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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起来,宋家的屋子算是大的,因为有宋大柱留下的两间屋子,加上宋二柱后来起的两间,总共有四间屋,住却只住四人。也是因此,欢喜作为家里唯一的女孩,才能早早就拥有一个自己的房间。 听到拖拉机的声音,宋为民从屋中窜了出来,目光第一时间看向欢喜,见她脸色虽然有些白,但看着还算有精神,也不像傻了的样子,不由松了口气,然后开始跑前跑后忙活起来了,又是端洗脸水,又是拿着鸡毛掸子给人拍灰。 “我摘了一把韭菜,还让小婶娘给我加好了米和水,我自己烧了一锅米饭,二哥你再炒两个菜就成了。”看了眼欢喜,宋为民又补充道:“今儿我在鸡窝里摸出了九个蛋,比平日里还多了一个,给欢喜做个蒸蛋吧。” 欢喜颇有些稀奇地看着小大人模样的宋为民,在原身的记忆里,对这个小哥的心情有些复杂,类似想亲近却不敢亲近。一来是因为宋为民是宋家庄的孩子王,二来则是宋为民对着这个meimei嘴上总是很嫌弃,也不乐意带她玩。 不过看这人这会的表现,对着meimei却显然很关心,只不过小男孩的心思比较别扭。 南方不睡炕,因此欢喜房间里放的是床,而且意外的这张床还不小,目测有一米五的宽度——后来才知道,乡下人家因为人多,买床是宁愿买大也不买小的。 宋卫国将欢喜放到床上,给她盖好了被子,嘱咐道:“欢喜你先躺会,我去帮二叔烧火。” 欢喜点了点头,宋卫国又给她倒了杯水放到手边,就出去了。 房间里只剩自己一个人,欢喜目光扫过头顶的圆木横梁,暗黄的石灰墙,黑色的泥土地面,灰扑扑的账台……她忍不住叹了口气。 虽说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这环境也实在太糟糕了。 偏偏她现在才是个七岁的女娃,即便想要奋斗一把摆脱目前这种困境,也是有心而无力。 相比农村,她自然是更希望去城市,至少那里再怎么糟糕,屋内的地面也应该是水泥的,房子也会更牢靠。更别说在原身的记忆中,乡下的房子里像老鼠蟑螂的东西根本避免不了。 ——虽说老鼠这东西一旦被乡下孩子看到,铁定是逃不过被抽筋扒皮架上火堆的,遇上个精明点的孩子,比如宋为民那种,指不定就会被一锅端。 可惜,这会想要从农村户口变成城市户口就只有两个方法,一个是在城里买房子,一个是成为工人把户口落到集体。 而这两样,以她这会的小身板……先不说能不能做到,即便能做到,她也不敢这样出风头。 更何况,这年代,某种程度上城里比乡下要危险多了。 ☆、第4章 牙刷 晚餐非常简单,米饭、炒韭菜和红烧螺蛳,以及一碗只属于欢喜的蒸蛋。 ——当然,对于这个时代的人而言,这顿饭已经称得上是丰盛了。 “螺蛳是我前两天去河里摸的,在水里养了两天,这会泥沙都吐干净了。爱国他们也去了,不过他和敬业两个才摸了一点点。我分了一半给他们,小婶娘看了可高兴了。”饭桌上,宋为民颇为得意道。 见着侄子这般,宋二柱也笑:“为民可能干了,居然能自己把螺蛳屁股给剪了。” 螺蛳做之前是要将屁股用剪刀剪掉的,这个活可不简单,宋为民一个孩子能做到也确实了不起。 “那是,我力气可大了。”宋为民得意得扬了扬下巴,转头又盯着欢喜道:“别磨蹭,把蒸蛋都给吃了。” 欢喜眨了眨眼睛。 说实话,眼前的饭菜除了油少了一点,滋味是真不差,关键新鲜。最让她庆幸的是自己重生到了南方而不是北方,哪怕作为北方人的她习惯以面为主食,但让她选的话也不乐意重生到这会的北方。 土豪爹跟她说过,他小时候在乡下,一年都吃不到几次白面,平日里吃的多是割嗓子的粗粮。虽说北方以面食为主,但那年代,吃的不是苞米饼就是野菜窝窝头,面条和饺子一年也吃不上几回。 欢喜上辈子也看过很多重生的年代文,一般只要是六七十年代的背景,基本上都是以粗粮为主,白面大米那都是稀罕东西。 也是因此,她一直以为六七十年代大家都是这样的,但接收了小欢喜的记忆之后她才发现根本就不是这么一回事。宋家庄虽然只是个小村庄,总共才百来户人家,比起土豪爹跟她说过的老家那动辄上万人的村子,宋家庄简直就是个小虾米。 但是,宋家庄所处的位置却是地地道道的江南,这里本来就是鱼米之乡,农民种地从来就只种稻米和麦子,旁的粗粮他们根本就没有种过——倒也会在自留地里种些番薯,那种甜糯的黄心番薯,偶尔若是年景不好,地里干的话,生产队里也会让大家种那种产量高的白心番薯,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多。 也是因此,欢喜这会才能吃到白米饭。 宋二柱给欢喜盛了满满一碗饭,欢喜吃得都发撑,好不容易才就着蒸蛋将一碗饭给塞进了肚子里。 “还要给你添吗?”一旁的宋卫国问道。 欢喜连忙摇头,那边宋为民第二碗饭已经吃到一半了,宋二柱和宋卫国更是已经吃到第三碗饭了。这种情况她倒是不意外,土豪爹曾说过,这年代的人因为肚子里油水少,饭量都特别大,据说他年轻那会能吃上十碗饭,真实性不可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