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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镖师。”

    “大掌柜真是言简意赅。”薛怀安真诚地赞美道。

    然而这个赞美却让王有成不由得提起防备,如果说锦衣卫是一种令他不安的存在,那么眼前这个在昨天险些将他逼得堵枪口自杀的锦衣卫简直就是老天爷降下来的妖怪,完全不可以常人常态来预料琢磨。于是,他只是含糊地“哦”了一声敷衍了过去。

    这样的防范态度落在薛怀安眼里,让他忍不住在脑海里开始搜索《锦衣卫审讯八十秘法》中的应对之道,终于揪出一条合用的,神色立时按照《秘法》中的指导冷厉下来,语气隐含神秘的威胁气息:“有个人,向我讲了一些你的事。”

    对面锦衣卫脸色骤然的变化激出王有成背后一层冷汗,然而他脸上仍然保持平静,硬声道:“什么事?”

    “说是抢匪因为了解大掌柜的性格,才会这般行事。而且案发时我也在现场,我看劫犯前面行事时显得很不了解银号,可后面行事时却又分明准备充分,可见‘不了解银号’这事倒像是假装的。”

    王有成控制了一下声音,道:“大人是说,有人说我和抢匪认识是吗?说这话的人可有凭据?”

    “这是你自己说的,你在害怕什么?”薛怀安脑子里的《秘法》书又翻了一页。

    王有成眼有怒色,声音却仍尽量平和:“大人不用这么拐弯抹角地说话,怀疑王某的话请直说。”

    薛怀安脑子里翻过的这页书一片空白,只得以摇摇头来掩饰不知该怎么继续盘问的窘态,神色一派高深莫测。

    王有成却看上去像是被薛怀安这态度激怒,一拳打在面前的长桌上,怒道:“薛大人,你我素昧平生,可是昨日你试图用言语激我赴死,今日又污蔑我与匪人勾结,这到底是为何?”

    薛怀安仍然未想起书中的应对之道,对所谓“用言语激王有成赴死”之事更是茫然不知其所云,只得继续沉默地盯住王有成不放。

    两人这样僵持着相互无语盯了良久,王有成忽然叹了口气,一直紧绷的身子松懈下去,向椅背一靠,仿如自言自语般说:“薛大人是锦衣卫大老爷,想怎样断案就怎样断吧。可不管你信不信我,我若是做这等事,我至少不会用枪,我讨厌枪。”接着,他脸上露出嘲讽的笑容,继续道,“想当年我走镖的时候,敢劫银号的人,那也得是武功卓绝的大盗才行,现如今,拿着把火枪,无名小贼就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抢劫银号。”

    虽然言语间有不屑之意,但在薛怀安这样的年轻人看来,如此言论更像是一个年老的武者在被时代抛弃时的怨言。在作为新晋锦衣卫受训的时候,薛怀安并不喜欢火枪,总觉得这是很无情的武器,不像刀剑,多少还给人留有活命的余地。教导他的百户知道后淡淡地说:“刀剑和火枪其实都一样,皆是可以杀人的凶器,所谓余地,是持武器者心中所留。”

    故此,薛怀安的回应多少显得有些客观得近于冷漠:“贪念与恶意任何世道都会有,既然经营银号,就要担得起这样的风险。德茂这些年自认为黑白两道都蹚得平,恐怕也有些大意吧。”

    王有成见锦衣卫转换了话题,垂下眼睛似乎在琢磨着什么,好一会儿,才抬眼看着薛怀安,说:“的确,按理说,江湖上有名有姓的人物,不论黑白,总要给我们三分薄面,不至于这么公然来抢。”

    刚说到此处,金石阁的大门忽然被人推开,夏日灼热耀目的阳光一涌而入,一个身形健硕的锦衣卫逆光站在门口,冷冷地问:“薛大人,崔某是不是可以认为您是在审案呢?”

