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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3)

    

高中(3)



    虽然只是磕破了皮,但说不疼是假的。可又庆幸还好没有掉块rou,否则父母又要担心了。

    陆继扬看着伤口忍不住叹了口气,叹气声结束,四周又恢复了安静,但他清楚的听见这份安静下传来的脚步声和狗爪子抓地的声音。

    他慢慢回头,看见发着亮的一双眼眸浸没在黑暗里。

    是那条几分钟前才咬了他的狗,但这回它戴了嘴套。陆继扬下意识的躲到电线杆后面,看着一人一狗慢慢朝自己走过来,直到路过自己。

    但牵着狗的人,在三步远的地方驻足。

    陆继扬看着她停下脚步,立刻将脑袋转过去,假装没有再看她。

    “对不起。”

    三个字说的很快,但很清楚。

    很简单的三个字,陆继扬却一乐,即便这是周摇也应该道歉的。先前还觉得倒霉,但一瞬间觉得反正只是磕点皮,也不是什么大事。

    周摇也:“你喜欢喝什么饮料?”

    陆继扬听懂了,这是要赔礼道歉:“奶茶。”

    男生大都不喜欢甜食,但陆继扬不一样,他喜欢奶茶,还是标准甜度,七分五分都不行。店是陆继扬挑的,一家看上去很破的店,还不能用手机支付。

    举着付款码的周摇也有一些尴尬,最后还是陆继扬拿了现金出来。

    当天陆继扬就拿到了周摇也的好友,通常为了男生的自尊,当周摇也提出要转钱给他的时候他应该拒绝,但为了好友位,陆继扬接受了抠门男的人设。

    店破,奶茶自然也不怎么美味。

    果然是穷乡僻壤的东西,周摇也心想。

    只喝了一口整杯奶茶便被她扔进了垃圾桶。

    “不好喝吗?”陆继扬看见了她扔掉了奶茶。

    周摇也嗯了一声。

    “那重新点一杯吧。”

    她拒绝:“不用,店看上去不怎么卫生。”

    陆继扬没接话,回头看着那家那奶茶店的大叔,几根白丝已经悄然出现,他的衣服虽然干净,却已经洗的发白。不远处那家品牌奶茶店门口排了不少的人,和他店门口的寂寥对比可鲜,他那刚上小学的女儿拿着课本和他说这话。他拿出一张五块给她,小孩儿开心的跑去了旁边的小卖部。

    陆继扬收回目光,再望向周摇也的时候,她已经走远了。

    这么一条像狼的狗给周摇也赚足了回头率。直到一个路过的带孩子的大叔看见了,自以为很有礼貌的用鞋碰了碰饭兜,他身旁的小孩胆子大学着家长的动作,只是没有控制好力度,惊得饭兜起身:“你这条是狗吗?多少钱啊?”

    周摇也不悦,反问:“你的鞋多少钱?”

    问题奇怪,男人一愣:“一百出头。”

    “也就是说你刚刚用你一百块的鞋碰了我每个月花五千元伙食费养大的六万块。你配不配心里没点数吗?”她抬眸的动作极缓,表情的怒意和别人想揍她的情绪成正比。

    面前的男人开口是滨城方言,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不是什么好话。

    她牵着狗想走,一直跟在自己身后的男生却上了前,挡在男人面前。

    “裙子短就是所谓的不要脸,有这种想法的大叔你才真的低俗吧?没有经过别人意见用脚碰别人的宠物,大叔你也不对。她说话是不怎么好听,但你用那么脏的话说一个女生说就很有素质吗?”

