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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炮灰替身的我死后 第77节

    系统:“宿主,你无须纠结那么多,结局没有歪掉就没事哦。这些细节,不要那么在意啦。”

    桑洱:“……”

    系统这回答是怎么做到既敷衍,又有几分道理的?

    也是。谢持风路线当初也歪过,最终尘埃落定时,不也回归了正轨。而在尉迟兰廷路线里,桑洱的命运已经基本写定,她会在最后一次喂血时死亡。似乎没有其它的可能性了,即使结局有一点区别,应该也不会比原文里凄惨多少。

    系统:“对了,宿主,我又要提醒你了。作为舔狗,而且是结过婚的舔狗,你的设定是明白亲密行为的含义的。所以,如果尉迟兰廷愿意和你亲密互动,你应该非常高兴。记得主动一点,扑上去啃他。”

    桑洱:“……”又来!

    .

    转眼,农历新年就到了。

    桃乡的过年气氛非常浓郁。家家户户都喜气洋洋,裁红布,添新衣。张贴春联,挂上红灯笼。

    爆竹声中一岁除,“噼里啪啦”的响声从大年初一早上开始就没停过,让人想睡个懒觉都不行。孩童们捂着耳朵,踏着铺满地的红纸,兴奋地跑开。窗外都是他们欢快的尖叫声。

    桑洱的日子也发生了变化。

    凡事开了头就停不下来。从上一次后,尉迟兰廷就仿佛食髓知味,变得很喜欢亲她。

    桃乡的百姓,若有不会写春联的,就会来拜托写得一手好字的尉迟兰廷帮忙。闲下来时,若不用修炼,尉迟兰廷就会用那些笔墨来教桑洱写字。她写对了,尉迟兰廷就会吻一下她,笑着说这是奖励。若是写错了,他还是会亲她一下,说这是鼓励。

    桑洱:“……”