    薛怀安愣了愣,道:“崔大人可以这么认为,但是我不会承认。”

    逆光里的锦衣卫犹如黑色星体,以自己的方式和轨迹前行,任何与他无关紧要的言语都被一碾而过:“日后崔某参薛大人一本的时候,薛大人再考虑承认不承认的问题吧,现在请把这位王掌柜交给崔某,这间屋子也暂时征用了。”薛怀安被崔执赶出金石阁,正对上面带歉意的宁霜,她冲薛怀安笑了笑:“不好意思,那位崔大人强硬得很,拦也拦不住,你这样会不会给自己找麻烦?”

    薛怀安的心思却被抢案迷住,并不以为意,道:“我反正不擅长审讯,让他去做好了。倒是宁二,你来和我细细讲讲昨日你被抢匪胁迫进入银库以后的情形吧。”

    宁霜知道他的脾气,便不再多说其他,直接进入正题:“那人用火枪顶着我的后脑勺,押着我进入银库。然后扔出四个褡裢要我装银圆,他说停才能停。我装了三个褡裢,当时估计是三千多银圆,昨夜我们清点出来,一共是丢了三十一柱,也就是三千一百两。装第四个褡裢的时候那人叫我去装我们银号银库里代客收藏的物品,那些个东西大都是些名贵珠宝和古玩字画,说起来,一个小小的书画卷轴也许就抵得上三千两,银子被抢了找不回来是我们德茂自己的事,但是这些代客收藏的东西要是丢了,我们拿什么赔给人家?于是当时我就对那抢匪说,银钱可以拿,这些东西还请高抬贵手。但那人根本不睬这些,叫我把储藏物品的隔间一个个打开,看啥贵重又好拿就叫我拿啥。这部分到底损失多少没法子估算,我们现在只是核对出了一个丢失物品的清单。对于我们德茂来说,被抢了几千现银也算不得什么大事,但是这些代人保存的东西要是丢了,数十万都有可能赔出去,这才是最让人头疼的地方。”

    “你们这代客保存贵重物品的生意可是随便什么人都知道的?”

    “自然不是。因为需要我们来保管和运送的,多是很贵重的东西,我们收取的保管金也不低,一般老百姓根本不会涉及这生意,当然也无从知晓。”

    薛怀安眉头一蹙,道:“宁二,我很怀疑这抢匪知道你们银号的情形。”

    宁霜想一想,又说:“现在这么看,抢匪的确很会抢东西,银圆的话,他们四个人能背走一万两就算了不起,但是那些翡翠玛瑙,一颗也许就价值连城。”

    “一万两都背不走,别忘了能将银圆运出银库的只有你和那个用枪抵着你头的抢匪两人而已,抢匪还有一只手要拿枪,也不能负重太大妨碍了他行动,这样的话,你们两人就算肩扛手提又能拿多重的银子?这个抢匪很明智。”薛怀安说到此处,口气一转,神色比先前严肃不少,问,“宁二,你想一想,你和你们大掌柜需要共同打开放银库钥匙的这个铁柜之事,你有没有和其他什么人说起过?又或者,虽然没有直接说过,却有可能间接让别人猜到?”

    宁霜沉眉想了想,答道:“薛三儿,你知道,我过去虽然性子不好,但是于银号的事却是谨慎小心,从无差错,这样的事怎么会不小心说给别人,至于王掌柜,似乎也不是那样的人。但我们身边的其他人,如果有心观察,很多事却是也不难猜出个八九不离十。”

    “你爹给你很大压力吧?”薛怀安转换了话题。

    宁霜叹了口气,说:“不怪他。你知道,德茂这十几年壮大得这么快,成为天下第一大银号,除了我爹善于经营,还因为他合并了好几家实力雄厚的银号。这些银号的老板都是我们德茂的股东。一直以来,这些股东对于我爹让我这一介女流继承家业就多有微词,更何况你也知道,我出过那样的事情。本来我的婚事上我爹给了我两条路,第一条,从几个股东的儿子中选一个结婚;第二条,和一个我爹认为对德茂有助益的其他人结婚,让他入赘我家。我自然不能选第一条,那不是平白让别人夺了我爹辛辛苦苦创下的家业,所以,那些股东心里只怕更记恨我。如今出了这样的事情,我爹虽然没说,但是那些人一定会借题发挥。”

