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身白月光转正了 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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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为我们元老爹求个收藏~~嘿嘿 下一章就要入v了,感谢小可爱的们支持。顺便救个预收的收藏,文案如下: 《疯狗美人将军妻》 封玥穿书了,穿成了一本古言悲情文女主角。 书里这位女主本是大家闺秀,以温柔知礼、德淑兼备著称。 结果被一花花公子看上,买通下人偷了她的一条帕子,便说他们两人已经私定终身,上门求娶。 原主又气又怒,当夜便悬了梁,被下人救下后,懦弱无能又怕丢面子的父亲,就将她送到了那花花公子的府里。 就这样,堂堂高门贵女,给一无赖做了妾。 封玥看到这个情节时,差点没气死。她甚至不气渣男,只气女主。 你都有悬梁的勇气,怎么就没干一架的霸气呢?死都不怕,还怕跟人吵架? 结果,一睁眼,她就穿进了书中,成为了她口中那个“你怎么就不敢跟旅长干一架”的悲情女主角。 哼,干就干,谁怕谁。 如果温柔善良在别人看来就是软弱可欺,那她就变成只疯狗,咬到所有人都不敢向她龇牙。 ********** 对于京城闻名的温柔淑女是怎么变成逮谁咬谁的疯狗的,秦子战知道得很清楚。 甚至,他还在这当中帮了她一把,让她咬得更开心、更欢畅。 这样的女人,虽然不符合当下对女人的定义,但却是他想要的妻子人选。 若是有一天,他战死沙场,相信她一定能撑住门楣不倒,甚至在若干年后,成为老太君一样的存在。 就是不知道,这个疯狗一样的美人,敢不敢嫁他这个京城人闻之色变的独眼将军。 疯狗美人vs独眼将军 排雷: 女主确实很疯,不是什么良善的大小姐 专栏里还有完结文《撒娇庶女最好命》,以及其他预收,欢迎点击收藏,比心。 第24章 金子 江州府城门处, 刘胜仍然在和守门的官兵对峙着,非出城不可的样子。 元晋安此时人已经在城门外,但眼看刘胜脱不开身, 看了看周围围观的百姓,心里便有了计较。 他装做无奈叹了一口气,一副感慨的语气,“唉,这年轻人啊, 就是气盛, 有银子不带,非得带金子。这金子可与银子不同, 那是自带贵气的,如今金气盖过了人气儿, 可不就被拦住了么?” 金子?围观人一听这两个字,耳朵全都竖了起来。 当然也有人不信, “算命的, 你竟胡说, 一个人有没有金子,你能看得出来?” “你们普通人当然看不出来, 可我会望气,他头上有金气, 压住了他的人气,所以只是出个城,都要被人刁难。” 这话也飘到了守门之人的耳朵里,心想正是瞌睡遇枕头, 他正愁没有理由将人拦下呢, 立刻嚷嚷道:“我说你怎么这么急着出城, 原来是偷了金子了,赶紧,跟我回府衙见我们同知大人去。” 金子同样给了刘胜灵感,他的脑子里电光火石般,闪过元瑾汐抛金子的画面,立时从怀里一掏,就将金锭掏了出来,高举着面向人群。 围观之人全都瞪大眼睛,没想到这人真有金子,再看元晋安竟有点崇拜之感。 刘胜摩挲了金子两下,然后发狠地般往地上吐了口唾沫:“呸,这金子真是晦气,老子不要了。” 说罢,用力向城门外一扔。 城门口霎时间一静,那可是金子啊,比银子值钱十倍的东西。 呼啦一下,在场众人,不管是守城的兵丁,还是那些出城进城的人,全都向那锭金子冲去。 就连率先拔出的刀的城门官,也犹豫了一下。那一锭金子至少十两,换成银子,超百两,自己辛辛苦苦守一个月城门,也就五两。这一锭若是能抢到手,最起码两年的俸禄,就算和大家伙分分,最起码也能多拿两三个月的银钱。 但没等他犹豫更久,他就被蜂拥而上的人群撞到了。 对那些进城来讨生活的百姓来说,一锭金子,可能是他们一辈子也挣不到的钱。 刘胜心里得意,立刻顺着人群,挤向城外, 然而元晋安却是折返过来,一扯他的袖子,将他拉了城内,然后拐进城门附近的小巷。 他们的身背后,城门官一边艰难起身,一边疯狂叫喊:“别让那人跑了,快出城去追。” 元晋安拉着刘胜头也不回,尽捡偏僻的小径走,一直走到一处废弃的空屋里,才算停下,然后往杂草丛生的地上一坐,“可累死老夫了。” 刘胜不明所以,“老丈,这是何意?刚刚为何不出城,反要折回来?” “刚刚你没听到?那官兵喊着派人出城去追呢。城外不比城内,虽然有树林山丘可作阻隔,但必经之路就那么几条。咱爷俩跑得再快,也就两条腿。人家派四条腿的骑兵一追,早晚得追上。就是追不上,咱在荒郊野岭东躲西藏,又能坚持多久?” “此时他们注意力全在城外,咱们正好先在这城里躲几天,等到他们松懈,咱们再大摇大摆地出城,岂不快哉?” 刘胜此时是心服口服,怪不得元晋安能在各方人马搜捕之下,还能安然无恙,果然是此道中的高手。