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节
“他们家不也有占树商会的股份吗。”沈朝幕说,“准确来讲,塔步这里的产业链也有他们的不少投资。” 虽说商会的主要成员清一色由兽族组成,但背后的金主则是来自星海各地。毕竟,作为两个文明的发源地,塔步的物资与文化遗留非常丰富,那西半球至今还没有被探索清楚。 方庆抓了抓脑袋:“真的是烦人,我也想帮小陆,但真的是有心无力……我哪天肯定毒死那帮龟孙。唉不说了不说了,我还要去做实验呢。” 他拿着那朵樱粉色的花,匆匆回到了屋内。 龙拾雨跟着公主回去房间。 沈朝幕说:“今天该去集市上逛一圈了,这三天刚好是最热闹的时候,应该有治伤需要的素材。” “嗯。”龙拾雨点头。 沈朝幕稍微整理了一下协会这两天的资料,他就扯了一根线下来,把之前沈朝幕送他的鸟笼装饰品给串了起来。 那拇指大小的鸟笼依旧闪着漂亮的光辉,他把它系在了脖子上。 毕竟这是公主送他的礼物。 以前公主也给过他礼物,但是因为各种原因通通都丢了。现在……也算是个失而复得。 下午的时候他们去了集市,去的路上看见黑骑士正在和一个兽族汉子喝酒划拳。 那汉子已经喝到满脸红光了,还挥舞着手中的木杯子:“满上满上” 黑骑士喝酒的时候,就是把那酒往盔甲里一倒—— 幽魂者的身子大多是精神力,那酒进去根本不存在“喝”这个概念,不论谁和他拼酒量都是无底洞。只见他现在气定神闲,下巴的盔甲一开,一杯烈酒就哗啦啦倒了下去。 对面早已醉眼惺忪,哪里看得出来? 又喝了几口,骰子落下,他不甘不愿地把钱砸在了桌面,推给黑骑士。 而土豆的马鞍旁边,挂着几个塑料袋,里头是黑骑士刚买的迷你植物。 龙拾雨的眼睛亮了起来。 黑骑士本能地感受到了危险,一回头就看见了龙拾雨,赶忙把桌面上的钱搂在怀里,半句话不多说,骑上土豆就跑了。 一溜烟头都不回。 沈朝幕:“……” 龙拾雨还盯着黑骑士离开的方向,颇有些念念不舍。然后他回头和公主承诺说:“我之后再给你找一朵漂亮的花来。” 阳光下,鸟笼吊坠闪过金与银的光华。 沈朝幕愣了愣:“你还把它挂起来了?” “嗯。”龙拾雨说。 沈朝幕本来想说,其实也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 他只是路过集市时觉得亮晶晶的,随手挑了个好看的而已。 其他既昂贵又亮闪闪的东西从来不少,沈朝幕见过太多了,随便去个沈家的什么拍卖会,珠宝钻石迷醉人眼,天价也有大把人愿意争逐,龙类当然也会喜欢这珠光宝气。 沈朝幕就说:“哪天买贵一点的,给你用尾巴在床上盘着,全都是亮闪闪的。” 龙拾雨说:“就这个也挺好的呀,我很喜欢。” 沈朝幕心头一动。 像是什么柔软的东西在挠心尖。 然后龙拾雨又说:“不过你说的亮闪闪是多闪?”他稍微扭捏了一下,“还是有点想要的。” 沈朝幕:“……” 走过熙熙攘攘的集市,头顶的古树沙沙作响。 由于山火提前离开的游客有许多,但这里依旧能看见不少人在挑选。 商品种类繁多,捕梦网精致,小首饰闪耀。 动物骨骼雕出的精美号角,吹奏起来声音寂寥又奇特,好似狼群在山丘的嚎叫。比如树叶编织出的灯笼,里头盛着明黄的光芒,如果在夜晚穿梭野外时拿上一盏,就能探索丛林的秘密。 沈朝幕在卖衣服的一家店铺前停了下来。 这里卖的是塔步的传统服饰,全都有着艳丽的色彩,好似当地人奔放的性格。 他的目光落在斗篷上头。 塔步的斗篷是由结实皮革与不同的树叶做成的,针脚分外扎实紧密,风刮来的时候叶子轻轻摆动。 在久远时代前,兽族会穿着这样的衣服外出,挡风又温暖。现在在节日的时候还会见到他们这样穿,走过平原时,像是与自然为伍。 买斗篷的游客不少,都是拿去拍照和留念收藏的。 沈朝幕冲龙拾雨招了招手:“过来。” 龙拾雨毫无反应,盯着远处的小吃铺。 然后他被沈朝幕抓着肩膀转了过来,面对着一大堆斗篷。 沈朝幕说:“挑一件喜欢的。” “为什么要买这个?” “保暖,就当是纪念品了。”