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
我独自站在房间的窗口前,床头柜上一盏白蜡烛发出盈盈的光辉,光辉洒在玻璃窗上,映照出我的面容。 一道狰狞的鞭痕从眉间到嘴角,依然清晰的印在我脸上。我望着这张丑陋的脸,伸手捏灭了蜡烛,烛心在我指尖发出兹啦一声响,房间里变得漆黑一片。我把桌上的东西统统扫到地上,然后伏在玻璃上重重的喘息着。 我如今丑陋可悲,身上还背负着杀人犯的名声,我要怎么面对他?我该怎么面对他?他为什么要来找我?他不是讨厌我吗?如果找不到我,他就会自动放弃了吧? 第二天,我下令出海,把他抛在了身后。 我每次出海前都想,等我下次回来,他一定已经离开了。 谁知道他是个那么固执的人,一找就找了两年,经常在各大口岸出入,有时候还去内陆。我多想就这样出现在他面前,告诉他不用辛苦找寻了,我就在这里。可每当这个时候,我就像耗尽了勇气,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懦夫。 我还记得几个路边的孩子用石子丢我的情形,他们丢了石头,然后迅速跑掉,边跑边朝我喊:“疤脸!疤脸!” 跟我交易的商人们,面对我也会露出鄙夷,我知道他们私下时常重伤我。 别人的冷眼和嘲讽,经历多了,也就不放在心上了。可他却不是别人,他是我喜欢的人,小时候,我恨不能时时刻刻在他面前表现出最好的一面,我不要在他心中留下难看的回忆。 现在他真的当了神职人员,在教堂工作,因为帮助当地人的关系,教堂耗资很大,我听说他正四处筹款。我派船员给他送钱并隐去身份,心中却隐隐有种期盼。 他会找到我吧?如果他真的找到了我,我就再也不离开他。 …… 爱德华跟我说起了他这些年的日子。 说的时候,他嘴角始终挂着笑容,内容也轻松诙谐,仿佛他这些年过的很满足。但我知道,一切并不如他所说的那样简单美好。常年在海上航行,日子一定不好过,说是在拿生命冒险还差不多。 原本那个一举一动都如同被绅士准则雕琢过的贵族青年,如今像换了个人似的。 他眉宇间的厚重和沉稳是历经了危险和风浪造就的,与青年人故意摆出的冷淡姿态截然不同,有些让人看不透了,看不透他那幽深的眸子,看不透他平静的表情下在想什么。 我们度过了整个下午,大多数时间是他在说自己海上的生活,他谈的兴致勃勃,经常引我发笑。我能感到他在特意讨好我,每当爱德华想要获得某个人的好感时,他总能做到的。我们虽然有过隔阂,后来又分开多年,可他却能轻易营造舒适的谈话氛围,而不会让我感到局促,我最初见到他的紧张无措统统消失了,就好像我们从未断绝往来,一直是最亲昵的好友。 到傍晚的时候,我起身向他道别。 他挽留我说:“我还想要好好款待你呢?今晚就留下来吧。” “今天晚上教堂有活动,附近的太太们要为即将到来的圣诞做准备,我负责主持祷告。”印度一年四季都很炎热,以至于会意识不到圣诞节的到来。 “你介意我跟你一块去吗?”他笑着问我。 “我很高兴能跟你一起。”我望着他说。 从那天起,爱德华成了我们教堂的常客。他几乎每天都来找我,不需要有很多话说,我们就可以静静的斯磨一整天。我们还结伴到处游玩,像少年读书时那样。这样幸福的日子快活的像个幻影,我甚至感受不到时间的流逝,一切让我忘乎所以。 我们并没有对外说明彼此的朋友关系,所以来礼拜的人们还是会在私下里向我抱怨他。 “真讨厌,他怎么突然到我们教区来了?”一个妇人说:“还每天都来,我听说他过去从不上教堂的。” “自从他来了,我先生都不爱来做礼拜了。” “小孩子会被他吓到,他看上去就个野蛮的海盗。” 也有先生说:“交谈过几次后,我发现他的礼仪修养都很不错,如果他不是那么贪婪苛刻,也许还可以接纳他,毕竟他也算是个有能耐的男人。” 人们虽然私下里集体声讨他,但当面遇到时,却是完全不同的嘴脸,极尽讨好之能事。在我向大家宣布了爱德华向教堂捐款的事情后,人们对他来教堂礼拜的事情也无法反对了,甚至还有人悄悄打听他的身家。每一个有钱的单身汉都是夫人们眼中的蛋糕,哪怕卖相不好看也无所谓。