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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禛十分愤怒:“那些人恨不得一刻都不停下来压榨百姓,好让自己过上好日子!” 安闲道:“我现在是元丰的十三姨太,这件事情你们别忙着做。孩子们的安全最重要,我想办法让元丰将他们救出来。” 胡师蓝几人皱眉,最后还是和她相熟的蒋禛开口:“安小姐,你应该知道。这并不是几个学生的事情,而是那些尸位素裹的人对读书人的不尊重。” 安闲自然知道,但是她扫过在坐的几人,语气平淡又残忍:“可是你们也知道,这不是你们游行一次就能解决的。归根究底,是国家太乱,是国家太弱。” “你们前半生识文断字,后半生应该做的就是教书育人,培养出更有文化涵养的下一代,而不是将自己置身于危难之中!” “死有轻如鸿毛,重如泰山之分,活着又未尝不是如此。所以,请你们要更加在乎自己的生命,因为国家需要你们!” 一番话,让场中人都沉默了,一向情感丰富的丰泠眼中都有泪光浮动。 章光之抬了抬眼镜,站起身,语气真切:“多谢安小姐,听君一番话,胜读十年书。” 安闲:“章教授,你客气了!” 章光之:“并没有客气,从前我想着,誓做先烈,不在乎自己这条命。惭愧惭愧!” 安闲当然知道,并不是自己一番话让这几人如此。 他们都是当代文豪,又怎么可能不知道她刚才那番话的道理。 他们只是很高兴,有一个人非他们团体的人能够懂得他们。 孩子们的青春热血,他们也有。 可是他们比孩子更加成熟,所以更明白,比起死亡,活着的人能做的更多,面临的也更多。 安闲又和他们坐了一会儿,才离开。 丰泠走到窗边,痴痴的看着安闲上了一辆车,直至再也看不见。 蒋禛走过来:“怎么了?还没和安小姐说够?” 丰泠转头拉住蒋禛的手,双眼无比的亮,都说少年人容易热血沸腾,却不知青年人皮囊之下的热血,不比少年人羸弱。 他道:“我找到我的缪斯了!我要为她写诗,歌颂她,赞美她,追随她!” 蒋禛:“……”所以,你能不能不要拉着我说这么容易令人误会的话! 蒋禛不动声色的抽回手,“她想做的,我们可能都帮不到。” “不,我能!”丰泠神色间,有一种温润的癫狂,他继续道,“我要记录她的一生,让后世之人知道她所做的一切,你觉得怎么样?” 蒋禛点头,郑重道:“她值得。” 若是旁人,他绝对会阻止这个被称为“光之子”的诗人,用他那比太阳更炙热的文字去歌颂一个女人。 蒋禛是读书人,却也有着男人的劣根性。 在遇到安闲之前,他也不曾佩服过一个女人。 他觉得,女人或许就如同他父母让他娶的那个女子一样,企盼岁月安好,却不会为此做些什么。 安闲与旁的女子最大的不同或许就是,她有一个很赚钱的安家。 然而他从收到她寄来的第一份报纸开始,他就明白,这个比他小十多岁的小姑娘,与众不同。 后来认识胡师蓝后,他对女性便更加的尊重。 所以,女性很多时候并非是不能够获得别人的认可。 你强大,那么无关乎你是男是女。 蒋禛觉得,自己下一本书,就写一个普通的女人,一个这个时代千万女人的缩影。 如同他写过那个曾经那个玩伴,那个已经被社会同化成普通人的玩伴。 章光之:“她要怎么做?” 胡师蓝:“不知道,不过她的身份是秘密,所以今天的事,大家都当没有见过。丰泠你写诗就写诗,不要让人知道是她!” 丰泠:“我有那么蠢吗?” 蒋禛:“你不蠢?” 丰泠:“……” 蒋禛看着丰泠一脸郁闷,心里叹了一口气。 他羡慕丰泠的“蠢”,因为这样他赋予了笔下的文字一种近乎残忍的天真。 就像他曾经在国外看过的一本童话故事书。 那里面的每个故事,在小朋友看来或许都是美好的。 王子和公主在一起,被野兽囚禁姑娘最后被勇士解救,化成泡沫的美人鱼…… 这些故事,多么美好,美好到其中的残忍更让他心底发寒。 而丰泠的文字,就是如此。 他没有他那种天赋,故而他羡慕。 章光之睿智的目光幽深,看不到边:“我觉得这位安小姐,恐怕要做一件大事。”虽然不知道她要做什么,章光之却有这种近乎迷信的直觉。 胡师蓝:“不管如何,帮不到她就够了,别添乱。” 丰泠有些生气的皱眉:“我会保护她的,她是我的缪斯!”他才不会伤害她。 胡师蓝:“你有过多少缪斯,你都没数数吗?” 丰泠说不出话了。 但是他想说,不一样的,她不一样。 丰泠回去后写道: 你去,我人不走,心跟你走, 你上哪一条大路,你放心走, 你看那街灯一直亮到天边, 你只消跟从这光明的直线! 你先走,我站在此地望着你, 放轻些脚步,别教灰土扬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