沈朝幕说,“在北恩不也买了一条围巾吗?” 于是龙拾雨挑了一件树叶偏红的斗篷。 沈朝幕给他披着,顺便把领口那枚牛角扣给别上。那红叶轻颤,衬得青年的皮肤白皙。 他就这样收获了一条斗篷龙。 龙拾雨说:“你每次怕我冷、使劲给我套衣服的时候,真的很像网上说的奶奶。” 沈朝幕:“……我竟然不知道你是不是在骂我。” “我怎么会骂你呢。”龙拾雨高兴地伸出手,“要拉手。” 这回沈朝幕犹豫了几秒。 之前还没察觉,拉手纯粹是为了哄一下流泪龙龙头。 但现在他的心意那么清晰,这种行为就更显得…… 真的喜欢上了一个人,即便是再英勇的猎人,还是和所有人一样有着胆怯与小心翼翼。他擅长追猎,就这样把一头嘤嘤怪给抓回家了,但是有太多东西比追猎更难。 沈朝幕一贯做事果决,这一点点的犹疑,主要来自某种不连贯感。 回想一下,从最开始龙拾雨对他的态度就非常热烈,甚至称得上熟络。而这种熟络并没有展现在其他任何一人身上。 简单来讲,沈朝幕不知道最开始的亲近是从何而来。 他最后还是拉过了龙拾雨的手。 带着某种喜悦。 虽然不知道龙脑袋里到底装着什么奇怪的思维,但是这绝对也是喜欢吧。 就算再不济,也必然是纯粹又热烈的好感。 毕竟傻龙连说个谎都说不好,再让他伪装什么情感简直比登天还难。 所以等到时机恰好…… 就该是告白的时候了。 龙拾雨就这样高高兴兴地牵着公主的手,慢慢走过集市。 几步下来,他手中已经多了好多串小吃,炸豆腐外酥里嫩,一口咬下去那清脆的声音都在舌尖蹦跳。他几口就吃了下去。 沈朝幕在每家店铺的商品中,对着罗密欧给的清单细细搜寻。隔了好久他才发现不对劲:“……你的竹签呢?” “哦。”龙拾雨说,“吃得太快了,不小心一起吃下去了几根。” 沈朝幕:“……” 他转头就拉着斗篷龙倒退了几步,回到刚刚一个摊位,买了一本《现代食品安全》。 就这样花了大半天,把整个集市都走了一遍,又在统一登记商品名的系统里查询了几次,他们终于收集了大半的素材。 龙拾雨抱着一个牛皮袋,里头装了几块沉重的骨头和许多药材花草,那种草药的味道扑鼻而来,带有几分辛辣。 沈朝幕看了看时间:“现在就去罗密欧那边吧。” “不是还差几种么?”龙拾雨问。 “就差干河花和鸢尾花针了。”沈朝幕说,“我刚刚问了协会,这些在绿意旅馆旁边的集市有卖。黑镰刀说可以帮我们去看看。” “噢。”龙拾雨说,“他真是个好人……好螳螂。” “说他是好螳螂,你还偷吃别人聚落的东西。” “恶龙的事情不能叫抢和偷的。”龙拾雨突然笑了,“被恶龙吃掉的东西就是没了,被恶龙抓走的东西也是恶龙的。” 沈朝幕不知道龙拾雨想起了什么,那么高兴。 他揉揉龙脑袋,也笑了笑。 花了数个小时,他们重新回到那片森林。 残破的高塔屹立在陆地的最尽头,金色的柔顺长发在空中晃动。高塔之下的莴苣长得更加旺盛了,有十几只螳螂正站在田地旁,每只都拿着一个……小洒水壶。 自从罗密欧在黑镰刀身上验证了这种治疗方法是正确的,黑镰刀就将同族们从旅馆里带了过来,开始慢慢疗伤。 诡术的施展很消耗精力,罗密欧需要更多的时间。 螳螂们闲得没事情做,就开始天天玩电视和浇水。 即便是不了解天上聚落的人,提起这群螳螂,第一个想到的词也是“孤高”。 他们的战斗力强悍,但只对充满敌意的异兽出手。不屑于学习其他种族的知识,排外又固执,就连偶尔因为食物不够来到地面猎食,也不会主动去招惹人类。 相反,他们刻意避着人类,一旦发现有接近就会立马回到云端之上。 曾经有无数学者想要研究聚落,研究他们能够具象化为云雾的特殊精神力,想用这份力量得到更多成果,说不定,还能进一步改良现有的飞行器。 结果派出去的猎人们,都因为这种警觉失败了。 他们就像以前的沈朝幕一样,只能站在原野间遥遥望向那巨大的积雨云—— 金色阳光勾勒出层叠的边缘,像是山岳又更像是城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