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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猫往事

    负责此事的警员开始汇报调查结果:“一开始我们从凌云木的高中同学和亲戚朋友入手,还真的调查出两个喜欢虐待动物的人!其中一人在社交媒体上开账号直播如何杀猫、杀狗,其过程十分血腥残酷,吸引了不少关注。”

    人的心里都是住着魔鬼的,有的人镇压得好,他就可以过上平静的生活,表现为自律和守规矩。

    而有的人因为好奇,忍不住朝魔鬼窥视和试探,怀着侥幸不被吃掉的心理。这帮人就是那些粉丝!

    博主是为了吸引眼球,我敢肯定他还没越过犯罪的那条线。果然,调查过后,除了关他微博教育教育,就是浪费了我们一点时间。

    像这样的人,他们还有一个小圈子,建一个群,一起分享心得。警方顺藤摸瓜卧底进去,见识了人心中那头丑恶的魔鬼有多么猖狂!

    这个群体只能继续暗中观察,因为大多数人跟凌云木的圈子都是没有交集的,里面没有我们要找的人。

    警方再次调整目标人群,终于在陶居里小区得到了些可靠的线索,但这次的调查结果实在是有些意外。

    一位刚从外地回来的女人犹犹豫豫地告诉调查员,她以前家里死过一只猫,由于爱猫心切,曾经跟凌家闹过不愉快。

    “以前是什么时候?”

    “大概是去年十月份左右,那是陪伴了我三年的英短呀,就这么闭上了眼睛……”现在回想起来,她还觉得挺难过的。女人爱猫是一种天性,不仅是女人,很多男人也爱猫。因为小巧可爱很容易唤起人的保护欲,在孤单的时候,还是一个难得的小伙伴。

    女人独居,就靠这只名叫“粉粉”的蓝色英短驱散寂寞了。没想到有一天早上,刚打开门就看到了粉粉的尸体,它毫无生机地躺在家门口。

    女人是根据粉粉的项圈找到凌家的,项圈里有定位,可见她平时有多爱惜这只猫!但当时凌家矢口否认,直至找到项圈。是在凌佑辰的床底下找到的。

    张丽始终不相信自己儿子杀猫,认为猫死另有原因,而自己的小儿子,只是喜欢那个项圈就捡回来玩而已,一个七岁的孩子怎么会杀小动物?

    女人比较较真,她已经把猫当成了自己的亲人,亲人死了她能不做点什么吗?她声称要去公安局立案侦查,猫是被人勒死的,不管是谁,都要调查得明明白白。

    后来不知道怎么了,是张丽的大儿子过来跟她沟通的。

    “那孩子挺腼腆的,好像是读高三吧,确实出乎我的意料,但他态度很诚恳。”女人说,“他并没有掩饰弟弟杀猫这件事,说亲眼看到但没来得及阻止,并认为是他这个哥哥的错,代替弟弟跟我道歉。还塞给我一个信封,里面是几千块钱,说这是张丽的一点心意。还说他弟弟凌佑辰已经是个童星了,传出去名声不好,恳求我的原谅。

    “猫都死了,我还能怎样?总不能叫人偿命吧?”

    虽然女人接受了调解,但心底里越想这件事越觉得发毛,那么小的孩子杀猫精神肯定不正常!现在听说警方在调查虐猫事件,她刚好回来听说了,就思忖着会不会跟自己的猫有关,而且凌家灭门案挺渗人的,但凡跟他们家有关的,最好还是告诉警察吧。

    警员说:“我们检测了凌佑辰遗留下来的衣物和被褥,确实发现他有长期尿床的习惯,但杀猫只有这一次。其他邻居都说凌佑辰是个好孩子,有表演天赋,很讨人喜欢,就是长大之后好像性格有点变了。凌佑辰杀猫这种事他们听都没听过。”

    “性格……变了?”我示意警员详细说说。

    “‘差不多就是,话少了,有时候不爱跟小伙伴们玩,欺负过我们家小孙女……但也没太大区别,小孩子长大了不都是这样吗?’这是邻居的原话。”

    咋看这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如果不是因为猫主人太爱惜猫,一般人死了就死了,更不会去追究到底是谁干的。

    我将这件事告诉了雷恩,问他有什么想法。

    他相当干脆利落:“要我说,那是凌云木在编故事呢,想象力丰富有时候是挺害人的。”

    所以,我只是一个被精神分裂症患者用编来的故事换取冰激凌吃的可怜人吗?

    我始终觉得没这么简单,凌云木肯定是想告诉我什么。

    从去年凌云木找邻居调解弟弟杀猫这件事,还有现在他花大量篇幅叙述并且发展这件事,我感受到了一种——一种深深的愧疚。

    “它的身子那么小,我几乎看不到它流下的血液。它是怎么死的?”1

    明明是别人的错,为什么他会显得如此愧疚呢?

    “你看我干什么?项警官,我发现你……”

    狗嘴吐不出象牙,在雷恩胡说八道之前,我强硬地下了命令:“你也玩得差不多了,该去睡了。”

    雷恩看看光秃秃的只有一张桌子两把椅子的审讯室,“你让我睡哪里?至少得订个酒店吧?”

    还酒店呢!我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他恍然大悟却不服气:“呵,你以为我是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吗?不需要了就让我去睡觉?”

    我转念一想,觉得确实不能来硬的,干脆起身:“走吧,带你去吃宵夜。”

    “用食物贿赂我?告诉你啊,我不吃大蒜不吃米饭不吃菜籽油不吃面食不吃……”

    “你们是专门恶心我的对吗?”

    在雷恩面前,摆的是英国人不吃的红红火火的——香辣小龙虾!

    辣椒、大蒜、葱已经够吓人了,小龙虾更是能令他窒息的东西!

    “粗鲁,太粗鲁了……能让我出去透透气吗?”我伸长腿一拦,不让他往外走,还摸出了队友腰间的□□,哗地拍在桌上。这一串东西不仅是他,就连旁桌也吓一跳。

    “没人权,太霸道!”他只好坐回了角落的位置,愤懑地看着我们吃小龙虾。他那斯斯文文的打扮,跟我们这些吃街边大排档的粗汉确实不搭!

    我边剥虾壳边说:“身为拥有一半华国血统的半个炎黄子孙,你要学会入乡随俗,反正这辈子你也不可能到英国去。”

    “为什么不可能?”

    “我不允许。”

    “你是谁啊?”

    “本人姓项名渊。”

    “……”他将调味碟推远,好像会熏得他满身臭气似的,“哼,你以为这点小伎俩就能把我赶走?我这个人吃软不吃硬,尽管放马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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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这句话出自凌云木的最后一篇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