    薛怀安不想还牵涉到这么复杂的事情,怜惜地拍拍宁霜单薄的肩膀,眯起眼睛望向被日光灼烧着的银号院子。为了防止有人藏匿,银号的院子里一棵树也没有种,青石板地上蒸腾起热气,呼入鼻腔时燥得让人窒息。阳光灼人,所有经过院子中的人都好似被烫到一般,脚不沾地一路小跑,逃进屋子里去,唯有薛怀安与宁霜仿佛困于烈日,无处可逃。

    “我这两三年长进颇多,我想我可能变成了比过去稍微好一些的锦衣卫,你应该可以信任。”薛怀安忽然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稍顿,续道,“宁二,我想和你夫婿谈谈。”

    麻烦的同僚

    傅冲从早上起就在外面为追查抢匪的事情忙碌,然而到底是习武之人,在夏日里这样奔波仍然毫无疲惫之色,青衣黑靴,眉目清俊,让人瞧着只觉得心中爽朗。

    按理说薛怀安和傅冲两人与宁霜关系都近,也该相互亲近才是,但实则他们又只是今日才见面的陌生人,彼此除了这案子并没什么话题可谈,大家隔着一张小圆桌面对面喝茶,笑得再亲厚却仍是化解不开疏离的气氛。

    薛怀安本不善于活络关系,干脆直截了当地说:“傅大哥大概也知道我要问什么,你不妨细细回想一下,关于银库钥匙,或者银号里面的其他事情,有没有说给什么人听过?又或者,只是无意中说过?”

    “没有。”傅冲很明确地回答,转而反问,“薛兄的意图我明白。可是,恕我直言,我怀疑薛兄这么问话,就算把相关人都问了个遍,能有什么用?且不说你问的人可能故意隐瞒,假设那人是无意透露的,恐怕很有可能他自己都忘了于何时何地讲过。”

    “哦,那么依傅兄之见,该怎么问?”

    傅冲笑笑,道:“薛兄不是锦衣卫吗,怎么向我问审人的法子。据在下所知,锦衣卫对谁有怀疑,先不用刑,只是不让人睡觉、吃饭和喝水,用相同的问题反反复复拷问那人三天,便没人能挺得住了,更何况你们还有其他无数刑讯手段。”

    薛怀安原本不算大的眼睛顿时瞪大一圈儿,讶异地问:“哦,原来,你,你竟然有这种癖好,你想让我这般对待你啊?”

    傅冲被薛怀安这句呛得一愣,可是看看对面人不知是迷糊还是揶揄的样子,又发不出火来,闷声道:“薛兄要是觉得我这么可疑,用这法子也不妨事,清者自清。”

    薛怀安见傅冲一副生气的模样,心下觉得没趣,要是换作初荷或者宁霜,这样情形下大概会和他至少斗法三个回合。特别是宁霜那丫头,于礼法规矩这些向来看得淡,又是逞强好胜的性子,大约会笑眯眯地说:“嗯,是啊,奴家就喜欢这个调调,要不我们先来个三天试试?”

    当年玩笑游戏,薛怀安在宁霜这里从未占得便宜,结拜的时候,生生让比自己还小的宁霜占去了老二的位子,倒不承想她如今嫁给了如此严肃的大侠为妻,姻缘还真是奇妙的东西。

    薛怀安这样一想,便觉得宁霜和傅冲虽然都是样貌一等一的人物,可是站到一起还真是不般配。傅冲是高天流云般的人物,身边匹配的女子大约该是一样清丽脱俗才对,而宁霜,则美得嚣张。

    过去薛怀安就说过,宁霜的样貌做银号大东家,驰骋生意场是不合适的。并非说生意场上抛头露面的女子必须要丑,但若是美的话,一定要美得秀丽庄重,好让人心生敬慕。宁霜却是天生浓丽的眉目,仿若开到极处的牡丹。

