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逃过一劫
轩辕骏图带着点寒意的指尖触碰到我的肌肤,顺着颈项自下抚摸,啧啧赞叹着玲珑的身段,忽然在我臀上一捏,我咬着牙,痛得几乎叫出声。 又是在一个男人的身下,我不可以放纵自己堕落,必须守住仅存的一点自尊。 “想叫就叫出来吧,放心,营房中像你这样的人多的是。”轩辕骏图轻忽一笑,温存地舔噬我的耳垂,手上也不闲着,我的脊梁骨都要被他揉得酥软。 他将我的身子翻了过来,我惊恐地睁大了眼睛,反抗的手被他反剪在身后,膝盖跪在了我的脚踝上。 直到他冰凉的手指触到我的菊蕾,那一刻,我真的绝望了,仿佛回到了许多年以前,那时,我也是这般一步步屈服,我明白面对强大的人,再如何反抗也是徒劳。无论认命还是不认命都要承受这一切痛苦。 我以极其屈辱的姿态伏在他的身下,手指掐进柔软的坐垫里,眼睛死死地盯着桌上的一豆孤灯,每滴落一滴灯油都仿佛过了漫长的时光。 他的手指松动了一下,我知道接下来意味着什么…… 他的下摆掠过我的后背,不禁浑身一抖,打了个寒颤。 “王,不好了!”帐外突然有人过来禀告。 “什么事?”轩辕骏图不悦地皱眉,毫不犹豫地起身,理了理衣衫便出去了。 “王,有只黑熊闯入营帐,速度惊人,属下们都拿他没办法。” “混账,一只熊而已,用得着这么大惊小怪的吗?” “王,那只畜生已经咬死了两名妇女,族中的勇士都已经出动去搜捕它了。” “你们这群废物!” 后面的话听不清了,营帐外许久没有动静,我才舒了口气。 熊?难道是皮皮? 想想又觉得好笑,皮皮早被送往黑岭山了,怎么可能大老远穿过沙漠跑到这里来。 许是疲惫过头了,我竟然就地倒头就睡。明天的事明天再说吧,梦里见到了火莲,捧了个酒壶训斥我,他说,别老呆头呆脑的不会享受,要及时行乐,会苦中作乐。人活一世图的不就是个“乐”字,就算快乐地醉一生也值了。 他是醉了一生,乐了一生,什么都享受过了。 我的师父,就算到了天上或者他所说的地狱,也该是个风流艳鬼。他是最会享受和行乐的。 笑着笑着就笑醒了,揉了揉眼睛,揉到的分明是一片湿润。 眼前忽然一亮,太阳光线照得眼睛都快睁不开,凶神恶煞的契丹族婢女冲进来,见了我便破口大骂:“不要脸,这是王的营房,你一个卑贱的异族奴隶也敢留宿?!” 我看了她一眼,缓缓站起来,身上的毯子也随之滑落在地。 婢女怔了,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似痴了。 “麻烦jiejie替我找一身衣服。”我说道。 “我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男人,难怪王会……”她自言自语地道,回过神来时,我已来到了她跟前,一时羞得面红耳赤。 我轻轻压下她指着我的手,笑道:“jiejie若是不嫌麻烦的话,就请替我拿件衣服过来。” “好、好,你等一下。” 我换好了衣服,那个婢女领我到另一个营房。 里面有三个人,一个中年妇人和两个孩子,男孩尚且年幼,女孩正值豆蔻。 “珍大娘,这人就交给你了,好好看管着,王打猎回来找不到人可要拿你是问。” 婢女说完掉头就走,那妇人倒是和颜悦色,颇为慈祥,和那位婢女形成鲜明对比。原本还以为契丹族人个个都是凶悍的个性,眼前的妇人倒和中原女性有些像。 珍大娘招呼我坐下来,手里还拿着未织完的毛衣一针一针地挑,西北面气候干冷,即使春天也只有南方一半暖和。珍大娘说这是织给外出打猎的儿子的。 