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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八章 帝国的覆灭

    富楼沙城中。

    程军在四处围剿贵霜的败军,贵霜的军队依旧是有战斗力的,但大胜后的懈怠,令他们失去了反抗的能力。

    火光照耀富楼沙如白昼,大量的贵霜士兵从睡梦中惊醒,慌里慌张跑出军营的时候,就被早有准备的程军杀死。

    一面倒的战斗中,程军大将黄忠、邓艾、陈到、张辽等人各带精锐力量,在城中围剿负隅顽抗的敌人。

    而程闵在许褚和亲卫队的保护下,来到贵霜皇宫大门外。

    这座极具中亚特色的圆顶宫殿建筑群,曾经是整个地区的中心,而此刻,在大火的映照下,只留给人以悲壮。曾经,有多少宏伟的建筑、宫殿,失去了昔日的辉煌。或是泯灭在历史长河中。然而这座宫殿必将在历史上肩负更多的使命,它见证了贵霜的毁灭,它又见证了一个新的帝国崛起。

    程闵来到宫门前。数百阶的台阶直通高处宽大的拱形门。

    阶梯前围满了许多程军的士兵,一个贵霜语的声音。凛冽的在夜色中回荡。这个声音,程闵太熟悉了,根本就不用一旁的阿萨博翻译。

    “我是阿拉萨迪……,我是阿拉萨迪!”只是这简单的呼声。

    程闵这才发现,一个雄壮的身影,就在阶梯尽头的拱形门前,挥舞着庞大的铁锤,虎虎生风。而阶梯上。已经倒下了太多程军战士。

    这位贵霜帝国的勇士,他的身后是洞开的宫殿大门,他的身边没有一位贵霜士兵,他孤独中,守卫着帝国最后的土地和最后的尊严。

    他的手中沾满了程军将士的鲜血,但他勇士的心,却能让任何国度的勇士敬佩。

    随着程闵的到来,程军将士波开浪裂,他们不愿意偷袭眼睛看不见的阿拉萨迪。

    程闵驻马,举目望去。只见全身钢甲的阿拉萨迪,仿佛一个钟摆,一遍又一遍左右横扫着他手中的巨锤。一遍又一遍。没有一刻松懈,仿佛永远也不会停下来。他已经看不见了,他在用这种最消耗体力的方式,守护着背后的宫门。

    “我是阿拉萨迪!”他总是只有这么一句话,他的眼睛已经看不见了,但他的心,始终与他的国家在一起。

    一个伟大的帝国即将覆灭,它最忠诚的战士依然在战斗。

    程闵提起了手中的大枪,谁也不会怀疑。枪芒笼罩的地方,帝国忠诚的战士。会为他们的君王扫清任何的障碍。所有人都在等待,等待程闵手中的大枪。指向贵霜最后的勇士。

    然而程闵最终犹豫了,他指向一旁,“从侧门进入……。”

    没来由的,士兵们松了一口气。他们并不是畏惧,他们只是不想看到,一位目盲的勇士,最后的结局……。

    “我是阿拉萨迪!”宫门前,巨大的身影不曾移动一步,他手中的巨锤依旧在横扫着,保护着身后的大门。

    皇宫大殿上。

    大月兰萨德回忆着自己的一生,他的父亲开创了帕提亚王朝,而他将帝国鼎盛。他是贵霜帝国影响最大的君主,他是虔诚的大乘佛教信徒,然而在这一刻,佛祖抛弃了他。

    沉重的脚步声在回廊中响起,大月兰萨德迷茫的浊目渐渐清晰了起来。他挺直了腰杆,手握权杖,端坐在宝座上。而他的大臣们,已经在殿下颤抖。

    咔咔咔,脚步声中,许褚倒提虎翼凤鸣刀,率领一队亲卫队,控制住了早已经没有守卫的大殿。

    随后,金盔金甲大红披风的程闵,扶着腰间的宝剑,步入了这座象征贵霜权利中心的大殿。

    “程闵……。”大月兰萨德紧紧盯着,他并没有起身,在这最后的一刻,他强自镇定,但须发依然是在抖动着。

    程闵的面上浮起了冷笑,他一边从贵霜群臣中间走上前去,一边道:“大月兰萨德,我大汉帝国开阔丝绸之路,为整个世界开阔贸易,而你毫无理由妄加攻击的时候,你是否想到了有这么一天?”

