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3)
书迷正在阅读:醋是陈的酸、帘幕无重数(骨科,禁爱姊妹中篇,1V1)、任她降落(现代NP)、衣冠禽兽故事集(短篇)、洪荒之开局暴打东皇太一、亲爱的律师太太、开个鱼塘当首富、浪漫觉醒、沙雕攻他又帅又宠、得偿所愿
而其中的岁月,那就是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个元会了。 至于真到了第四次无量量劫,有没有那个命活下去,那都是一个问题。 除了圣人,谁也不能肯定自己能够活下去,能够置身事外,即便是准圣也不行,准圣和圣人别看只差了一个字,但是那个就是天差地别。 不为圣人,终为蝼蚁。这句话是远远不是说说而已的。 换句话说,封神榜上的仙人那是直接就被绑死在那个位置上了。 上了封神榜,元神被束缚,永远的不得寸进。 神道并非如此,但是上了封神榜的,那就只能如此了。 封神榜到底在谁手里,如今谁也说不准。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这东西到今天也没人拿得出来,更多的猜测是在昊天手里,毕竟昊天那模糊不清的态度,我不说没有,我也不说有。 不过作为圣人,却是知道,那封神榜绝对不在昊天手里,当年在那姜子牙封神之后,封神榜便直接化作一道虹光消失不见,那个给人的感觉像是来自于天道。 天书,天书,或许本就是天道的一部分,那就是规则。 封神之书,天道法则,神道根本,天庭基石。 万丈高楼平地起,靠的可就是这个基石。 其实都说不为圣人终究是蝼蚁,但是圣人在天道之下何尝不是蝼蚁呢。 天道大势,圣人也不可改。 命运长河之中驻足,也能够逆流而上,但是要让河水倒流,那是不可能的。 通天曾经在万仙阵被破之时,甚至打算要以一己之力重开地水风火。 只是,最终还是被老师带走。 在紫霄宫之中关了千年。 说长其实也不长,也不过千年罢了,于他们而言,千年也不过是眨眼之间的事情。 千年之后,通天下了界,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不,准确说,通天还是那个通天,只是和三清无甚关系了。 至于截教,也是同样的。 截取一线生机,教化众生。 大概也就是这样的通天才能教导出那个心思通透,一如明镜般,且无视天规逆天而行的徒弟。 以至于后来被撞得满头包,无法无天到甚至闹了地府,撕毁了生死簿,以至于被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 却是不知道其背后有人保驾护航,包括那个把他压在山下的那人。 当然,本身自己的本事其实也绝对是如今的洪荒少有了。 不过百年的时间,能够做到如此地步的,心境上没有一点尘埃,如静止的水面。 像通天么?其实也不像。 他甚至比通天更为纯粹,也更加的不惧天意。 揭竿而起,一举之力抗衡天庭、地府、龙族。 天庭是掌管诸天的,后者皆是前任天地主角,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能活到今天,自然是有其能耐的。 虽说那时不少人皆是能够看出来,那孙悟空必定是三清弟子,一举一动,猜的人倒是不少。 更何况这也算是女娲娘娘的门下,也算是手下留情。 而后经过打斗之时,更是确定了其师门。 但是那是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不过百岁而已,天资可怕,其师更是不容小觑。 那么最后把那个人彻底的确定了下来。 孙悟空不说,但是也算是一个无声的秘密了。 而这一切,孙悟空是不知道的,尽管他本领通天,但是这天地间的事情他哪里知道,毕竟他师父教功夫的时候,没教历史课。 从这个角度其实也可以论证,这是个偏科学校了。 嗯 当然了,如果就这么教下去,可能众人见到孙悟空的时候也不可能就不过百岁了。 洪荒的历史着实源远流长,就这么说道下去,还真的就没有什么尽头了。 而神仙的岁月很长,即便如今有了三灾五劫,但是这对孙悟空来说并不算是个一个事情。 不过也就是走个历程了。 时间还很长,还可以慢慢学。 不过也是因为这个,导致了,五百年后沦为了西行之路的一个棋子,顺便被西方那边坑蒙拐骗走了。 当然了,换句话说,其实也没什么。 