    满肚子歪理,什么话都让这个亲亲怪说完了。

    因为舔狗守则,这种时候,桑洱是不会躲避的。被亲熟了,还会怯生生地回应他。或是顺从地张开唇,随便他亲。可不知为何,每当她回应,尉迟兰廷都会突然变得有点凶的样子。

    除了在这时候会有点凶,其它时刻,尉迟兰廷都对桑洱很好。好得桑洱都几乎忘记了,以前他是怎么恶劣地欺负过自己的。

    以前,在邻居看来,他们是寻常的小夫妻,桑洱还没有实感,最近倒还真有一点感觉了。

    习惯是很可怕的东西。如今,她被尉迟兰廷无微不至地照顾着,亲密无间地同吃同住。

    天气好时,尉迟兰廷会带她去结冰的湖边一起捉鱼,还会陪她堆雪人、雪堡。怕桑洱冷,尉迟兰廷不让她摸雪太久,但他会帮她堆出她想要的形状。最后,牵着她的手回家。

    不管是什么时候,有时是一起看着夜空,有时只是一起在烤火取暖。只要接触到对方的目光,尉迟兰廷就会温柔地低下头来,与她交换一个长长的深吻。

    茫茫白雪所封存的一隅天地,芦苇荡上轻云飘。

    每日如此,互相依存。仿佛未来也会如此,地久天长。

    在农历新年时,两人一起做的新鲜事就更多了。做新衣服、互道新年快乐、在邻居的小孩来串门时给压岁钱。

    桑洱不是小孩子了,可还是得到了压岁钱。有尉迟兰廷的份儿,也有邻居大爷大娘的。

    桑洱两眼发亮,将这些压岁钱统统锁进了她的小木匣里。

    攒着攒着,似乎也差不多能攒够一件寿衣的费用了。

    这一个难忘而热闹的新年,在正月十五的元宵香气里落下了帷幕。

    过年以后,周遭大山的积雪,终于有了融化的迹象。第三次的渡血,也突然来临了。

    桑洱明显能感觉到,这一次,自己递手指给尉迟兰廷时,他有了几分迟疑。但在锁魂钉的折磨下,渡血最后还是顺利进行了。

    而这一次渡血的后遗症之严重,完全超出了两人的想象。

    那一日,晴空薄云,天气很好。

    昨天晚上,桑洱才喂过指尖血,快中午了也没醒来。

    故而尉迟兰廷没有叫醒她。一大早,就去湖边捉了鱼,炖好了汤。正眉头紧锁地想着桑洱的身体变化时,忽然听见了外面有人奔走相告,说邮驿那边有了动静,似乎是有人回来了。

    尉迟兰廷一听,匆匆赶到了那处,还真的找到了方彦的信。

    只是,比起立刻看信,尉迟兰廷看了一下太阳的位置,还是决定先回家。

    平常,如果他不叫醒桑洱,她就是睡到这个时间醒来的。

    刚回到家,尉迟兰廷就恰好听见桑洱的房间里,传出了重物落地声。他心里一紧,忙推门进去:“桑桑?”

    屋子里黑乎乎的,没人吭声。

    床上坐着一个人影,地上横亘一物。原来被推倒在地、发出声音的,只是一张椅子而已。

    “桑桑,你没事吧?”尉迟兰廷松了口气,走向床边,忽然,步伐一停。

    阳光照入室内,尉迟兰廷终于看清了桑洱此刻的模样。

    她的脸庞依然年轻饱满。但是,那一头乌黑润泽的青丝,已经有一大半变成了苍老的白色。

    桑洱望着他,神色懵懂,有点疑惑的样子:“你……你是谁呀?”

    尉迟兰廷的神色乍然凝固。

    第48章

    不光是思绪凝结,尉迟兰廷周身的血液,仿佛也瞬间冷了几分。

    在僵了一刹后,尉迟兰廷若无其事地走上前去,柔声道:“桑桑,天气冷,先把衣服穿好,再与我开玩笑也不迟。”

    看见桑洱白头的异状,自然不可能真的相信什么都没发生。

    可人就是如此。因为不愿意细想,所以,下意识地自欺欺人。

    因为有了预感,背后的结果,或许是自己承受不起的,所以,才会这样粉饰太平。

    没想到,桑洱见他靠近,竟仿佛很害怕,往后瑟缩了一下。

    尉迟兰廷的手碰了个空。

    浑身骨节都泛起了不祥的森寒之意,又一寸寸地发着疼。

    天寒地冻,总不能就这样放任她只穿单衣,尉迟兰廷一只膝盖压上了席子,一边拿起旁边的厚外套,给她穿上了。

    但穿衣服的过程里,桑洱的陌生与抗拒,却是那么地真实,不似作伪,好几次都想躲到床角。尉迟兰廷的手微微抖着,给她扣好了衣裳的扣子,佯装看不见她的异样,道:“桑桑,你在这里等我,我去去便回。”

    可那略显仓促凌乱的步伐,终究还是暴露了他内心所想。面对这双流露出抗拒与陌生的眼眸,被刺得无法再停留片刻,只能转身匆匆逃离。

    农历新年过后,冰雪消融,天气趋于暖化。但暖阳的温度,却似乎暖不了他的身体。尉迟兰廷的脸色是惨白的,一动不动地在日光下站了一会儿,才发现,方彦送来的那封信,不知何时,已被自己揉成了皱巴巴的纸团。

