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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被掩盖的,冰凉刺骨的,戏谑荒诞的。 胃里的渴慕迅速蔓延,涎水分泌,由骨到皮。他自诞生起的第一次迷恋,比它一直瞧不上的人类口中的初恋还要甜美。那些他无法品尝的食物,香草蛋糕与布丁,瞬间有了可以想象的味道。 那是游荡人间的“色”,怎能不回归它的阵营? 美杜莎已经死了,她靠眼睛迷惑石化,却被斩下头颅。作为同僚,它一点儿都不同情,配不上的职位争来只有这一个下场。 可他不一样,他是天生的,就该是美色的魔君。 阿什蒙伸出手,叫部下递上记录,手指比在字行上,仔仔细细地看,看那些吊线人偶似的被掌控了都不知道的蠢货们如何评价这位圣子,看到记录里他们痛哭流涕,它放声大笑。 “快、快点!”阿什蒙催促,“快叫他来,说城主要见他!” 只有伟大的暗神知道它究竟有多迫不及待,发了狂一般去想,这样一个人,见到掌控此处的魔物居然是它时,会露出怎样的表情。 震惊、从容? 哪种都好,快让它见他吧! 当镶金镀银的马车停到治鸟下榻旅店那一刻,治鸟换上一件刚被秋霏重新清洗了一遍的白袍,长发草率地编了几道。 这不是,就咬勾了嘛? 第22章 光神自天坠落(九) 阿什蒙是个很直白的魔物,起码治鸟是如此认为的。它对一切充满奇妙的热忱,恰如它管理整座城镇的方式,对自己也极端放纵。 治鸟看得出来,阿什蒙热爱这种模式,这正是黑暗生物们的奇妙之处——世界观几乎与人类完全颠倒,然而并不觉得哪里不对。 比如此刻,阿什蒙坚持自己对治鸟身上一切“恶”属性的爱慕就是对治鸟的爱慕…… “我觉得你可以!” “我觉得不可以。” “就是一个位阶,真得,钱给得也多,想干什么都行,还有好多人可以管!” “但是我不想干。” “你再考虑考虑,像你这样完全符合上岗条件的人类不多的。” “那就交给他们来吧。” “可是我喜欢你,如果你能够成为七魔君之一,我们以后都能在一起了。”这是实话,阿什蒙坚信暗神的胜利,到那时,作为光神阵营的圣子一定不会存在。 诸如此类,毫无营养。 放在他上一个世界里,这大概就是幼儿园小孩子吧,抱着治鸟就不撒手了。 怎么说呢? 有点意外。 阿什蒙没能去仔细观赏治鸟见到他之后的神情,因为他完全忘记了这件事。看见人到了,直接带进会客厅,脸上的喜悦甚至连一点儿遮掩都没有。 它想得很简单,暗神的目的是占领这个世界,而这个世界最大的阻力来自光神。治鸟是光神的“圣子”,只要他能够倒戈,那就是对光神阵营的巨大打击。 再说将他放在对立方是真得浪费,它喜欢他。 本来还在谋算如何出面交涉的旧城主彻底放弃了思考,他就从来没有一次能够成功跟上这位大人的脑回路。既然没有侍从留意,他干脆默默无声地溜了出去。 他尚存理智的那一面告诉他,此时此刻,最好将这消息通知给骑士长。 因为阿什蒙,在达到目的前绝对不会妥协。 治鸟觉得他所有过去加在一起都没有今天说出的拒绝多,可对方几乎撒娇打滚无所不用其极:“如果你答应,我将我的统治权也一并交给你!” 它急了,口不择言。 诱拐一位圣子,这是他从未做过的事情。 它一直以为只要许诺金钱与权利,就能够得到一切。它也一直是这样做的,每一步都巧妙,于是才能一路升任如今的位置。可它明明能够模糊看到隐藏在“圣子”皮囊下那个并不够完美契合的灵魂,却无论如何纠缠都得不到想要的答复。 “这样吧,我退一步,”终于它想到了一个可能的答案,“你知道你的人在这里并不安全。” 这座罪恶编织的城市里,每一处角落…不,就连阳光普照的地方,都有诱骗与欺凌发生,它乐于看这群人堕落。今日施加拳脚,明日被按在身下,每一句咒骂与内心一层一层缠绕的绝望就是它最好的养料。 它做的最正确的事情,就是在美杜莎死后迅速占领了这里,虽然她的死也免不了它的授意。 天知道它听说那颗脑袋被永久封印再不见天日后有多开心,美杜莎那个怪物根本只会靠声音迷惑人,只要有个闭上眼睛就意志坚定的卓越武者,她就得立刻陨落。说不定它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对这位高塔里的瓷美人产生了想要探究的兴趣。 魔物们慕强,连七君之一都能够封印,圣子的实力必然不俗。 它也是惜才,才给了他这样的机会。 为此不择手段一点有什么不好? 阿什蒙拍拍手,很快就有几个长着山羊角、一身黑甲的侍从带上几个人。 治鸟见过他们,是骑士团中的几个人,还有他带来的两个光明法师。 以及,斐瑞和乔伊尔。 此刻的斐瑞眼角通红,似乎刚刚哭过一场,整个人“梨花带雨”,那叫一个惹人怜爱,也不算枉费了他花大积分买下的道具。 自从进入这座城镇,他就发现了隐藏在此处的重点攻略对象——阿什蒙。假借了弓箭手的名字罢了,栖居黑暗里的魔物们本身没有名字,它们性格中最严重的缺陷——在人类看来已成缺陷——便是它们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