毕竟他未来的顶头管事者,是他的大师兄。 而他本身,也并非是截教之人,至少他自己不知道。 至于他背后的那位师父,人都找不着在哪。 就连太清自己,也是找了三百年才找到的地方。 同为圣人找起来便已经着实不易易,若是旁人怕是要找到天荒地老怕是也是找不到的。 而这,其实并没有做到什么严防死守的地步。 故而若是找到了这线头,三百年其实已经是很少了。 一个圣人若想彻底的藏起来让谁也找不到的地步,怕是只有鸿钧出马才能不费力的找到一个人。 谁能想到,那个地方,竟然是在西牛贺州,一个极其不起眼的小地方,说是洞天福地倒也能算得上,毕竟洪荒这么大个地方,洞天福地也算得上数不胜数,但是若是要和昆仑山金鳌岛天庭这种地方相比,那就是天差地别。 说起来,昆仑山已然也是封存的状态,无人可进到深处。 玉虚宫更是大门紧闭,千年不曾打开过了,里面更是空无一人。 而天庭,早就不是曾经的天庭了。 竟是连主人都换了。 要知道天庭曾经可是妖族的天庭。 而如今 罢了,多说无益。 世事无常,世事无常。 水面终究归于平静,茶叶不再上下沉浮,水气也早在之前就消失的干干净净。 轻抿一口,果然,还是苦的。 不过,太清倒是很喜欢这茶。 水声滴答滴答仍旧在很有节奏的响着,仿佛奏着一曲美妙的乐章。 却是不能掩盖,这浩大的八景宫之中,紧紧有太清一人。 仅此一人。 好像,已经习惯了似的。 什么时候习惯的呢? 是了,在很久之前,三清分家之后的事情。 他自己也早就变了,最初其实是为了图个清静,后来便已经回不去了,三清分家还真真是彻底坐实了。 灵台方寸山,斜月三星洞。 千峰排戟,万仞开屏。奇花瑞草,四时不谢。奇花瑞草,修竹乔松,偶尔便有鸟鸣之声,忽远忽近,流水潺潺,各式草木,挺拔高大。 仙鹤唳时,其声振九皋霄汉远; 凤凰翔起,翎毛五色闪着彩云光。 玄猿白鹿随隐见,金狮玉象任行藏。 而山峦起伏抬头犹如一条盘旋的巨龙睡卧其上。 不得不说,好一个福地洞天。 一身着青衣的男子,走在小路上,路上空无一人,脚下是青石路,倒是很规规整整。 雨后初晴,天上的乌云一扫而空,霞光照下,仿佛流光溢彩似的。 一步一步,脚下好像重比千金。 此人便是玉清元始天尊。 他知道这个地方,但是他从未来过,更是未曾驻足此地。 混沌之中,九天之上,一眼看去同碧游宫无甚相同。可走近来看,此处竟是同金鳌岛上碧游宫中有不少相像的地方。 好似曲径通幽,也好似走在一条光明大道。 有缘者自可到此。 如今到了此地,怕是里面之人却是已经知道了。 大概走了几里路后,终于走到了尽头。 只见那大门紧闭,竹叶飘落过来,落在地上,倒是很瞩目了。 原始站在门口,手掌攥紧成拳头,复有松开,却是一直未曾敲开那禁闭的大门。 半响后。 一个声音在元始背后直接响起。 你到此这是意欲何为啊?声音冷的简直是可以要结冰了。 元始猛地转过身子,只见那人站在不远处,一身穿黄色道袍,一看便是一位仙风道骨的道长,手持着浮尘,随意的搭在手肘上。 通天,我话说到一半,却是哑口无言。 在此之前,走的每一步,都在想着,可是到了这里却是近人情怯。 倒是有几分可笑了。 你可是观察我这里可是许久了啊,观察地形?其实也不必,我也不想在这里打斗。而且老师不是说过么,圣人不准在洪荒之中打斗。 元始听闻了这话,眼眸盯着通天,随即开口道不,我只是来看看你,想来便来了。 元始,多年未见、我竟是不知道,你这个脸,已经不仅仅是用于以大欺小了,果然,世事无常,变的真厉害,怕不是盘古父神的元神一分成三之时,你的面皮都分给了别人?停顿了一下,通天打量了一番元始,随后点了点头道嗯倒是也颇有可能。 话中嘲讽之意十足,元始心中不在意是假的,但是更多的其实是无言以对,元始紧紧的盯着通天的脸,随后开口道截教本就不是顺应天意而行,截取一线生机,换句话就叫逆天,你不该有截教之意,更不该有行截教之心。 自从一开始,我便是这么觉得。截教鱼龙混杂,号称万仙来朝。 而镇压气运的却是一把先天灵宝青萍剑。 我曾想帮你,我知道你不会同意。 我记得你三令五申说过,让你的弟子不要下山,在洞中读黄庭,但是有多少人真正的听你的了? 但是你还到最后也还是心疼了。 当年之事,但是如果有重来的机会的话,我或许还是会与你争斗,但是我不该集齐四圣再破了你的万仙阵。 通天,我,后悔了。 说罢,转身离开。 人影都没有留下什么。 如果说此时此刻,通天有什么心情,那就是。 他这么多年的道心又又又又不稳了。 就, 想杀人。 