女孩名叫阿玉,是珍大娘与过世的丈夫的孩子,男孩名叫普韩,是与丈夫一同战死沙场的弟弟的孩子。 珍大娘说起丈夫,眼中盈盈有泪光。 女孩懂事地拿来手巾,无言地劝慰母亲。 傍晚时分,昨晚为我洗澡的那几个婢女突然闯进来,又把我拉了出去。 “今天王很生气,你最好不要惹到他。”她们边走边嘱咐道。 到了另一间营房,同样的木桶,我被丢了进去。从头到脚浸泡了一遍,又将我运到了轩辕骏图的房间。 昨晚被我侥幸逃过一劫,今晚又会怎么? 我已经不敢想下去了,轩辕骏图是软硬不吃的人,我再怎么跟他磨嘴皮子,他最终还是不会放过我的。 脑海中千回百转,想到的办法却一个也不管用。逃,无异于赴死,更何况我还不清楚清月和悠离夜的计划,我必须等,也只有等。 然而,我等来的却是轩辕骏图的脚步声。 他在灯下坐了许久才来到床边,我立刻闭上眼睛装睡。 过了很久都没有动静,我试着睁开眼睛,却不想刚好对上他近在咫尺的眸。 “王,您……”我惊愕地道。 “我只是想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有本事让清月视之如珍宝,火莲甘愿为你付出一切。”他的眼睛幽深得吓人,仿佛一团泥浆,让人猜不透他到底在想什么。 我忙无赖地笑道:“王,您言重了,像小的这样靠脸蛋混口饭吃的能有什么能耐,清月、火莲他们都是对我一时兴起,你看现在两人不都把我抛弃了么。” “抛弃?”轩辕骏图勾起我的下巴,笑得意味深长。 “难道不是吗?我现在不是落在王您的手里了吗?”我尽量装出小人的样子,不知轻重地对他笑笑。揣摩着契丹人,尤其是轩辕骏图这样的人最看不顺眼的应该就是叛徒和小人吧,越是这样的人,他们越是弃得远远的,眼不见为净。 轩辕骏图果然厌恶地皱着眉,我故意对他暗昧地笑着,手臂勾上他的脖子,心里却已经做好了被他一记贴过或是甩出去的准备。想着自己现在的样子该有多遭人厌。 像轩辕骏图这样的王,女人千娇百媚的样子想必见过的也不少,我如此做作只会让他反胃。看着他蹙得越来越紧的眉,我心里暗笑着,又贴到他耳边娇声道:“王,清月和火莲那两个家伙都已经把我抛弃了,现在燃儿落在您手里了,你要怎么处置我呢?” “东方寂燃。”他突然唤起我的名字。 “嗯?”我神情迷离地问道。 他的身体陡然压下来,一时间,惊恐地触碰到一样热乎乎的东西,我的手僵在那里一动也不敢动,只听得他伏在我耳边声音无比沙哑道:“小东西,你果然有勾引人的资本,我今晚就满足你的要求。” 他猛地一扯,将我身上的毯子掀掉,“今晚绝不会再放过你了。” ************** 今天出了点意外,断了一天电,更得少了,亲们实在抱歉!为了补偿,下面是小莲前几天写的一个小故事,希望亲们能喜欢o(n_n)o~ 酹江月之流水落花 很多年以后,已经满头银发的老人在看着面前跪了一地子孙时,仍能清晰地记起那个夜晚莫非尘鲜活的笑容。 江南水乡,小桥流水人家。在远离繁华城市的郊区,有一个偏远的小城,世代传承着古朴的民风,女子多以刺绣闻名,人称绣娘。 湛蓝的天空是她们的眼睛,没有多余的杂质,只钟情于手上针和线。粼粼水光,碧波点点,采莲归来的绣娘又开始一天的忙碌,纤纤素手一抹,复又一挑,灵巧地迂回于素净的绣面。 塘里莲花香,鱼戏莲叶间。绣娘们搬了凳子一排坐在房梁下,低眉信手,穿针的穿针,架线的架线,轻拢慢捻,来回挑弄,白色的确良布,加上些简单的图案,在手中花针的勾织下,慢慢的就变成了鲜艳的花朵、栩栩如生的飞鸟鱼虫。一张精巧的刺绣作品很快就呈现在眼前。 对岸渔船上的小伙们看得出神,脸无端地红了。 