甚至某些夫人还觉得,因为长相丑陋,所以没有人把女儿嫁给他。寻思着如果自家不嫌弃他,答应把女儿许配给这个毁容的男人,能从他手里换多少钱。 而我也遇到了新的尴尬。 每天早上都会有围在我身边等我祷祝的年轻小姐,过去也不觉得麻烦,可最近却越来越令我紧张。每当这个时候,爱德华都坐在教堂大殿正中的某个位子上,远远的看着我。我向他微笑,可是他却不像平时那样回赠我一个微笑,反而面无表情,幽深的凝视我。 “这里的姑娘都很热情,并不如绅士阶层的女士(lady:绅士的妻女)那样矜持。”有一次,我居然没头没脑的向他解释了起来,而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解释什么。 “在很多商户眼中,你是个不错的女婿人选吧。”爱德华毫不留情的戳穿了我的掩饰。 “我……我已经对很多人说过终身不婚的决定了,可是……你知道……我不能因此而粗鲁的推拒她们,我是牧师,照顾教民是我的职责。”我讷讷的说。 “呵呵,是照顾年轻女性美梦的职责吧?”他讽刺我说。 我记得这家伙小时候就喜欢长篇大论,说些略带尖刻的话。长大后,长篇大论是没了,尖刻却好像刻在了他的骨子里。 “绅士不应当让人难堪。”我无奈的说:“你就不能假装没看到吗?” “我早就失去绅士的地位了,何况作为一个正直有礼的人,我没办法对令我不舒服的事情视而不见。”他挑了挑眉说。 他头一次当面谈论自己的身份,我心中微微酸涩,于是没有反驳。 “你不如就答应了某位小姐的追求如何,我相信只要你招招手,大批姑娘都会沦落。等他们的父母送上厚重的嫁妆,你将来的生活会变得非常富裕。”他继续说。 “我早就说过了。”我说:“我不会结婚的。” “或者你看不上商人的身份,想要娶一个地位匹配的绅士阶层的女士。”爱德华不依不饶的说。 “够了!爱德华,我们不要讨论这个话题了,我对女人没有兴趣!”我生气的说。 “哦,这还真是个令我高兴的答案。”他翘起嘴角,嗤笑道。 第24章 我对爱德华动不动就用语言挑拨我的行为感到生气。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经常会有一些暧昧的暗示。或者伏在我耳边喃呢,或者动手动脚,甚至开挑逗性的玩笑,我时常因为他白天的一句话或一个动作而烦恼的夜不能寐。 时隔多年,我再次陷入了深深的纠结之中。过去苦苦寻找他的时候,每天都在思念和焦虑中度过,没有闲心考虑自己追寻的东西是不是正确。而相见之后,事情已经不是我可以掌控的了。 过去我害怕彼此的前途会被这份背德的恋情伤害,如今他已经不是伯爵的儿子了,可我却成了一名神职人员。在森严的宗教理法下,我感到自己的心灵正在神的面前接受鞭笞和拷问。我的身体站在圣洁的殿堂之上,心灵却被污秽和罪孽填满,圣主永远都不会宽恕我这样的人。 在内心的谴责下,我痛苦至极,无处倾诉,只能选择逃避。 我不再去港口找他,他来教堂礼拜,我也总是躲着他。他似乎发现了我的刻意行为,倒也没有紧逼不放,这使我紧张郁结的内心稍微轻松了一些。 科尔牧师的身体好了很多,已经可以外出传教了,所以他出门传教的时候,我就留守在教区,负责指导教众。 有一项我不太喜欢的工作,那就是坐在忏悔室里聆听教众的难言之隐。我万分敬佩科尔牧师的耐心和承受能力,他每次从忏悔室里出来都乐呵呵的,似乎完全没有任何压力。有时候我真想问问他,在听到各种有关偷情、欺骗、使坏、作恶的事情后,他都是怎么保持镇定的? 最让我难以接受的是,甚至有年轻小姐趁着坐在忏悔室的机会向我表白。你可以想象我是以何等纠结的心态把对方送走的,因为只要稍微流露出拒绝的口气,她们就躲在阴暗狭小的空间里哭个不停,而我对此万般无奈。 今天又有不少人来告解室里忏悔。 我穿着厚重的修士教袍,坐在黑暗狭窄的告解室里,聆听隔壁陌生人的声音。 “谢谢您,牧师先生。”一个陌生男人向我道谢,然后匆忙离去了。 他刚才在忏悔室里痛哭流涕,不断的诉说他有罪,却无论如何不肯吐露究竟做错了什么。他离去后,我深深松了口气,毕竟对着一个不停的重复自己有罪的人也很压抑。 