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9)
顾鼎臣撰写的《代工部题覆筑理城垣疏》全文如下:“按官勘议处。思欲保障地方,以为公私经久之计。会题前来,又称人民乐于听从,趋事相应。依拟合候命下本部移咨巡抚右副御史欧阳泽及咨都察院转行巡按监察御史陈蕙,各照原议事理,将该用银两于该县丁田内查数均派。倘再不敷,仍行该府陆续处给,买办物料,雇集丁夫。 选委贤能官员,专一管理,务使费少功多,一劳永逸,勿得迁延糜费,贻累地方。责有所归,中间未尽事宜,仍听抚按官临时计处。工完之日,各令造册,奏缴青册,送部查考。其他州县城垣,相应修筑,亦听议拟。斟酌缓急,次第举行。缘系筑造城垣,保安地方。及圣旨:该部知道。事理未敢擅便,谨题请旨。” 巡抚欧阳泽敬佩道:“阁老的筑城计划高瞻远瞩,规模宏大,可以造福沿江沿海百姓,免遭倭寇侵袭,我们地方官员非常支持。但是真正要付诸实施,恐怕很难得到中央和地方的支持。” 顾鼎臣说:“来自中央政府的阻力,我可以在圣上召见微臣时,加以申述其中的战略考量,取得圣上支持。至于工部的工作,由我出面协调,你们上疏工部的奏本,也由我来代拟。来自地方上的阻力,还得有劳巡抚、巡按大臣鼎力协助。” 巡按陈蕙说:“地方上的阻力主要是官绅士民并不重视筑城之事,而且筑城后,加强了城市管理,会损害部分人的既得利益。江南地区由于土地兼并严重,城内城外已经连成一片,筑城后将城内城外隔离,并加以严格管理,给地主带来不便;而有些jian商垄断了各河道口,将之视作自己的私业,筑城会损害其既得利益; 至于贪官污吏及逋负欠税者,可以利用河道巧妙挪用隐藏,筑城后将杜绝此道;豪强也是利用无城墙,管理混乱之机,从中混水摸鱼,获取渔人之利。 凡此种种弊端,我想只要我们地方加强管理,这些不法地主、商人、贪官和豪强也就无从逃遁。最头痛的事还是筑城经费来源,要是平均摊派在丁户头上,会增加平民百姓负担,引起百姓不满。” 顾鼎臣将江南官库存银透露给欧阳泽和陈蕙,根据他的计算,江南各州县财力充足,可以用开源节流的方法,把节省下来的公帑用于筑城,而且对各种赃款的折现,也可以用于补充筑城费用,所以完全不用取诸于民,只要取诸郡邑公帑的积余款项就可以足够筑城开支。 顾鼎臣为昆山首先筑城承受了来自中央和地方的巨大压力,倾注了大量心血。工部在工程材料、和用已经办妥,计划规划已经完成的情况下,仍以中央大工未完,地方所有工程不能开工为借口,对昆山筑城迁延未决。 顾鼎臣心急如焚,费尽心机,一方面不停地写信给主持修城的欧阳泽和陈蕙,嘱咐他们上奏工部的内容如何拟定,一方面又利用皇上召见的机会,加大皇上对盐匪、海盗和倭寇之患严峻形势的认识,以取得圣上的支持。 他在给两位主持筑城的官员欧阳泽和陈蕙的信中说:“近日蒙召时,常备述盐匪、海盗和倭患纵横之状,以闻于天听矣。” 在昆山筑城筹备期间,顾鼎臣对来自中央的阻力,尽量利用皇上召见机会进行化解,对来自地方的阻力,只能无奈地通过信函,督促主事的欧阳泽和陈蕙二大官员加以解决。 以顾鼎臣的资历、地位,他不惜用谦卑语气央求他们,以期尽快促成筑城之事付诸实施。俗话说,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在顾鼎臣赤子之心的感召下,欧阳泽和陈蕙都是尽责尽力地去完成筑城筹备任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