在灯红酒绿的喧嚣城市中长大的莫非尘从小便被告知苏州是一块宝地,人间天堂极乐销金之所,在这里同样可以将朱门纨绔腰包里的银子掠到自己口袋里,直到那一天,他遇见了苏吟诗。 那个水一样的女孩有一双灵巧的手和一颗纯洁的心,齐腰的长发用一根青色丝带松松地绑着,垂于右侧肩头。简单的一袭青色衣衫,仅在裙角处绣了一朵青蓝色的莲花,因和衣衫一色而难以察觉,其它再无半点装饰。 就是这样一个人,却让莫非尘第一次生出了惊艳之感。 无疑,苏吟诗的相貌是极为清丽的,若是在古代,可堪称为乱世佳人,但和他见过的城市里的千千万万美女相比,她算不上最标致。真正让风流挑剔的莫非尘感动的,是她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与众不同的气韵,水的气韵。 就像现在,虽不言不笑,一双清澈的眼眸却自有一段风情流转;虽衣着朴实无华,袅娜的身姿自然天成,高傲之中透着妩媚,一如天边冷月。 莫非尘已不记得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那块易碎的水晶。 也许是在船上看到苏吟诗专注刺绣的时候,也许是在苏吟诗不小心将剥好的莲子洒了一地的时候,也许是在苏吟诗提着热腾腾的饭菜,送到隔了两座桥的孤寡老人王婶那里的时候,也许…… 短短一周,莫非尘脑中满满的全是苏吟诗,刺绣时的专注迷人,洒莲时的俏皮可爱,送饭时的体贴入微,寻常街头的温柔惹人怜爱…… 不知不觉,莫非尘已经把心遗失在了苏吟诗的身上。 那是最后一个晚上,第二日莫非尘便要结束他的假期,回到城里,在莫名的冲动驱使下,莫非尘不由分说地拉了苏吟诗至荷塘边饮酒。 静夜的荷塘,月光为水面铺上了一层朦胧的薄纱,湖面上一只小船缓缓飘荡。 莫非尘静静地看着,银白的月光下,苏吟诗的水蓝色长裙泛着珍珠一样的光泽,晶莹的水花在她的身边盛开,折射出七彩的光华,映得她如梦似幻。 第一次,莫非尘发觉,女人原来是如此美丽的生物,美丽得让人迷醉,直至不可自拔 船靠岸了,面色酡红的苏吟诗在莫非尘的搀扶下上了岸,湿漉漉的长发上泛起晶亮的水珠,月色之下散发着一种清澈的妩媚。 莫非尘将手中的酒杯递了过去,却在看到苏吟诗伸出的手腕上那道针刺的伤口时蓦地撤了回去。 看到莫非尘的动作,苏吟诗忍不住笑了起来,清澈的眼眸里波光潋滟,竟是意外地诱人。 莫非尘怔怔地看着,突然拉过苏吟诗的手,狠狠吻上那双笑意盈盈的红唇。 苏吟诗生涩的回应让莫非尘惊喜得几欲失控,灼热的吻越发地霸道,却又是分外地温柔 两人激烈地纠缠着对方的身体,好似要将一生的激情在一个晚上用尽一般,连清朗的月光都染上了媚色。 第二天,莫非尘走了,走得那样毅然决然,连头都不回一下,若不是觉察到苏吟诗的动作有些微微的僵硬,莫非尘会以为昨夜的一切只是自己的一场春梦。 两个人就那样向着相反的方向越走越远,从此之后再也没有交集。 后来,莫非尘娶了妻,苏吟诗也嫁了人,在为数不多的进城出城中,彼此也只是擦肩过客,谁也不再认识谁。、 只是,苏吟诗一直保留了一个习惯,一年中定有一夜在荷塘边小酌几杯,最后一杯定是倾入湖中。 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人间如梦,一樽还酹江月。(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 target=_blank>,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