可还没等我缓过神来,又有一个人走进了隔壁。 “您好。”熟悉的声音从左侧传来。 “爱德华?你到这儿来干什么?”我惊讶的看向他。 有镂空花纹的木隔板阻挡了我们彼此的视线,我只能看到黑暗中一个大体的轮廓。 “我来告解,牧师先生。”他郑重其事的回答说。 在这一瞬间,我忽然意识到有些不妙,爱德华从来不告解。 “我爱上了一个人,牧师先生。”在我阻止前,他已然开口。 “我发誓,我比世上任何一个人都爱他。” “愿全能的天主施恩于我,让我深爱的人知道我的心意。” 我靠在告解室的椅子上,久久无言。 而对方却故意问我:“牧师先生,您会把我的愿望传达给耶稣听吗?” “这里是告解室……人们是来忏悔的……”我无力的说。 “您觉得爱一个人也是罪吗?” “如果是不该爱的人,那就是罪。”我的声音有些颤抖。 “爱一个人没有该和不该,牧师先生。”他低沉着声音说。 “当然有,天主圣训,觊觎他人之妇是罪,爱上同性之人是罪。” “牧师先生爱上过不该爱的人吗?” “没有,我当然没有!”我大声说道,如同在掩饰内心的恐惧。 “那对您而言还真是一种幸运。”爱德华的声音咄咄逼人:“不是所有的人都像您一样幸运,至少我恋慕的那个人就不是。” “你凭什么这么认为!” “凭他远跨大洋,孤身一人来到异国他乡寻找了我两年!如果这都不算爱,那他还爱着谁呢?” 我双手抱着头,手指插在发间,似乎这样能带给我安全感,因为我根本无法反驳他的话。 他说没错,我爱他,我从少年时就爱上了他,否则不会千里迢迢来寻找一个失去踪迹的人。我的理智和我的内心似乎永远都是矛盾的,简直像埋在黑暗中,永远找不到光明。 “神会惩罚我们。”我颤抖着说:“你怎么敢在教堂里跟我说这种话。” “天主仁慈,会宽恕一切。”他平静的说。 “不,上帝不会宽恕我们的,我们会下地狱。” “那就下吧,有你陪伴我,在哪里都是天堂。” 说完这些话,他打开告解室的门道:“谢谢您,牧师先生,我下次再来找您告解。” 他离开后,下一位教众又走进了隔壁,自始至终,我都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完全没听到对方说了些什么。 …… “亚当,你最近是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科尔牧师忽然问我。 “啊……”我一惊之下,差点打翻祝圣用的葡萄酒。 “你在想什么?都走神了。”科尔牧师说。 “请原谅。”我低头道。 “呵呵,不必道歉,心情沉闷的话就出去逛逛,印度这个国家有很多值得观赏的景致,特别是人文景致,到处都有古老的雕像和古迹。对了,你也许想去看看他们的洒红节,当地人为了庆祝春分和谷物丰收会举行盛会,他们向行人抛洒红粉和水来表达祝福。我可以放你几天假,你去的时候顺便呵斥那些不守礼仪的英国士兵,我不喜欢他们打扰本地人的节日庆典。” “您不介意他们的本土教义吗?我是说,我们都是传教士。”我说。 “当然不,孩子,我们要尊重当地人的信仰。各个地方有各个地方的神,就像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人种一样。印度人还把性|爱女神供奉起来崇拜呢,而我们这些神父,则把一生都献给了一个男人,究竟哪个更奇怪呢?”科尔牧师笑呵呵的开了个玩笑。 于是心情烦闷的我听从了牧师的指示,前往当地民众的神庙,参加他们每年一度的洒红节。有不少英国人都来参与这个盛会,最多的要数士兵,因为这是少数几个能在街上和女性玩闹的节日,没人舍得缺席。 当天,神庙挤满了人。 从一大早到中午时分,印度人不分男女老幼,争相向自己的家人和亲朋好友的脸上、身上涂抹各色颜料,表示祝福。调皮的年轻人和孩子们更是欣喜若狂,在大街上向过往的人们泼洒一种红色的水。 在神庙的庆祝地,人们一边跳舞,一边泼洒水和红粉。有些人整个被染成了红色,头发和衣服湿漉漉的,连地上的泥浆都染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