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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看就了不得了。 沈见微本来就很白,喝了酒之后上脸,脸颊粉红一片,也没有像阿姨说的那样在睡觉,而是脱了衣服大喇喇地躺在床上,崭新的睡衣拿出来了就摆在旁边没有换。 明逐瞬间顿住了呼吸。 太粉了。 喝过的酒在此刻上头,自己本该把沈见微叫醒,让他穿好衣服再睡,明逐脑子却指挥着他的腿脚挪到床边坐下,指挥着他的手去碰沈见微的脸颊。 沈见微眼睛睁开一条缝,看到是明逐,都醉软了还能爬起来,直接往明逐的怀里一摔,捧着明逐的脸就上嘴亲。 明逐的理智彻底丧失,他把沈见微往床上一压,自己主动吻了上去。 作者有话说: 开文大吉,留言有红包掉落哦 第2章 大笨蛋 那好哥哥,能再来一次吗? 姓明的你是不是长了一个猪脑子!本教主要是不喜欢你,你以为你能碰得到本教主? 沈见微气得不行,直接把明逐给踹下床了:我又不是人尽可夫的妓子,你以为是个人都能睡我? 毯子一扯,往身上利落地一裹,两只眼睛冒着火星:你滚! 光着个身体甚至身上还有着许多暧昧的痕迹看起来着实伤风败俗,可明逐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他怔怔地看着沈见微,不可置信。 你说你喜欢我? 明逐在故意安排下的厌恶和鄙夷中失去了自信,所以从来没有想过,有人会喜欢自己。 沈见微更气了:你是笨蛋啊! 明逐愣了半天,旋即低笑起来:是,我就是个笨蛋。 他以前看过心理医生,医生告诉他,他有自卑人格。 没错,明逐,逐风集团的董事长,身价百亿,穿着高定的衣服穿梭在各种名利场而应对自如的钻石王老五,自卑人格。 他不相信会有人爱自己。 所以明逐很小心地守护着自己的心,不敢让自己的心扉敞开半分。 直到在被明家买的雇佣兵追杀时,他以为自己都要死了,却有一个人从天而降,风吹起了他的墨发与衣袍,像个神仙一样。 后来他就把神仙给带回了自己家里,越是和神仙相处,就越是不想离开这个小神仙。 明逐给沈见微办了身份证,有了身份证的沈见微可以随便走了,按理来说,他为了表达自己的感谢,完全可以给沈见微买一套房子,再给沈见微一笔巨款,可是他没有。 他想把沈见微留在自己的身边。 这点心思隐秘而见不得人。 所以后来沈见微发现他特别有钱之后,吵吵着要搬住大房子,他带着人就搬到了他名下最好的一套房产里。 他自私地想着,沈见微那么喜欢大房子,是不是住在那边,就可以永远留下来了? 明逐不敢表露心迹,沈见微虽然不是现代社会的人,可却是见过星辰大海的,恣意潇洒。 而且沈见微太聪慧了,对于旁人来说那么难的外语,他也可以很快掌握,虽然谈不上精通,但是达到流利的水准对于他来说轻而易举。 只要沈见微愿意,他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吸引到无数人的目光。 而他,无疑是这无数人中,最幸运的那一个。 他越是把自己的那份心思往不见天日的牢笼中锁,就越容易突破长期以来的伪装。 所以,当昨天晚上沈见微主动吻上自己的那一刻,明逐选择了回吻,选择了放肆。 他想,等第二天沈见微醒了,要打也好、要骂也罢,他都认了。 没成想沈见微醒来后居然会缠着自己叫「好哥哥」,还让自己再来一次。 明逐当场就懵了,难道他对于沈见微来说,就是一个好用的床伴吗? 如果昨晚和沈见微滚上床的不是自己,沈见微也会这样吗? 明逐只是想想就心口绞痛,于是他才会口不择言地说出你不能因为这种事爽就随便和人做这种事,你明白吗?这种混账话来。 他说完就后悔了。 然后他被沈见微给踢下了床。 沈见微指着他的鼻子骂他,可明逐一点也不生气,沈见微说喜欢他。 大笨蛋站了起来,爬上了床,拥住了还在气头上的沈见微:我也喜欢你。 虔诚又感动。 明逐又重复了一遍:我也喜欢你。 沈见微还是很生气,揪着明逐的耳朵:那你还那样说我? 明逐认真道歉:对不起,我以为你只是把我当成床伴。 沈见微眨了眨眼,脑子没转过来,又眨了眨。 等沈见微理明白了明逐的脑回路,沈见微无奈扶额。 笨死你算了。改揪耳朵为掐脸颊,本教主不如掐死你这个笨蛋。 明逐心情很好地扬起微笑:你掐吧。 沈见微xiele气,不掐了:算了,万一变丑了怎么办? 不过,明逐是真的很没有安全感啊。 沈见微眼珠子滴溜溜地转了一圈,最后慢吞吞地把自己身上的毯子给扯落了,露出斑驳的身体。 那好哥哥,能再来一次吗?沈见微决定,先巩固一下明逐大笨蛋的真实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