    “那么,你说我适合做什么。”那时的宁霜笑吟吟地问。

    薛怀安仔细想了好一会儿,道:“一代名伶。”

    宁霜展颜一笑,开嗓子唱道:“欲折隔篱花,追忆堤边柳,萍减绿,叶添黄,人空瘦,秋色惹人愁。”

    调子忧伤凄清,可吟唱的少女却眉目含笑,当真是少年不识愁滋味。

    薛怀安和傅冲话不对盘,僵坐了好一会儿,薛怀安尝试着换了个话题,问:“今日外面有什么进展?”

    “外面倒是还好,德茂平日不论官府还是江湖都打点得不错,昨日一出事,出泉州城的人就必须被官兵盘查了。江湖上黑白两道的朋友要是有人知道这些匪人的下落,或者发现有人销赃,一定会给我们消息。缇骑这边,是泉州府有名的侦缉高手崔执崔大人在经办此事,应该可以放心。”

    薛怀安皱皱眉,自言自语地说:“就因为是他才麻烦。”

    傅冲听了略觉不解,道:“我看那崔大人安排调度手下排查搜寻很是有条理章法。现下一众缇骑正在城中过细筛子一样搜查可疑人物,不知他有何不妥?”

    薛怀安认认真真凝神想了片刻,答道:“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使其长得像样。这位崔大人,黑锅底脸刷子眉,不够像样,因此我才说麻烦。”

    傅冲不由得暗想,虽然这外貌特征描述得没错,可人家崔大人好歹是一个浓眉大眼、面貌英武、天生武将之姿的人物,怎生被你说得如此不堪。思及此处,他不自觉开口想要替崔执辩白些什么,才猛然发觉原本严肃正经的话题又被眼前之人扯开了,心下生出些许恼意,只觉自己和薛怀安的思路简直是遥如参商,脱口道:“薛大人见地奇诡,冲恐怕不是相谈良伴,聊闲话恐怕还是内子比较合适。”

    薛怀安又讨了个没趣,只得再次循规蹈矩地问案,傅冲的回答自然如最初般规矩稳妥,无甚差池。来去几个回合,薛怀安毫无收获,恰在此时,金石阁里审案的崔执放了王掌柜出来,紧接着便请走了傅冲问案。待到傅冲和崔执从金石阁里出来,已是接近晌午,宁霜便礼数周到地将崔执请去喝茶解暑。

    崔执啜口茶,眼角扫了扫也在一旁蹭茶喝的薛怀安,对宁霜说:“宁少东家可以放心,这案子从泉州府千户到我们南镇抚司郭指挥使都极其重视,特令本官全权负责此案的调查。到今时为止,所有与本案相关人等的口供均已录完,城内开始层层搜索,这些抢匪一定跑不出泉州城。”

    “哦?大人这么肯定抢匪没有逃出去?”宁霜问。

    “匪人不是宁少东家带人去追的吗?追入鱼市追丢的,对吧?”崔执明知故问,余光瞥一下在一边佯装专心喝茶实则竖着耳朵偷听的薛怀安,才缓缓续道,“照理说,匪人弃马躲入鱼市这个泉州城中午以前最热闹繁杂之地是个不错的计策,但是细细一想,却是下策。”

    “那何为上策?”宁霜道。

    “上策,就是应该在抢劫银号之前,想好怎样以最快的方法冲出泉州城,这样的话,只要城外再有一处能够换马的接应,他们就可以甩掉追兵逃入山野,那时候,就是我们锦衣卫,也没什么好法子可想。然后,这些人便可以用抢走的几千银圆先安安稳稳过上三年五载的寻常日子,等风声不再那么紧了,自然可以在黑市出手那些价值连城的珍宝。”

    “崔大人的意思是,这些抢匪只是些思虑不周的江湖草莽,所以没有想好万全的退路吗?”

