中生活就这样开始了。每天路笙都和连慕穆一起上学,然後一起放学。连慕穆要训练的时候,她就在教室自习等著她。晨练的时候也和她一起去学校,而後在教室里面补觉。

她回到那个原本她住的地方的时候越来越少。差不多一个月一次。而在难得父母回家一趟的时候,她才会回到家,脱下自己身上在外面买的随便的衣服,穿上为她定做的淑女裙,堆起如同洋娃娃一般的笑脸,和父母一起共进晚餐。

她面对著父母甜美的笑著,而後心中不断地冷笑。但是这样对她而言是必须的。毕竟,她必须要好好保护自己在外的生活。

她真正的生活。

但是,不管她怎样辛苦地隐藏,还是会有暴露的一天。

这样的生活能够持续二十个月,她是否应该庆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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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文果断扔!终於更新了~

今天见到接待的留学生了。唯一那个德国籍的大四男生还是很帅的,hohohoho~他女朋友超级可爱的!

☆、如梦境的现实总有消退的一天

时间缓缓推移著。但是在路笙看来,这样的生活却带动著时间快速前移。快乐的日子总是过得特别迅速,伴随著充实。一晃眼,一整个学年过去,再一晃眼,时间已经到了四月。期间自然也发生了大大小小、家里家外的事,但是在路笙看来,却没什麽特别重要的。最令她记忆深刻的,也就是在高二过了半个学期後,连慕穆就向她的男朋友阿浩提出了分手。分手理由很简单,是因为阿浩喝醉了酒,而对路笙动手动脚。

在场的自然不止路笙和阿浩两人。原本,只是大家一起出去闹闹,而後随便在一家小酒吧喝点酒。那里并不是什麽正规的酒吧,而店主也和带他们过去的一个学长认识,便给他们开了一间小包厢。连慕穆自然也在。能让路笙去那种地方的唯一理由只是连慕穆。

对於大多数人而言,酒喝多了,人的话自然也跟著多了,紧接著,不必要的动作也多了。阿浩开始还比较收敛,只是多瞄了路笙几眼,路笙只当是没看到。而後听到的人都能听出来,他说的话都折射著路笙,路笙也只作不知状。再後来,趁著连慕穆外出叫酒的时候,阿浩直接扑到了路笙的身上。

对於他突然的动作,路笙的身体再次僵硬,而旁边的人大多只是看好戏的心情罢了,只是唏嘘著起著哄。还未等路笙作出更多的举动,她就感到自己身上原本重重压上的质量突然不见了。而後便看见阿浩被斜躺在一边的沙发上,连慕穆就在他面前。狠狠甩了阿浩一个耳光,连慕穆冷冷道:“真是个不要脸的男人。”

虽然没有明确表示分手,但是自此以後,连慕穆没有和阿浩说一句话,就算是看他一眼都嫌多余。刚开始阿浩还会来找找连慕穆,後来便没有来过了。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