    阿萨博双手始终合十,在翻译着。

    亲卫队的压迫下,贵霜的重臣们跪倒在程闵的脚下。

    “东方人,你用卑鄙的计谋偷袭了我的城池……。”大月兰萨德哆哆嗦嗦站了起来,苍凉的面庞上充满了愤怒,咆哮道:“若不是安息无耻的偷袭,你以为你的军队能够战胜我的贵霜?无数的文明湮灭在历史长河之中,今日是我的贵霜,明,你们大汉必将同样被毁灭。那时候……。”

    程闵猛然接过话头,冷笑道;“那时候,我会与我军的勇士,为了帝国战斗到最后一刻……。”他的眼神望着大月兰萨德,闪过不屑,“而不会像出席宴会一样,穿着华丽的衣服,在大殿中等死!”

    “什么!”大月兰萨德倍受打击,他这才发觉,自己的行为又有另一种更深的含义。

    许褚十围大腰一鼓,走上去一把就将大月兰萨德扔下了宝座,“老家伙,我军才不会像贵霜一样软弱……。”

    “哎呦……。”大月兰萨德匍匐在了程闵脚下,屈辱,让他只是看了一眼明黄的靴子,便垂下了头。穿着华丽的衣服,在大殿中等死!穿着华丽的衣服,在大殿中等死!这句话如同穿肠毒药不断在大月兰萨德的脑海中回荡,他这才发现,原来自己已经被奢华的生活腐蚀,失去了往日的斗志,也许这才是帝国覆灭的原因。

    然而下一刻,大月兰萨德浑浊的双眼恢复了年轻时的锐气,他衰老的心勃发出了强大的活力。他拔出了腰间镶满宝石的短剑,一剑向程闵刺去,“卑鄙的混蛋,与我的帝国一起毁灭吧!”

    一个行将就木的老者,突然发动了决死的一击,这让人措手不及。

    或许,大月兰萨德是有机会的,只是他的宝剑就如同他的前半生与后半生一样,从一柄杀人的利器,变成了一件装饰品。

    沧啷

    当

    程闵拔出了腰间的宝剑,此剑虽是装饰品,但是也是大匠师马钧所铸,锋利无比,很轻易就切开了镶满珠宝,华而不实的,贵霜“王中之王”宝剑。下一刻,那锋利的剑刃还有余力,顺着大月兰萨德下颚切开了他的面骨。

    大月兰萨德倒下了,这位帝国的皇帝在人生的最后一刻,拿出了他早应该拿出的勇气,但为时已晚。而历史注定会记住这一夜,中亚最具权力的“王中之王”,倒在了大汉帝国当朝太尉程闵的脚下。大月兰萨德走完了他辉煌的一生,随着他的死去,闻名世界的三大帝国之一贵霜,随之灭亡。

    “陛下!”俯首在地的贵霜重臣们,直腰惊呼。昔日他们追随着大月兰萨德毁灭了无数的国家,这一天,轮到了他们。

    锋利的宝剑,落在了贵霜宰相阿利拉卡的肩头。这位宰相一个机灵,他也已经不是昔日征伐天下的勇士,腰杆瞬间就弯了下去。其余贵霜重臣亦是个个发抖,俯首在地。

    程闵在阿利拉卡华丽的衣服上擦干净倚天剑,这令这位宰相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虽然帝国的皇帝死了,但他不想死。大殿之中的血腥格外凝重,贵霜的遗臣们惊恐中等待着命运的降临。

    程闵收了宝剑,他还需要这些贵霜的重臣。来帮助自己整顿贵霜南部。因此,程闵决定放他们一马。淡淡的说道:“投降或者死……。”

    遗臣们可算是松了一口气,就在大月兰萨德尸体旁边。齐呼道:“愿为大汉太尉大人效忠……。”

    就这样,贵霜帝国的最高层集体投降了。

    “我是阿拉萨迪!”然而,贵霜勇士的呼声依旧在回荡。直到天明,直到阿拉萨迪被自己活活累死。

    程闵厚葬了这位勇士。

    这位,为自己的国家,真正战斗到生命最后一刻的勇士。

    程闵终于以八万人的本国力量和二十万人的西域协战军,统一了贵霜南部。

    曾经坐拥世界中心。威震世界的贵霜帝国覆灭了,消息传出去后,全世界震惊了!千百年来,从来没有真正走出来过的神秘的东方国度,终于走出了国门。并以震惊世界的方式宣布,东方人来了。

    程闵战胜了贵霜帝国!