    “似乎可以这么说,但却又有些说不通。以这些人抢劫银号的前半程来看,简单却有效,不可谓不高明。就算是后来逃入鱼市,似乎也是早有准备,那些弃马屁股上被马贩子烙下的印记都被全部重新烙花了,断了我们日后去马市寻踪的线索。鱼市气味复杂,地上又到处是倾倒的污水,锦衣卫赶到后也没法子用狗在鱼市里辨别气味,以这些来看,显然是早就考量过对付我们锦衣卫的追查该用什么法子。但如此一来,却失了能逃出泉州城的先机,要知道,在鱼市他们只能步行,就算之后能再换马,那么赶到城门的时候,应该也是我们下令封锁城门之后了。”

    “咳咳。”薛怀安按捺不住心头之痒,先假咳了几声,才接话道,“可能是,他们原先的计划被什么意外打乱,所以用了下策。”

    崔执浓眉微微一压,盯牢薛怀安问:“薛大人为何如此说,可曾是打探出什么其他线索?”

    “不曾。”薛怀安当即答道,脸上却挂着有些揶揄味道的笑容。

    薛怀安这般有些挑衅的态度,简直就是街头顽童故意惹事以后,仍期待着对方能继续和自己纠缠胡闹的浑蛋模样。宁霜瞪了他一眼,圆场道:“崔大人,我想,薛大人的意思是,当时我武师们追赶得很急,这样大队人马在泉州街头追逐,城门官在高处的城门楼上估计远远就能发现异状,会在城门口阻拦吧。”

    崔执仍是看住薛怀安,却并不见有任何恼色,说:“的确,所以说呢,这些人还是谋算不够,没有想过该怎样拖延住追兵,又或者,真如薛大人所言,被什么意外打乱了安排。”

    薛怀安听到这话,思绪便被拉回那些用来炸马厩的黄色炸药之上,神思飘移,眼中现出茫茫之色,不再接话,把崔执晾在了一边。

    崔执不知薛怀安是这么个脑筋会急转的没谱儿之人,脸上露出薄怒之色。陪坐一旁的傅冲显然也察觉气氛忽冷,忙解围道:“其实是不是有意外也无关紧要,崔大人办案手段高明,相信无论怎样狡诈的匪人也难逃大人的手掌。”

    虽然明显是为了缓和气氛而说的夸赞之词,可是由傅冲口中而出时,着实有种并非恭维的诚恳之感,崔执便未再与薛怀安计较,转对宁霜和傅冲二人道:“如果不出意外,半月之内本官当可给宁少东家一个交代。”

    宁霜有些不敢相信,问:“大人这么肯定,难不成已经找到了线索?”

    “与线索无关,这些匪人犯了个最大的错误,便是以为在这泉州城之内,凭借他们几人就能斗过有组织的锦衣卫。”

    有组织的锦衣卫,是使这个帝国庞大城市正常运转的重要齿轮。大多数情形下,他们并非执行探案的工作,而是像一条一条细密的梳齿一样,无声无息地梳理着人口众多、繁华又杂乱的城市。他们记录户籍,确认每个新生儿的到来和老者的离去,确认每处房屋里所居何人,掌控外来人口的流动变化。他们布下明索暗线,了解黑的白的各色生意往来,在大家都心知肚明的范围内,允许小偷、窃贼甚至更肮脏的存在。他们和各种势力之间建立起不可言说却利益明确、界限分明的底线,只要不越过界限,保持这城市平稳向前运转的表面常态,便是皆大欢喜的局面。但是,一旦有人鲁莽地打破了这个局面,这些平日里细细密密,甚至看上去有些烦琐的组织铺垫便会立时发挥效用,像一台精密机床般开始运转,将这城市看上去纷乱无序的皮毛缓缓梳理一番,找到那两三只破坏和谐的小跳蚤,再轻轻碾死。

