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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第9章

    1

    「memories / like opening the wound/ i am pig me apart again」

    「 you all assume/ i am safer in my room/ unless i try to start again」

    「i do not want to be the one/ who battles always choose」

    「i am breaking the habit tonight」…

    从餐厅旋转门走出来,他摘下耳机,音乐顿时消停。

    他把耳机线绕在指间,无规律地晃着。

    远远地就看见了丁恪的车,从露天停车场缓缓开过来。

    张修停在餐厅台阶之上,破天荒地,抬手,把卫衣连帽往后翻开,松散地垂在颈后及肩侧。

    他向来很擅长利用服装搭配突显出自身某方面的气质,或暗黑,或干练,或清冷,或高贵,甚至美丽与妖娆。

    而现在,这样一身穿搭,深灰色九分牛仔裤,黑色宽版长袖卫衣,白色运动风板鞋。戴帽子之后,他用手指把偏中性的碎发轻轻拨开,露出全部的眉眼。再挽起卫衣衣袖,直到臂弯,露出白皙匀称的小臂和左手腕表。最后把之前脱下来的那件薄风衣反手搭在左肩。以最随性最慵懒的姿态站在餐厅廊下,任由各种灯光照在自己身上。

    这叫少年。十足的少年感。他再清楚不过了。

    丁恪喜欢他这种少年感。他也清楚。

    昨天丁恪去他家里的时候,无缘无故递给他一顶拼色棒球帽,说:“这款适合你,先生。”

    当时张修没多说什么,只礼貌性道了谢。

    据说五官精致的男性是男生女相,虚有皮相,不见骨相;也许静态惊为天人,但动态就挺一般了。这是中国人的说法。但张修猜测丁恪并不赞成这个说法。虽然丁恪自己就是中国人。

    否则,跟他相处了两个多月,静态动态皮相骨相什么都看了无数遍了,丁恪为什么直到现在还频频从车内后视镜观察他?

    保护一个人,绝不是这种方式。

    与此相反,事实上,越专业的职业安保,越不会让被保护对象感到不自在。

    何况丁恪还是霍罗德亲自培养出来的,难道他的职业cao守就那么低级吗?

    丁恪把车停在餐厅门口的阶梯下,张修晃耳机的小动作还在继续。

    他等着丁恪打开车门走过来,自己也没有走下去的意思,就这么站着,看着,眉眼含笑。

    一种有意为之却又了无痕迹的笑。

    连这个笑也显得非常少年,非常……勾人。

    男生女相么?

    那听过“恃美行凶”吗?

    笑。

    2

    饶束真他妈想哭啊!

    就五分钟之前,她路过一间奶茶店,迎面冲来一个熊孩子,见着她跟见着亲妈一样,把一整杯奶茶奉献给她当洗手水了,还撞得她找不着北。

    撞完之后,熊孩子真正的亲妈倒是来得特及时,对着饶束道了一连串的歉,然后立马领着孩子走了。

    留下饶束一个人站在夏风中,满头黑线。

    衣服被浇湿了一点并没关系,重要的是手。

    这么一浇,她感觉自己手上捧着的那少年的痕迹也一并被冲刷干净了。

    饶束皱着眉去奶茶店借用洗手间,简单清理了一遍。

    抬头看镜子的时候,她发现自己额角的头发都湿了,但这应该是汗,而不是奶茶。

    她突然觉得好荒谬,满大街寻找一个才见过两次的人。

    但是谁说,我们的生命本身就不是荒谬的呢?

    归根结底,活着也是一件很荒谬的事。

    以指为梳,饶束梳了梳自己的短发。从小到大,她都没留过长发,总是趁头发长到及肩时就自己架着剪刀剪掉了。

    最近好像又变长了,她计划着考完期末测试要剪一次头发。

    3

    “先生,你的头发是不是该修剪了?”

    丁恪站在倒数第一级石阶上,从这个角度看少年,温和地笑了一会儿,才问出这句话。

    本来丁恪是比张修高的,但两人隔着一级石阶的时候,他又比张修矮一点了。

    少年眉梢眼角都蕴着细碎的笑意,跟平时不太一样。

    丁恪还是那副和煦稳重的模样,只有轻微滚动的喉结出卖了他见着眼前人的真实反应。

    夏风把张修额角的头发吹乱了,贴在桃花眼侧边。

    “太长了?”他反问,站着没动,反手拽着自己的深蓝色薄风衣。

    丁恪笑笑,“有点。”

    少年眨眼睛,“不好看吗?”

    “……好看。”丁恪移开视线,看了一下他身后的餐厅,又问:“你晚餐吃了些什么?”