    消息传回华夏内,华夏的子民们,民族的优越感,国家的自豪感油然而起。人们燃放着烟花爆竹,庆祝着程闵的胜利。所有邺城的子民,都来到了邺城的刺史府也就是程闵的幕府。唱诵着程闵的威名。

    击败了世界上最强大的帝国之一,国家的自豪感超越了一切。华夏境内各民族团结在一起。

    身在国外的大汉的商人们,也是挺起了腰杆。背后有强大的祖国。他们在国外得到了从未有过的尊敬。

    波斯湾西部,某一处属于罗马又与安息接壤的港口。

    河北程闵实力内的商人陳武带着自己的团队,跨越了丝绸之路,来到了这个属于罗马帝国的港口进行贸易。他从国内购买来瓷器、丝绸、茶叶等物品,贩卖到遥远的罗马,往返需要一二年的时间,然而却是能够赚取超过十倍的利润。巨大的利润,才是丝绸之路的支柱。商人为了利润,不畏艰难。跋涉万里。

    陳武来到港口,他穿越了整个安息,却是来到与罗马人交易。在他看来,丝绸之路最重要的贸易伙伴就是罗马人了。安息人太保守,总是搞什么“沐月”,就算是贵族也只是用富有浓重教派特色的器具。而罗马人就不同了,罗马人的风气十分开放,几乎是百无禁忌,对一切都能够接受。并且罗马“公民”十分有钱。比如即将见面的普布斯塔。

    很快,陳武来到了港口一艘悬挂着罗马旗帜的大船上,这艘大船是极具罗马特色的三层帆船,船首底部有青铜撞角。还画着鲨鱼眼,而船尾带勾,跟个蝎子尾巴一样。从船身两侧伸出少说四五十根。五六米长的船桨,船员就坐在带有缝隙的船舱中部。划桨。两百人,才能顺畅的划船。

    陳武十分鄙视罗马的造船技术。在河北程闵的实力范围内,早已经摒弃了落后的划桨,改用机械齿轮的翻板动力。

    甲板上有许多只穿裤头的健壮年轻人在劳动,而陳武知道这些人是奴隶。因为在罗马,只有奴隶和女人才穿这么少。他不禁回忆起罗马的女人来,金发碧眼,褐发,红发。她们不同于华夏的女人,她们生活糜烂,但热情奔放,敢于尝试一切。

    这时,罗马商人普布斯塔带着扈从走了过来。此人身穿“托加”,托加只有古代罗马人才穿,是民族最重要服饰标志。材质是用一块非漂白的大羊毛织物做成的,早期是长方形,后改成椭圆形。最早的时候,凡是罗马公民都可穿托加,但到了共和时期,只有罗马公民男子才可以穿托加。

    一端从左肩垂至前面的地面,剩下部分披到身后从右臂下面穿过,经过胸部,再搭在左肩上。看起来十分飘逸、又很庄重。

    五官自然是欧洲人的模样了,不过烫成卷的短发很有特色,又洒上金粉作为装饰,鬓角很长与胡子在下巴连成了一圈。

    普布斯塔的双手无名指上带着金戒指,这个时期的罗马人,平民只能戴铁戒指。这说明普布斯塔已经超越了平民,是一位贵族。他的戒指上有一朵花的图案,这图案是他的家族徽章,很多时候,这戒指就是他的印章。

    普布斯塔是卡普阿的一个小贵族,他家里有十几口人,但奴隶却有一千多人。这些人为他种地,做工,又随时准备着为主人贡献出自己的一切。

    “尊敬的陳武阁下……。”普布斯塔抚胸行礼,谦虚的说道。

    陳武急忙还礼,“尊敬的普布斯塔阁下……。”陳武十分开心,因为普布斯塔以前十分傲慢,绝对不会对自己行友好礼。然而当程闵伟大胜利的消息传来的时候,一切都变了。就连世界第一强国罗马也必须要正视汉人,因为汉人是一个拥有毁灭一个帝国力量的强大国家。

    而汉族的陳武是大汉帝国的人,他在罗马国内,就自动拥有了比照罗马公民的身份。罗马人分公民,平民,奴隶。只有纯血缘的罗马成年男子才能成为公民,才有政治和经济上的特权。

    普布斯塔说道:“我为阁下带来了精美的玻璃制品,香料还有其他货物……。”

    双方做了交易,十分愉快。

    最后,普布斯塔忍不住说道:“恭喜阁下伟大的帝国取得了一场伟大的胜利,中亚的贵霜只是小丑,而西亚的安息是个顽固不化的国家。”他扇了扇面前的空气,“他们国家出产的货物,不论是外观还是实用程度,都是死气沉沉,散发着腐臭气息。而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伟大开放的罗马和大汉,才能够制作出精明,令人赏心悦目的货物……。愿我们的友谊长存……。”

    陳武内心十分自豪,他又深深知道,是程闵带领下的国家繁荣,才有了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