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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节

    这么好看的人,他们家占了两个,别家绝对要羡慕死!

    别管陆则家庭有多复杂,未来也还不知会是什么境况,光看这长相他们就无条件支持裴舒窈把他骗回来。

    钱他们不缺,也不指着裴舒窈去联姻攀关系,只要裴舒窈喜欢就好。

    陆则受到伍家人一致的欢迎。

    陆则没给伍家外婆带太贵重的礼物,只在吃过饭后提出给伍家外婆送首曲子。

    伍家外婆年轻时很爱音乐,至今家里还修有专门的音乐厅。

    里面不仅放着满壁柜的长篇,还有各种乐器。

    这一点裴舒窈和陆则说起过,所以陆则才准备给伍家外婆送首曲子。

    听陆则说要送她曲子,伍家外婆顿时来了兴趣,不由问:“你用钢琴还是小提琴?我这都有!”

    陆则摇摇头,说:“二胡有吗?”

    他没学别的乐器,只学了二胡。

    “有啊,没想到小则你喜欢二胡。”伍家外婆神色有些怅然,差遣儿子去取自己的二胡来。她牵着陆则的手感慨,“其实这么多乐器,我也最爱二胡。说起来已经是好几十年前的事了,小时候我总觉得我不是北方人,每次听到二胡声都想哭,连在梦里都念叨着说要回家。”

    陆则认真聆听。

    其他人也是第一次听伍家外婆说起这么一件事,全都安静地听着。

    伍家外婆叹息一声,接着说:“那会儿我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到我妈去世时才和我说,其实我是被捡来的。只是他们捡到我时世道太乱,扔孩子的事太多了,他们找了几天找不到我的家人,只能带着我一起回北方。”

    几十年过去,哪怕她的亲人还在世,怕也早忘了他们当初扔下的婴孩了。

    正因为找到亲人的可能性很小,对方对她有什么血缘亲情的可能性也极低,所以伍家外婆才从未在儿女面前提起这件事。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听陆则提起二胡,她就忍不住倾诉一番。

    这些年她欣赏过不少二胡曲,还特意去听过不少演奏会,没人能给她儿时梦里的那种感觉。

    兴许是因为人会自动美化回忆,所以现实里的曲子怎么都比不上梦里听到的。

    陆则见老太太神色怅然,接过伍家舅舅递来的二胡后开口说:“这曲子是我好几年前偶然学来的,窈窈说您很喜欢音乐,我就想让您听听。”

    他不太会送礼,不过一直牢记一个送礼原则:投其所好。

    他思来想去,感觉自己能拿出的让伍家外婆感兴趣的礼物也就这么一首曲子了。

    伍家外婆知道这是自己过寿的好日子,不该太惆怅,也就含笑看着陆则坐到一旁拿起二胡开始拉奏。

    二胡在许多人的印象中往往是凄婉苍凉的,陆则拉奏的这首曲子却不一样,它的曲调欢快如林间清泉,时而轻缓,时而腾跃,时而眼前落英缤纷,时而眼前草色青青。

    仿佛春到人间,处处都春暖花开。

    音乐不是所有人都懂,可是所有人都有耳朵,听得出陆则二胡拉得很好。

    至少曲子一响,所有人都忍不住凝神静听,身心都沉浸其中。

    一曲终了,陆则缓缓放下二胡,情绪也慢慢从曲子里抽离。

    裴舒窈却注意到老太太情绪不对,脸上还挂着两行清泪。

    裴舒窈忙抓着老太太的手问:“外婆你怎么了?”

    陆则也注意到伍家外婆居然泪流满面。

    “这曲子,我听过。”伍家外婆会握住外孙女的手,声音有些发抖,“我听过的。”

    她在梦里听过啊。

    陆则一怔。

    伍家外婆由着裴舒窈帮她擦了泪,问陆则:“这曲子你从哪学来的?我买过那么多唱片,听过那么多演奏,从来没在别处找到过这首曲子。”

    作者有话要说:

    小陆:?感觉我又做了什么不得了的事

    第一百一十四章 自作孽

    见伍家外婆神色急切, 陆则也不隐瞒。

    二胡这事, 裴舒窈也听说过, 裴正德就是在陆则跟人学二胡时把人捡回家的。

    那人是个鞋匠, 坐在路边帮人修鞋的那种,岁数大了以后眼睛还有点瞎。

    不过补鞋这种手艺活, 一向都是熟能生巧的,干熟了不用看都能补好,他眼睛好不好也没人在意。

    他本人也不在意,每天坐在大树底下等生意, 夜里就回政府分给他的小平房里住着。

    裴舒窈记得陆则前两年还提了一句,说那一带拆迁了, 他那位二胡师父也分了套小小的回迁房,补鞋手艺还是没拉下, 每天依然寻棵大树坐在底下等客人。

    由于现在需要用老法子修鞋的人已经不多,他平时也没什么生意, 城管向来当他是个纳凉的老头, 没驱赶过他,偶尔甚至还会过去照顾一下他的生意,和他聊聊天,问问他生活上有没有什么困难。

    只是他们都没听陆则拉过二胡, 因此也不知道陆则随便在路边跟人学一学, 居然拉得这么好,还学了一首让伍家外婆听了都潸然泪下的曲子。

    “他不爱说话,我不知道他家的情况。”陆则说, “我和他学了两个月,没看见别人,这些年下来也没看他有什么亲人来找他。”

    “他多大了?”