想见血。 想把元始那家伙直接撕成四分五裂,骨头不是骨头,血rou不是血rou的那种。 如果可以,最好可以千刀万剐。 即便是同归于尽也可以。 通天禁闭着双眼,试图稳定住道心。 要不然就这么走火入魔太不值了。 圣人的走火入魔,那可真的是滑天下之大稽了,而且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他又得去紫霄宫中待着。 那种滋味通天可着实不想再这么体验一次了。 空无一物,混沌之中。 心没稳下来,脑子都快炸了。 通天紧握着拳头,半响后,转过头,直接闭关去了。 此刻,混沌之中,老子同样的深吸了一口气。 内心着实有些繁杂,而重点就是 元始脑子是不是已经坏了?! 作者有话要说: 写着写着,我还想再写一本洪荒文orz 以及今天有第二更。 第39章 放过女装 对于世界的另一头, 到底发生了什么,樊柒樊柒并不知道。 也跟他没什么太大关系。 樊柒直接同梧渊踏上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樊柒第一次知道平常自己走的都是那都是人行道,而现在是上的才是高速路。 云层之上, 地下的东西就如同蚂蚁一样。 如果不是做鬼之后眼神比较好, 怕是也看不清什么东西了。 其实樊柒还真没有飞这么高过, 原因无他, 实力不允许他这么做。 虽然鬼这种东西摔不死,但是黑天看下面那就是一团黑, 若是村落城镇,还好点,也算是夜景,而站在这个角度来说,城镇也已经不是很重要了, 在一个过高的角度看下面,那就是地势了。 还是平面图的那种。 迎风吹过, 袖子飘动,里衣的红边竟是因为衣服系的并不是那么紧的缘故,也能看到了。 樊柒目光从地上收回,到自己旁边的梧渊的侧脸。 正巧梧渊也转过头看了眼樊柒, 抿了抿唇, 四目相对,眼神格外专注。 你看着我,我看着你。 场面很是安静。 说起来,梧渊长得还是挺好的。 面无表情的时候, 就很男神。 当然, 平时也是很男神的。 就目前为止,不得不说, 梧渊是樊柒见过长得极其好看的那一类,地府没多少人能比的,就是天上掉下来的那几个也是比不了。 当然后者,现在已经身死道消了。 随身自带着一股子冷气的样子,容易让人不寒而栗。 这大抵就是玄幻的好处。 夏天自带空调,或者根本不需要空调,身体可以自动调温。 就很神奇。 如果按照唯物主义的话,着实在科学的方面解释不了很多东西。 当然,在玄幻世界里面,疯狂用科学解释,不是天才那就是疯子。 而樊柒不是天才,也不是疯子。 自打成为地府公务员起,樊柒就彻底放弃了唯物主义。 樊柒的那些东西,现在已然都被梧渊收走。 樊柒看着梧渊的袖子,内心下了一个决定,他以后也要试图学习一下神奇的袖里乾坤! 如果能学的话,或者说有机会学的话! 如今备用的也漏了,而且修起来比较困难,如果真的修一下的话,那性价比可以说,还不如再找一个呢。 最为重要的是,如果按照这个速度总漏,那他就是一个人形的金山也经不住这么败家,况且他还不是呢。 别问,问就是穷。 真的穷。 在这么下去,媳妇本都快要没了。 比如说买一个真兵马俑。 可是攒了好久了,至今天也不过是三分之一。 这个大型手办,就也很想拥有。 鬼市上大多所谓的真品,本质是批皮货。 的确是真,你还挑不出来,但是和本质是不同的! 原装正品还是应该要去找本人,换句话说手办也是见真人的门票。 手办很重要,活体真人更重要,哦不对,鬼魂状态。 万一哪天去投胎了,又或者定性了,那可就是想见也见不到的了。 小七,你想学这个?梧渊见樊柒盯着他的袖子开口道。 樊柒眼睛一亮,直接点了点头。 梧渊看着樊柒这个样子,微微思虑了一下,随即趁势一本正经的开口道你把那个东西给我,我便教你。 什么东西?如果是我有的,就算你不教我我也肯定给你。樊柒抬手直接拍了拍梧渊的肩膀。 梧渊满意的勾了勾嘴角,随即开口道就,那个酒鬼给你的女装。 你为什么还要记得这一茬?! 如果真的那么喜欢,为什么不也要一笔! 而且之前完全没有看起来像是喜欢李白的样子啊! 不就是一个法术么?! 有李白的亲笔重要么?! 没有! 老婆本算什么?有李白的亲笔字迹重要么? 也没有! 综上所述,不学的话他就赚大了。 所以,要不要学? 不学了!樊柒坚定道! 刚刚谁说的,就算没有这件事也会给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