    在此时此刻,这封轻飘飘的信,仿佛代表了某种意义上的宣判。

    尉迟兰廷展开了信。明烈的阳光反射在纸上,有点刺眼,字也模糊了起来。

    ——方彦在暴雪封山前,就已收到了尉迟兰廷还安好的消息。只不过,一直没办法让信件抵达桃乡而已。

    那么长时间的分别,足以让方彦查清楚锁魂钉和锁魂匙的相关记载。残本碎页流落各地,这花费了方彦不少功夫。但终究,还是把他们不了解的空缺信息都补全了。

    在最初,尉迟兰廷曾想过,锁魂匙的症状或许是轻微而缓慢的,后来这猜测因桑洱的吐血而破灭。近来,她又好转了些,仿佛重新攒回点希望。现在读到信,方知这不过是个开端。

    吞下锁魂匙后,宿体会开始流鼻血、吐血、身体间断疼痛。

    这是早期的症状。

    这傻子居然一次也没吭过声,说自己疼。

    笨了一辈子,只在这种事情上精。

    若是对早期症状一直置之不理,熬到了吐出乌血的时候,就无药可救了。

    第三次喂血,她将一夜白发,逐渐忘记身边的人和事。从断断续续地记得一些,到失忆的时间越来越长,最终彻底遗忘。对她好的和不好的都会忘记,仿佛在一开始就没相识过。

    .

    方彦的信中说,桑洱的失忆是一阵阵的。可这“一阵阵”,即使只有一两天,压在人的身上,也漫长得像是一辈子。

    尉迟兰廷想不明白,她以前明明那么喜欢他,满心满眼都装着他。

    忘记他后,却那么抗拒他。

    一天下来,桑洱都不肯出来。

    尉迟兰廷想让她吃点东西,她缩在房间里不肯出来。

    好话说尽,诱哄,换上强硬的语气,再到低声下气地哀求,甚至想强行抱她出来了,都没办法。一次次伸出去的手,都败在了她退避、瑟缩的动作里。

    那推拒的力气不大,却足以将尉迟兰廷的强势与自信都击碎。

    没有其它办法了。尉迟兰廷只好去找了邻居那个和善又泼辣的大婶。相邻了那么久,邻居大婶也隐约知道兰夫人和正常大人有点不同,像个稚子一样。

    尉迟兰廷只隐晦说了桑洱不愿意吃饭。邻居大婶还是第一次看见尉迟兰廷那么灰败的神色,二话不说就答应了帮忙劝劝。

    大婶劝成功了。

    尉迟兰廷站在院子里,眼神黑幽幽的,看着邻居大婶牵着怯生生的桑洱,带出房间,指着桌子上那热了一遍又一遍的菜式,哄她坐下吃。

    桑洱似乎也不认得大婶了,可她不排斥大婶,坐了下来,拎起筷子,忽然瞥见屋外有人看着自己,就低头缩起了肩。

    尉迟兰廷匆忙间转过了身,没有再留在这里碍她的眼。

    总归要让她吃一顿饱饭。

    心脏却空得可怕,泛着茫然而陌生的刺痛。

    明明抱紧了,却还是什么都留不住。得到了,又在朝夕间失去。

    天暗下来后,下了一场小雪。那座温暖的小宅子,如今却成了想逃避的地方。

    尉迟兰廷一直站在外面,身上冷透了,才慢慢地、忐忑地回到了家中。迎面,一个身影扑出来,抱住了他,担心地嚷嚷道:“兰廷,你去哪里了呀?我今天刚睡醒就见不到你了。”

    尉迟兰廷呆呆地站住,如坠梦中。

    回过神来时,他已紧紧地抱住了怀中之人,臂膀颤抖,许久,才在她懵然的挣扎和“兰廷你怎么啦”的疑问里,将她放了下地。

    ……

    桑洱自然没有真的失忆。

    也不是故意一会儿记得、一会儿不记得,来玩坏尉迟兰廷的。

    在原文里,原主记得尉迟兰廷的时候,便如以前一样喜欢亲近他。不记得他,或者只模糊记得他欺负自己的画面的时候,便当他是陌生人一样排斥、抗拒。

    为了切合原文,桑洱不得不在【遗忘】、【记得】的状态之间,不断地切换。毫无疑问,随着时间推移,前者会渐渐挤掉后者的空间。

    装傻和装失忆是两回事。越是熟悉,就越难装作不记得。

    抗拒和远离,似乎更能保证这场戏顺利演到终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