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页
在一九八三年的这个夏日午夜,若是有人穿越未来告知,玛丹娜有朝一日将成为流行时尚一代教母,反而一出道就拿下了格莱美新人奖,才气光芒无疑压过同期玛丹娜的辛迪劳帕在一九九?年后,再也没有登上过畅销榜的金曲,我想,我一定会嗤之以鼻,觉得那人疯了。 所谓的未来,原来总隐藏在我们不愿正视的过去里。 ★ “不早了,我们该走了。”我说。 阿崇的酒量原来并不怎么样。双眼布满血丝,目光惺忪,听见我的话他摆摆手,不知道嘟哝了一句什么,便踉跄地跨下高脚椅,让我半搀半拖地步下了小酒馆的楼梯。 也不知他是真醉还是有什么心事,下楼来一屁股就靠着骑楼柱子滑坐在地,口袋里东摸西掏,找不着烟。我要帮他回楼上去找,他说不用了。看来仍不想回家的他,零零落落哼着一首歌,半天我才听出调子,是一部电影的主题曲。 那部电影的片名叫《纳许维尔》(Nashville),导演劳勃阿特曼(Robert Altman)的经典名片,主题曲I’m Easy得过奥斯卡,在当年却是禁片一部。当年民歌圈里人人都练过这首歌,前奏一段 solo 简直就是吉他教学范本。好笑的是,没人知道这部电影究竟在讲什么,又为什么会被禁演。 十几年后才有机会看到录影带,电影中,纳许维尔这个乡村音乐之都在某次美国总统大选期间,成了政治金钱与娱乐媒体角力又合污的大本营,最后以一起暗杀枪击悲剧收场。在当年还在戒严时期的台湾,这部电影拿不到准演执照原来是这个原因。总被蒙在鼓里的年轻岁月,热衷学习欧美,却从不知事情的原貌,我们就是这样摸索着走过了那个年代。 “嘿,小锺,那次听你在台上唱这首歌,觉得超赞的,我就去找了唱片学了起来。”阿崇抬起脸朝我笑了起来。 阿崇的车停得老远。午夜的辛亥路上半天没有车踪。可能有台风将至,闷热空气中不时吹起疾疾长风。我加入了阿崇略带沙哑的歌声。冷清的马路宛如散场后的舞台,响起了两个男生的微醺心情。Give the word and I’ll play the game, as though that’s how it ought to be. Because I’m easy……有话你就直说,我会奉陪这场游戏,玩到真假难分,只因我是个随兴之人…… 所谓的游戏里,有无可能一方故作随兴而实际上只是想满足虚荣?另一方看似逢场作戏,或许只是看穿了对方的用情不专?……这会不会也是我的写照? 明知道顶多也只是继续暧昧下去,却一直在等姚的下一个暗示,仿佛嫌自己沉落得还不够彻底。这是他的cao弄,还是我的委曲求全?新交了女友,同样的情节难道还会有不同的结局?天空开始飘起雨,我们快速起身过街,躲进了阿崇的车中。两人接下来不发一语地坐在车里,其实都在等待对方先开口。阿崇扭开了收音机。ICRT 主持人叽里呱啦说着英文,大概是在回复听众来信点播,前面说些什么我无心去注意,直到主持人报出曲目:Do You Really Want to Hurt Me?,乔治男孩的歌声立刻把我带回在快餐店巧遇的那个下午。我想起了在点餐柜台前并肩而立的那一对西装男子身影。那时的他们看起来互动亲密。 对男生之间所流露出的温柔有如侦测器敏感般的我,一时还曾被眼前的景象吸引。虽然只是短暂的几秒。但,有没有可能,那年夏天一开始时的三人关系里,阿崇从来都不是我与姚之间的局外人?反倒是,那个夹在中间的电灯泡,其实是我? 对世俗的监督而言,身体才是红线警戒,只要动作不娘,手脚安分,男男之间你看我我看你,可以是惺惺相惜,也可能被当成争锋较劲。心里没鬼,根本看不出端倪。 能指认出弦外之音的,往往总是那个在暗自觊觎,却不幸遭冷落的第三方。控诉不了任何人,只能自伤。被当成空气一样的存在如此失落难堪,自尊心的挫伤结不了痂,那块永远裸红的皮rou,对他人之间的气味暗通变得格外敏感。这样的一片疮口,到头来,像极了天生就是“那种人”的胎记。 第一次三个人在麦当劳碰到的那个下午,店里同样也播放着这首歌,我说。 “那天就发现你和瑞峰之间怪怪的。” 阿崇停了一下,见我没回应,再开口变得像转速失控的唱盘。 “刚刚在酒馆,对后来进来的那些人,我不是不屑,我只是不懂,为什么他们要让全世界都知道他们喜欢的是同性?为什么喜欢男生就一定要变成女生的角色?重点不是在爱一个人吗?好好去爱一个人就好了,不是吗?那样惹得大家侧目要做什么?……我不是不懂那种爱情会走得比较辛苦,我懂——所以我才更觉得他们不应该,不应该把这件事搞成了闹剧,可以不必那样的……小锺,我想说的是——不,我想问你,如果,如果有一个很帅的男生,他说他喜欢你,你能接受这种事吗?” 也许吧,我回答。 尽在不言中,我们甚至连那个字眼都没说出口。 “嗯。”他的视线盯着窗玻璃上的雨渠纵横,仿佛等待一个什么暗号,那句回答终于才能出口,“我想我也可以。” 半晌,他扭低了收音机的音量又再开口:“你才是我总想把三人约在一起的真正原因。我不确定,你和瑞峰之间怎么了。” 我沉默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