    “应该比您大几岁,今年该七十了。”

    “七十了,我也六十六了。”伍家外婆说出自己的猜测,“这曲子,就是我小时候常梦见的那首,我觉得它应该和我的血亲有关系。他,他长什么样啊?和我像不像?”

    陆则沉默。

    像是不像的,主要是他二胡师父一看就受过许多苦,脾气古怪,不爱和人打交道,后来连眼睛都不太好了。

    岁月是无情的,你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就会在你脸上留下什么样的痕迹。

    这样一个人,很难看出他和养尊处优的伍家外婆有什么相像的地方。

    “我有他的照片。”陆则说,“上次他们几个老人家聚会时拍的。”

    陆则拿出手机,翻出了相册里的一张照片,把手机拿到伍家外婆面前让她看上面的合照。

    照片上,几个老人正襟危坐,一脸正经地看着镜头,标准的老友聚会合照。

    二胡师父的回迁房和威霸物流所在的大楼很近,那边已经成了他们见面吃饭看戏剧的固定地点,平时几个老人家凑在一起说说话、聊聊天,倒也不算寂寞。

    只是二胡师父看起来还是不太合群,不仅坐在最边缘,眼睛也没有看镜头。

    这样的照片也不太能看出长相有没有相似的地方。

    伍家外婆却忍不住拿过陆则的手机看了又看,像是想透过屏幕看清楚对方是不是自己小时候曾在梦里思念过的亲人。

    人越老,就越念旧。

    因为儿女长大了,老友老伴陆续去世,能牵挂的人越来越少,免不了会把过去的事翻来覆去地翻出来想。

    伍家外婆这一辈子平安顺遂,夫妻和美,儿女孝顺,从来没遇到什么烦心事。

    正是因为这样,那仅有的遗憾才变得格外鲜明。

    可已经过去太久了,她不确定自己的记忆有没有被自己篡改过,是不是因为曲子太好听不自觉地把它套到了久远的回忆里去。

    天底下哪有这么巧的事?

    她听遍所有二胡曲都找不到的曲子,怎么可能突然来到她眼前?

    伍家外婆冷静下来,把手机还给陆则。

    作为一个紧跟潮流、善于上网的老太太,伍家外婆给自己的失态找了解释:“现在不是说有个什么曼德拉效应,说的是人会不自觉地修改自己的记忆,比如有句歌词很多人都觉得是‘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枝花’,其实是‘五十六个星座,五十六枝花’。”她拍着陆则的手背说,“可能是你拉得太好了,我不由自主把你拉得曲子代入到我梦里听过的那首去。”

    有些事要是希望不大,最好一开始就不要抱有过多的期望。

    期望越大,失望越大。

    她这一辈子已经足够圆满了,不该再贪心。

    陆则和裴舒窈对视一眼,拉了几个小孩过来逗伍家外婆开心。

    到陆则两人要走时,伍家小舅舅送他们出门,犹豫着对陆则说:“小陆,要不你问问你那个师父是什么情况,小时候有没有过meimei。”

    虽然可能性很小,事情不太可能这么巧,但伍家小舅舅还是想抓住这一丝希望。

    他看得出来,他母亲眼里燃起过希冀。

    他们这些做儿女的能陪伴父母的时间很有限,对母亲的关心也不够。

    要不是今天陆则提出要拉二胡,勾起了他母亲的回忆,他们可能根本不会知道他母亲藏着的心事。

    中国人讲究叶落归根,要是连自己的根在哪都不知道,难免会伤心遗憾。

    “好。”陆则说,“要是方便的话,不如取一些样本来做个鉴定。如果他们有亲缘关系,比如兄妹,可以通过线粒体dna鉴定出来。”

    兄妹之间做通常意义上的亲子鉴定往往会鉴定为无血缘关系,但是如果是一母同胞的兄妹,他们的受精卵的细胞质都是由母亲提供的,所以可以通过检测细胞质内存在的线粒体dna确定他们的亲缘关系。

    虽然那只是伍家外婆的一个梦,但只要有一丝可能,就可以去尝试一下。

    两边说定了,陆则在回去的路上就和南边沟通,委托威霸物流那边的人帮忙取个样本。

    在事情没有确定之前,他还是不想提前和二胡师父那边说起。

    二胡师父年纪也大了,经不起折腾。

    血液、指甲、带毛囊的头发等等都可以作为样本,完全可以在不惊动本人的情况下取样。

    两边把送样品的时间敲定,陆则紧锣密鼓地预约相关机构,希望能尽快出结果。

    第二天一早,两份样品同时抵达检测机构。

    dna相关实验是需要时间的,哪怕是陆则亲自去做,也不是几分钟出结果的事,所以接下来他们都只能耐心等待。

    这时候市里却出了件大事。

    事情就发生在前天晚上,有位领导喝了点小酒,手机丢了。

    不幸的是,这手机被人捡了去,对方还正好是个惯偷,习惯性地把人家手机给解锁了。

    这一解锁,可不得了,现在手机记账功能发达,这位在手机里记了老详细的账,还是能导出变成文件的那种。

    另一份记录,就是他写的“群芳录”,上面有条不紊地记录了他睡过的每一个女人,详细描述她们的身份和相貌以及相关细节。

    不知这人是不是玩笔杆子出身的,过程写得还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