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墨烟 第14节
昨晚,她梦到了这个男人。 极旖旎的一个梦。薄荷气息浓郁又热烈,他皮肤上传来炽热暖意,两人近得呼吸相贴。 那双指骨修长的手,发狠地握住她的腰,像是想要折断一支玫瑰。 梦境无法凭空构建出陌生的东西,但可以利用已知素材联想、组合。 于是,关于那些她没见过的部分,大脑便动用艺术解剖学里的知识,为他虚构出了一具,美学史上最完美的身体。 健美清劲的轮廓,炽热有力的呼吸…… 不对,别再想了! 温雪瑰唰地从床上坐起来。 做人要有点出息,梦又不是真的! 她脱下睡袍,将身上所有衣物都扔到洗衣机里。 然后一脸羞愤地扎进了浴室。 - 走出酒店,一大片雨云正好遮住太阳,明媚的天色随即晦暗下来。 她脚步迟疑一瞬,不知要不要回去拿伞。 就在此时,街边一辆不起眼的车打开门,艾伦走下来。 “早。” 车子是留学生中常见的款式,听说性价比很高,总之卖不到她国内座驾的一个零头。 温雪瑰却喜出望外地坐进来:“哪来的车?” “借的。” 李钟也是花了大力气,才找到这么一辆朴实无华的车。 温雪瑰是真的很开心,这样下雨也不怕了。 艾伦不知道这层,只觉得她笑容可爱。 可目光刚投过去,她便脸红得说不出话。 温雪瑰朝车座另一边缩了缩。 昨夜梦见的人就在面前,种种旖旎画面立刻井喷般涌入脑海。 他身上的薄荷凉意近在咫尺,和guntang梦境形成鲜明对比。 还有那青筋凸起的小臂,如玉如竹的修长手指,正将方向盘缓缓握紧。 她面红耳赤地闭上双眼。 在梦里,他握的可不是这个。 艾伦饶有兴趣地看着她,也不知在想些什么,巴掌脸红扑扑的,像朵玫瑰苞。 卷翘的睫毛微微颤动,如栖息在花间的墨蝴蝶。 蝶翼轻颤,将他眸底笑意也染上些暗色。 实在太过可爱。 叫人忍不住想作弄。 他俯身过去,呼吸温柔得像一枚无实体的吻,贴在她耳畔。 “雪瑰?” 女孩没想到他一瞬贴得这么近,身体猛地僵直了下,眼睫也抖个不停。 却下定决心似的,一直没睁开眼。 少顷,似终于做好心理准备,睫毛也不抖了。 反倒若有若无地,朝他这边稍稍贴近了些。 是个适合亲吻的好时机。 两人都心照不宣。 艾伦垂眼看着她车厘子般的唇珠,眸光愈发晦暗。 凸起的喉结滑动了下,原本轻搭在方向盘上的骨指,也因用力而微微发白。 呼吸温热,掀起她的发丝。 可最终,他什么也没做,只是抬起手,轻轻揉了揉她发顶。 又十分不解风情地开口,用低沉好听的音色,将车内的旖旎气氛破了个干净。 “觉得热的话,我把窗户打开。” 车窗摇下,凉风带着早春的浓重露意拂过耳际,吹散了那枚呼吸的触感。 温雪瑰睁开眼,看见哥特风格的街景飞速倒退。 要说不失望,自然是假的。 她悄悄看艾伦一眼。 可后者只是目视前方。 - 经过路边一家冰激凌小店,温雪瑰忽然道:“能不能停一下?” 停车后,她也没多说什么,就下去了。 一路上都没出声,好像真有点介意。 艾伦收回视线,打量车子的内饰,眸光冷冽。 也不知李钟从哪借的车,座椅干瘪,避震一般。 虽然消过两次毒,那股淡淡萦绕的气味还是不太宜人。 小姑娘跑这么远,是想谈一场恋爱。 可恋爱的起点如果只是这么一辆破车,未免太不浪漫,也太草率。 “你好,要一个荔枝味的,双份糖珠。” 温雪瑰来到店前,从珍珠手包里拿出钱夹,又回身朝他打手势:“你要吗?” 艾伦摇下车窗,向她摆摆手,又朝前开了一段。 天空初晴,雨云已经褪去,空气清甜得像冰糖。 小店门口有棵嫩绿的悬铃木,树下摆着棕红色的简易桌凳。 其中一桌坐了人,梳着娃娃头的小女孩在父母怀里吃冰激凌,撒起娇来像个天使。 温雪瑰有点羡慕地看了一阵,想到艾伦在等,还是道:“打包。” 手机忽然震了下:[就在外面吃吧,我去停车]。 她扬起唇,改口道:“不好意思,还是不打包了,您直接给我吧。” 这声线温暖柔和,胖胖的店主抬起头,眼睛从口罩和白帽子的夹缝里露出来,笑眯眯地一弯。 “是你啊,好久不见!” 她在佛美读书时,心情不好就会来这里吃冰激凌,没想到店主还记得。 点的是小份,店主却捧上大份。盛情难却,温雪瑰道完谢,接过硕大的纸碗,在另一张空长凳上坐下。 桌面清爽又冰凉,微风徐徐,一朵粉色小花打着转儿从树上飘下,“扑簌”落在桌上。 她含笑去戳弄那花,心情好到极点。 耳边却忽然响起个男声。 “雪瑰?” 语气有种狼狈的无措,尾音还难以置信地发着颤。 和素来不曾失控的艾伦相比,简直败得惨烈。 她没什么表情地抬眼,看见了kim。 “果真是你。” 他面露苦涩,又努力挤出个笑容,跟她套近乎:“你也太喜欢这儿的冰激凌了,都毕业了还能见到你。” 温雪瑰礼貌地笑了下,并未多说。 kim是她的高中校友,原名金思铖,和她表了几次白都不成,最后还是一头热地追着她来了意大利。 他文化成绩不好,又没有艺术细胞,家里绞尽脑汁,才把他塞进佛罗伦萨大学。 “你不是回国了吗?” 金思铖搓搓手,假装不经意地在她斜对角处坐下,神色难掩期待。 “怎么,待不习惯,又回来了?” “没有,就是来度假。” 他坐的不是正对面,也不好赶人。 温雪瑰言简意赅地回答完,微微屏住呼吸。 金思铖身上香水味太浓,范思哲的海神,夜店咖最爱的款式。 再配合那个油乎乎的背头,logo夸张的bc花色针织衫,表盘巨大的百达翡丽,构成温雪瑰最讨厌的富二代等式。 “哦哦,我还在这读书呢。挂太多科了,得再过两年才毕业。” 他大咧咧说着,一点愧意都没有,又指着街对面大老远的一个老人道:“那是我爷爷,来看我的。” 温雪瑰抬眼望去,老人家拄着拐杖,蹒跚地走在石子路上,身形颤颤巍巍,看得人提心吊胆。 这个不孝子倒好,见到她就一溜烟跑过来,放着老人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