而且有这样的父亲,元瑾汐当时在官道之上,面对劫匪时的临危不惧,似乎也就说得通了。 “老丈真是让人大开眼界,刘胜佩服。” 元晋安摆摆手,“不过是人老成精罢了。倒是小兄弟你果然是办得了大事的人,我还生怕你舍不得那锭金子,不会扔呢。” 刘胜有些赫然,挠了挠头,“实不相瞒,这招,还是跟令媛学的。” 元晋安眼睛一亮,一把抓住刘胜的胳膊,生怕他跑了似的,“赶紧,给我说说我家丫头怎么样了,我真是想死她了。” 刘胜便坐在地上,一五一十地跟他讲起元瑾汐的事情来。听得元晋安笑得合不拢嘴。 另一边,酒楼之中,楼下盯梢的二人,喝得正高兴。 等到两壶酒喝下去,还想要第三壶时,就听到外面有人在喊:“快,禀报同知大人,嫌犯逃出城去啦。” 这两个人猛地一激灵,互相对视一眼。如今江州城里除了他们俩人跟着的刘胜,以及那个死活抓不到的元晋安,还有谁能被称为嫌犯? “不好,上楼去看看。” 两人几步窜上了楼,一把挑开雅间的帘子,可这时,屋里哪还有刘胜和那算命先生的身影? 那些喝下的酒,当场变成冷汗流了出去,“快,快出城追人,要是能追上,你我兄弟二人兴许还能活命。” 一时间,江州城里大乱,府衙内的捕快,杂役,以及夏府那些凶神恶煞的家丁,全都涌出城去。 同一时间,夏兴昌看着第一批发来的情报,正发脾气。 “这么大一个人,竟然能丢了?他还是采石场的劳役,要是自由人,是不是这会儿人都要站到颖王府里去了?这帮废物。” 一抬头,就看到自己的心腹站在门口,“进来,什么事?” “大人,颖王府派人传话,来问元姑娘的身契和她父亲到哪儿了,他们要派人去接。” 夏兴昌恨恨地一锤桌子,本来他想先尽快控制元晋安,威逼利诱一番达到控制元瑾汐有及齐宣的目的。 可现在人竟然能丢了。 平复了下心情,夏兴昌才冷冷的开口道:“派人回话,就说如今天冷路滑,元晋安年龄大了,腿脚不好,路上又病了,可能多行一些日子。” “是。” “还有,小姐的病情如何了?” “听说高烧已经退了,如今只是虚弱,正在将养。” 话音刚落,就有一个老妈子从厅外跑了进来,“老爷,不好了,小姐不见了。” 夏兴昌气得直想掀桌子,这些人是诚心跟他对着干是么? 就在夏兴昌发脾气,让全府人都赶紧出门找夏雪鸢时,程雪瑶进城了。 这些天,她被齐宣对元瑾汐的好,折磨得寝食难安。前一世看着jiejie受宠,自己备受冷落的嫉妒滋味,再一次涌了上来。 前一世她没见过皇帝,好歹还能忍受一些,而这一世,却是她真切爱过的齐宣,亲手送上了这种滋味。 甚至,因为有了元瑾汐的出现,她才意识到,哪怕她对皇后之位再渴望,也仍旧忘不了齐宣。 除此之外,更让她心惊的,是这一世与前一世竟然如此不同。 如今已经是十一月底,齐宣竟然还留在京城,眼看着年前将近,他还会去江州么?如果不去,他或许就不会死,他不死皇帝就不会因为伤心而到济慈观去,皇帝不来,那她在道观还有什么意义? 之前她以为只要把元瑾汐是她的替身这个流言散播出去,齐宣必会出发去江州,第二天他也确实带着人离开,却未曾想他竟然窝在盛京城不走了。 还拉了一整条街的绣娘去给元瑾汐做衣服。 这几日她娘都快把她的耳朵骂出茧子来了,说她当初不该执意入道观替换程雪清,就该安心在家备嫁。 更不该在道观里故意冷落齐宣,如今可倒好,齐宣找了个面容相似的,这般宠爱。 说不定等到她半年后出道观,就没她什么事了。 程雪瑶不觉得自己这样做有什么错,但她的那些理由,对母亲是说不通的,也不能说给她听。只能是默默地受着数落。 只不过听了几日之后,她心里的不安却是越来越重,这才瞒着母亲偷偷坐车出了道观,直奔颖王府而来。 这一次,就算拼着被皇帝误会,她也得激得齐宣赶紧南下江州。 等到他身死之后,皇帝那边再想说辞也完全来得及。 马车在盛京城中辚辚而行,程雪瑶靠在车厢上,盘算着一会儿见了齐宣的面,要如何既把话说得漂亮,又能激起他对元瑾汐的厌恶,或是对自己的愧疚。 忽然之间,外面响起马匹的嘶鸣之声,以及车把势喝骂的声音,车厢本身更是一阵晃荡,程雪瑶一时不备,额头直磕在车厢之上,磕得脑子里嗡嗡地。 外面立刻响起一个女人尖锐的骂声:“你是怎么赶车的,眼睛瞎了?” 赶车的车把势是临时雇来的,知道自己惹不起对面,因此哪怕不是他的过错,他也忙不迭地赔不是,“是小的莽撞了,您大人不计小人过,还请高抬贵手。” “抬个屁,你撞得我头都磕到车厢上了,本小姐的钗子都坏了,叫你家主人赔钱。” 车厢里的铃铛气坏了,她磕到了头,还能骂得那么底气十足,自家小姐头上都磕出红印子了呢。 “这是哪里来的泼妇,小姐,你坐着,我去给你讨公道。”说罢,铃铛就要下车理论。 程雪瑶却拦住了,她怕铃铛露面被人看到,进而暴露了自己的行踪。 “罢了,我这次出来,是秘密出来,不宜横生枝节,不过就是银子而已,赔给她就是了。” 铃铛恨恨地从车厢里拿出一锭银子,交给车把势,让他赔给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