    周摇也这才发现面前的男生很高挑,比她高出一个头。背脊清瘦却不瘦弱,他身上有有好闻的杏仁味的,和这座沿海城市的咸腥味是那么的格格不入。

    很多年以后每当周摇也想到他,就会发现他的温柔和她的生活也是那么的格格不入。

    走到拐角口,再往前他们就不顺路了,周摇也发现他似乎想送自己回家的心思。看了他一眼,晃了晃手里的狗绳,意思很明确。

    这么一条狗比他有安全感多了。

    往返家的路上,周摇也牵着狗走去了白天她遇见陆继扬的海滩旁,无云的夜晚,这里的月亮望着比首府的要好看许多。

    饭兜压低着自己的身体死死的盯着面前的小海龟,它总是那么保持警惕,保护着她。

    周摇也喊了一声饭兜,他立刻转过身跑到周摇也身边,用毛茸茸的脑袋蹭着她的小腿,这个动作从它还小的时候就保持到现在。

    那时候她一只手就能拎着走东走西的小狗已经长大了,陪着她熬过了一个又一个难以入眠的夜晚:“所以啊,有些人连狗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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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需要默写交作业的早自习都是一场兵荒马乱,林桥又躲在树立起来的课本后面吃早饭,鱿鱼的味道却怎么都盖不住。比起meimei林溪的一丝不苟,他总是显得混账许多。

    手抓饼的酱料还在嘴边,他问起了陆继扬为什么这两天怎么没有出来玩。

    饭兜咬的后脚跟虽然不严重但走路的时候鞋子磨到后脚跟还是有些痛,陆继扬还没有想好借口。语文老师不知道是闻见味道了,还是用他黄豆一般大的眼睛看见了林桥无用的课本遮挡。

    林桥被罚了擦了黑板,这个问题被打断后也没有了下文。

    刚开学的体育老师身体还很强壮,课还能上。

    磨破的后脚跟让陆继扬坐在场边和班里其他男生聊起了NBA球赛或是游戏,话题不断,直到林溪走过来把林桥东西给他,让陆继扬转交给球场上的林桥。

    围在一起的男生不知道怎么将话题转到了林溪身上,夸赞的话很多,聊着聊着陆继扬听见了周摇也的名字。

    有个眼尖的男生看见了小卖部门口的周摇也,她一个人站在门口,身影独单。

    “我听说她们班的女生都不是很喜欢她。”

    “中午吃饭我就看见她一个人坐在那里,可怜啊,如果不是心有所属我都想过去和她坐一起。”

    “你心有所属谁啊?”

    “王祖贤。”

    “她很出风头,好像这次市里有英语演讲比赛都换成她了。”

    他们的话一字不落的进了陆继扬的耳朵里,抬头在望去她的身形愈加显得清瘦。林桥下场的时候看见陆继扬目光所投的方向,顺着望去正是周摇也。

    林桥蹙眉,朝他喂了一声:“你怎么了?”

    陆继扬把林溪给他的东西递给林桥,有些不舍得收回目光。他把刚才听到得话转述给林桥,林桥嗤声:“她这种女生不是最喜欢出风头吗?”

    听懂林桥话里的态度,陆继扬噤了声。

    很久之后林桥知道了陆继扬和周摇也的那段无终的感情,他说起自己从第一眼看见周摇也就讨厌她,原因简单,林桥说:她看面相就不是个好人。

    那段感情的结果证实了周摇也的确不是个好人。

    毛姆在中写道:只有诗人或圣徒才坚定不移地相信在沥青路上浇水能种出百合花来。

    陆继扬自嘲,自嘲自己就是这句话里的诗人和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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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放学后,他们照常光顾奶茶店。人手一杯后,沿着长坡路慢慢走着,三两结队而行,有说有笑。

    周摇也正巧看见这一幕,她还没有来得及收回目光,走在她前面的陆继扬回过头。

    视线在空中相撞,周摇也率先错开目光,调转方向走向海滩。

    林溪感觉到走在自己旁边的陆继扬驻足,她没有搞清楚状况跟着停了:“怎么了?”