    “吃多了,想散步。”少年答非所问,略低了头,收起耳机线。

    丁恪端详着他的一举一动,冷不防他抬起头,两人视线相对。

    “丁助理,想跟我一起散散步吗?”张修问得很随意。

    以保障他的人身安全为名义而跑来接他的丁恪却脱口而出:“好。”

    张修浅笑,顺手把肩上的风衣外套扔给他,“帮我拿。”

    少年衣服上清清淡淡却又无处不在的青柠气息扑鼻而来,丁恪愣了一两秒,复又强装自然,把他的外套规规矩矩地挽在自己的臂弯里。

    “……好。”丁恪声音微哑,清了清嗓子,像是为了证明自己没什么异常一样,又重复了一遍:“好,先生”。

    “有点热。”张修走下石阶,堪堪擦着丁恪的身侧走下去,问:“附近有阴凉一点的地方吗?露天的。”

    “应该有吧,”丁恪也转身跟着他下来,“我带你走走吧,先生。”

    他刚说完这句话,听见少年忽然笑了起来,他加快脚步追上去,“怎么了吗,先生?”

    “没。”张修放慢了步调,等他走上来才说:“我只是想问丁助理,我们方向认知障碍患者也需要尊严的,你不知道吗?”

    丁恪又愣了,但很快又调整过来,“先生是想说路痴少年也要尊严吗?”他笑着说。

    “是美少年,谢谢。”张修半开玩笑地纠正着。

    他侧转脸,不经意看了丁恪一眼,那神情里带着十足的少年人的嗔与骄,还垂下眼眸笑。

    “……在我这里,你……”看着少年这样的神情,丁恪说话艰难,像压着什么一样,偏偏周围行人渐多。

    他挨近少年,说下去:“在我这里,你永远有至高无上的尊严。我……”

    “嗯?下文呢?”

    丁恪卡了一下,话锋调转,笑了笑说:“我走后面吧,把方向告诉你,这样先生的尊严感就不会被降低了。”

    “是吗?”张修朝他挑挑眉,“我以为两个人散步应当肩并肩。”

    “……好。”

    4

    缘分之所以妙不可言,是因为它总在我们以为这就是剧终的时候又悄然为我们写下了续篇。当然,也有反过来的情况。

    只不过,这一次,缘分显然比较照顾饶束。

    虽然她还没预见到这是她生命里最狠重的孽缘。

    行至灯火阑珊处,照例留意着四周,视线环顾不到一圈,饶束就认出了张修的背影。这回他没戴帽子了。

    跟广州街头上其他洋溢着青春活力的青少年不太一样,他身上总是罩着一层玻璃罩,行走在人群中也疏离得让人心惊。

    他跟一个年轻男人走在一起,但不是先前在会展中心b区问她姓氏的那个花衬衫男人。

    怎么这么快又换了个人?

    他们像是在闲逛,顺便闲聊,走得很懒散。

    饶束从来没认真思考过张修的身份背景,连模糊版本的也没想过,潜意识里只当他是个不好接近的少年。

    但这会儿,饶束觉得有必要思考一下了。

    为什么,他的同伴都不是同龄人?这不是很奇怪吗?那个年纪的男生,能跟其他年龄阶段的同性玩得来?很少吧。大家都是同龄人扎堆儿玩的,顶多差个两三岁,也很难看出年龄差异。而他与他的同伴,很有可能已经差了一个年轮了。

    饶束想着这些想不明白的问题,悄悄随着他们的散步方向走去。

    拐过喷泉水池,往林荫道去了。

    大晚上的,散步散去林荫道做什么?不害怕树上突然掉下一条蛇或者毛毛虫什么的吗?

    林荫道的行人并不多,彼此之间很容易发现对方。

    饶束学着之前两次少年的样子,戴上卫衣连帽,试图不被注意到。

    哦,下意识做出戴帽子这个动作后,饶束才恍然大悟般想到:也许,有没有可能,他总戴着帽子的原因,也是因为不想被注意到?

    还没等她深入思索这个问题,前面那两人毫无预兆改变方向,直接就掉转头了。

    饶束赶紧低下头,双手揣在卫衣口袋里,也立马转了个身,装作散步一样往回走。

    但她很快反应过来,按照这样的走位,很容易把他们跟丢。

    于是饶束停下来,往旁边的一棵大树挪,想等他们走过去之后再跟上去。

    她从口袋里扯出耳机,塞上,拿着手机,假装低头找歌。

    …「cultured my cure/ i tightly lock the door/ i try to catch my breath again」

    「i hurt much more/ than anytime before/ i ha·ve no optio again」

    「i dont want to be the one/ who battles always cho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