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娱]与吉米同行 完结+番外_分节阅读_215
书迷正在阅读:惊!我成了女频文主角、崛起吧,Omega! 完结+番外、快穿之请尽快找到你老公、我家辅助超凶的!、弘时之帝殇 完结+番外、[综英美]反派大佬的两副面孔、荒唐 完结+番外、[综英美]求救信号接收器 完结+番外、远古基因[末世]、总裁,你别撩我 完结+番外
第82章帮买裙子 除了那群总喜欢做阅读理解、脑袋有问题的人一通瞎脑补外,绝大多数人都抱着一种娱乐的心态接受了封面照。 在他们看来,这应该只是一种艺术的表现形式,类似于戏剧化、又具备装饰性质的舞台服装。 不过,那期《十字路口》销量真是好极了。 除了庞大歌迷加成外,还因为封面照片拍得实在好看。 事实上,行星乐队出道至今,一直因为乐队成员容貌过于出色,被外界固执地认为是一个青少年偶像组合,从而也间接否认了他们的摇滚乐队身份。 如果换成一些心思敏感的音乐人被这么对待,搞不好会闹出点儿抑郁问题,幸好,行星乐队每个成员的心理承受能力都很强。 对杂志的主要受众群体来说,一张乐队全员颜值在线的封面照,已然是非常吸引人的存在了。而金发主唱的女装形象更是一个巨大的惊喜。 从容貌来讲,吉他手兰斯才一直是乐队中更符合大众审美的那一个,标准的英伦美少年,俊美优雅,贵气十足,一双蓝眼睛如宝石一般熠熠生辉。 可封面照中,人们第一眼看过去,每个人的视线都会完全不受控制地落在了女装主唱身上。 很多人穿衣服容易被衣服左右。 这就好比一个人穿了套萨维街的高订套装后,如果不表现得彬彬有礼、绅士风度一点儿似乎就对不起那身衣服一样。 可詹姆斯从来不会。 他在穿着大哥林德的牛仔裤和补丁衣服时,就是个满街乱跑的疯小子;等穿兰斯的衬衣和西装外套时,也不过把乱跑着疯玩的地方换成了舞台,本质没有任何变化。 兰斯对此非常难以理解,同一件衬衣,在自己身上明明是典型的英伦风格。 但到了詹姆斯的身上,被他把袖子捋起几折,再解开过紧的领口扣子,并无意识地跑跑跳跳后,立刻凌乱地没形没状起来,却偏偏又有一种别样动人的野性美。 所以,詹姆斯穿什么衣服都是他自己。 摄影师费恩就是成功地抓住了他身上这种特质,才能将照片中女装的他拍得格外具有视觉冲击力。 那种感觉很难形容…… 身体被包裹在艳丽裙装中的瘦削少年,正处在人生当中最雌雄莫辨的阶段,如果不是特别熟悉詹姆斯的人,大概还没办法一眼认出这是个男人。可忽略性别问题后,谁都能感受到照片中,那种扑面而来的生命力,尤其是被镜头拍到的绿色眼睛,一望可见的清澈见底,但看人的眼光却叛逆挑衅,像是一头在草原上奔跑的猎豹,体型纤细、行动敏捷、毛皮漂亮……野性难驯。 这就像是突然出现在人面前的一个充满诱惑力的巨大挑战! ——你要不然选择被他征服,要不然选择去征服他! 毫无疑问,这张封面照片在外界引起了无数的风波。 很多人议论纷纷,或支持,或反对…… 但不得不说,正如埃布尔提前预料到的那样,这些支持和反对,间接促使行星乐队的名气更大了。 哪怕是连不听摇滚乐的人,这时候也知道有这么一支特立独行,‘主唱穿女装’的乐队存在了。 对于一名音乐人来说,外界不关注自己的音乐,反而过分关注自己的形象,绝非是什么好事。 但詹姆斯这时候还没意识到这些。 或者说,他意识到了一点儿,但也不在乎:“我又不能改变那些已经发生过的cao蛋事,在乎有他妈什么用?还不如朝前看!” 离开曼彻斯特时,他丢失的两个行李箱依然神奇的不知所踪。所以,一直在找兰斯借衣服穿,现在更好了,可以抛弃过往,直接去买裙子了…… 詹姆斯总觉得这事发展过于戏剧化。 但鲍德温淡定地说:“摇滚人生不就是这样,裙装不叫事,舞台表演一部分而已。” 这么说也对。 舞台上穿什么奇装异服的人都有。 于是,詹姆斯开始苦中作乐地挖掘穿裙子的乐趣。 比如,穿着裙子大摇大摆地走进男厕所,豪放地撩起裙子去放水,把一众男人惊得目瞪口呆。 在这一点儿上,西奥和他完全是狼狈为jian。 每次詹姆斯去恶作剧,他都第一个报名要跟过去看热闹,然后,一路哈哈大笑着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