    崔执,头脑清晰,条理分明,高效且无情,显然是cao作这机床的好手。这似乎是,除去沉浸于黄色炸药迷思中的薛怀安之外,屋中所有人都相信的事实。

    见到美女就变笨

    初荷跨出恩得利化学物料店的大门,谨慎地向四下看看,见那个“刷子眉”锦衣卫不在,才快步往客栈走去。

    刚才进恩得利大门的时候,初荷迎面碰见那个锦衣卫正往外走,眼神交汇,她敏感地察觉到,这个昨日有一面之缘的人,显然认出了自己。

    初荷猜想,这个锦衣卫大约也发现了昨日爆炸后的刺激性气味,和自己一样顺着这条微小的线索来碰碰运气。

    她的运气并不好,在薛怀安从官府搞来的化学店铺名单中,恩得利已经是最后一家,同前几家一样,他们能提供的信息实在是鸡肋。

    单单恩得利这一家,近三个月购买能合成爆炸物原料的顾客名单上就有十来人了,要是都查一遍背景要七八天,更何况还不止这一家店呢。这名单一定要精简些——像这个人,就是买了一些竹炭粉,似乎没必要怀疑吧,还有这个人,他买的硝石分量太少了,也可以画掉吧,初荷这般想着。薛怀安还未回来,她在客栈等得无聊,索性拿出炭笔开始在名单上勾勾画画,做初步的筛选。不知过了多久,门声轻响,初荷扭头一看,薛怀安正站在门口冲她微笑。

    初荷朝他摇摇手中的单子,用手语比了一句:“真多。”

    薛怀安明白她的意思,说:“不能这么查,我如今想明白了,这样的工作只有动用大量锦衣卫人力才能完成,我们不能用这法子。”

    “那要怎样?我白白给你……”

    初荷话还没说完,就见门口的薛怀安似乎被人从后面推了一把,一个趔趄,扑进门来,接着是一个爽朗清脆的声音说:“薛三儿,你堵着门干什么,让我瞧瞧你的宝贝表妹。”

    随着声音,一个女子闪身而入,初荷只觉得顿时一室明媚。

    “我叫宁霜,你是初荷meimei吧?”宁霜说着走上来,亲热地拉住初荷的手问,“我和你哥哥是结拜姐妹呢,他和你说过吗?”

    初荷听得犯糊涂,摇摇头,脸上露出好奇的探究之色。

    宁霜却没有马上回应她,而是转过头,柳眉一立,冲薛怀安质问道:“薛三儿你怎么回事,都没跟你meimei提过我吗?”

    薛怀安懒散地倚门而立,呵呵笑道:“提你干什么,你是我人生的污点。”

    宁霜瞪了他一眼,笑骂:“就你那乌七八糟的人生,要是把污点都除掉的话,你便没有人生了。”

    初荷见这二人说笑揶揄的样子着实显得亲近,更加奇怪,抽出被宁霜握住的手,对薛怀安比句手语:“这位jiejie是你好朋友?”

    薛怀安刚要开口介绍,宁霜却仿佛看懂了那手语一般,抢话道:“我们两个是结拜姐妹,姐妹。”

    宁霜把“姐妹”两个字故意加重,就像生怕初荷听错了一般,然后继续说:“你不知道哦,当年啊,你哥哥和我都特别迷名伶叶莺莺,每天台上台下台前台后追着人家,最后自然成为知音,惺惺相惜,所以结拜做了姐妹。”

    初荷听着新奇,忍不住笑看薛怀安,满眼询问之色。

    薛怀安笑而不语,想起那时年少,迷名伶叶莺莺迷得天昏地暗,苦练一手月琴,弹会她所有的戏牌,成天幻想有朝一日能亲自给她伴奏一回。在那样懵懂的年纪,也搞不清怎样就和同样是大戏迷的宁霜胡混在一起,宁霜嗓子好,天分高,能学得七分似叶莺莺,成了他第二个崇拜对象。结拜的时候也是嘻嘻哈哈没个正经,完全没有人家书里结义金兰的庄重过场,倒是喝了不少酒,所以至今也是一笔糊涂账,搞不清当年到底结拜了什么。反正宁霜一口咬定,是结拜了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