    陆继扬朝他们打了招呼:“你们先走吧。”

    一行人目送着他往回走,穿过马路,走下石阶。

    沙滩上有不少身影,但只有一抹背影是站在原地,那是周摇也。

    林溪不由自主的握紧书包的背带,她喝奶茶的心思跟着陆继扬的背影一样走远了,随手将奶茶扔进旁边的垃圾桶。

    海边的落日周摇也见得不多,不,应该说落日她本来就见得不多。

    首府高耸的钢铁森林让她看不见天空,以前通常这个时候她还在教室,听外教说回答上课没有听懂的知识点,又或者和同学组成的学习小组在为历史课布置的论文而烦恼。

    她没有办法一天看四十四次夕阳,但她能把四十四次分量的难过融到一次去看日落。

    陆继扬用蹩脚的借口开启了话题:“裴奶奶吃了药好点了吗?”

    “不知道。”她说的满不在乎。

    说话间她的视线没有移动过,静静的看着悬在空中半藏在云后的太阳。远处的港口一辆辆返程的渔船卸着货,山头有一座香火不断的寺庙,二十米的观音和半山腰的教堂屋顶高耸的十字架都格外的显眼。

    周摇也回过神来,发现他还在,余晖仍旧刺眼,他眯着眼睛学着她的样子眺望这片他从小看过很多次的大海。这里的街道,这里的海和海滩,他太熟悉了,陆继扬找不到什么可以欣赏的地方。

    发现她看了许久的教堂,陆继扬做起了导游:“周末会有不少人去做礼拜,不信教的人也可以去玩。”

    她只是哦了一声,转身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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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摇也不擅长猜人年龄,所以面前这个精神抖擞但胡子花白的神父,她估摸不出他的真实岁数。

    她去的时候教堂没什么人,神父见她面孔很陌生,猜测不是旅人就是非基督教徒。

    诚然,事实如他猜测。

    周摇也从不觉得自己是滨城的居民,她只是突然造访这里又被迫留在这里的旅人,她也不是虔诚的基督教徒,她是个看完阿兰的读者。

    “有什么可以为你答疑解惑的吗,小姐?”

    周摇也坐在第三排的长椅上,望着墙壁上的十字架摇头:“我不信这个。”

    神父不恼,只是笑了笑:“但你还是来这里了。”

    阿兰说宗教信仰的诞生依托于两大核心点,简单概括就是:第一,人类在本性里的私心杂念和暴力冲动,但在社会群体中又不得不和谐相处。第二,现世中有太多痛苦和烦恼,而人类的灵魂和rou体承载有限,他们便需要将一些苦痛寄托给神明或上帝。

    她正好有这两个苦恼。

    周摇也没办法和同学相处。

    周摇也又承受着前所未有的负面能量。

    她发自内心的讨厌这里的一切,她无法和这里的街道山海和平相处,她至始至终不能接受环境的转变。这副习惯了大城市快节奏的rou体,在滨城这种宜养老的地方快要死了。

    “我讨厌这座城市,但我又无法离开。”周摇也从口袋里摸出薄荷糖盒子,倒了两颗在手掌心,客气的抬起手:“要吗?”

    神父拒绝了,他坐到了和周摇也相隔一条过道的邻座上:“为什么讨厌?我第一次来滨城就被这里的海景折服了,这座城市很美,这座城市的人也很友好。”

    因为美就要喜欢吗?她还看过更美的风景,在美国西部地区的公路上,那是黄昏时分,天光瞬息万变,从石头森林上方泛开的晚霞,火光的红,夜晚原本的深蓝,在短短几分钟内交织在一起。她也喜欢那片美景,但也不见得她就愿意住在犹他州。

    周摇也想她和神父的想法还是不同,那便不要再浪费时间了。

    出了礼堂门口,周摇也看见一抹熟悉的身影,他逗着附近的流浪猫,手里的购物袋里装着牛奶,香肠和小鱼干。

    “我还以为要再等你一会儿呢,这么快就结束了吗?神父为你答疑解惑了吗?”陆继扬看见她出来,朝她招了招手。

    周摇也喜欢一个人的时光,想快就快想慢就慢,不用为了所谓的同伴调整步调。从前是个不说再见都会走散同伴的生活,不顺路不愿等没时间总有太多理由需要自己一个人上路。

    彼时她才知道,原来发现有一个人在等你的冲击力是那么的大。大到淹没感官,又小到无法细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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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悄悄的更新四千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