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u小说 - 历史小说 - 六十年代之娇宠在线阅读 - 第18节

第18节

    老者又闭上了眼睛,他的观察没有错,刚才的那对小两口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人,从小伙子的坐姿走姿来看,是个军人,并且是当了很多年兵的军人,但从年纪来看,官职不会大。

    这就有意思了,他是从什么地方知道自己家的私房菜馆的?

    作者有话要说:  陈建邦:我家有贤妻

    谢鸿文:跟谁家没有似的

    裴邢:可不是呗,穷嘚瑟

    顾仲斌:我就笑笑,不说话

    ☆、【第030章】

    第三十章

    毛金兰把自己的手伸到陈建邦的面前, 想把陈建邦的钱和粮票给都拿过来,不过她的手一伸出来她就后悔了,她现在还没资格管陈建邦的钱呢。

    还没等她收回手, 陈建邦就美滋滋地把自己的大手放到毛金兰的手上, 一反手就把她的手握在了手心里,她的脸一下就红了, 除了她哥哥以外,这是毛金兰第一次和别的男人牵手,但哪怕是和毛金国, 在七岁以后也没有过这样的亲密了。

    “你...你干嘛?”毛金兰说这话时结结巴巴的, 抽了抽手,没抽出来。

    陈建邦挑了挑眉:“不是你想拉我的手的吗?”

    毛金兰目瞪口呆, 她明明不是这个意思,她马上辩驳:“瞎说, 我哪里想拉你的手了?”

    陈建邦一只手抓着她的手, 一只手推自行车, 还一点都不耽误,毛金兰说这话,他只觉得毛金兰是在害羞, 于是秉着老婆说的话都是对的的原则,他赶紧道:“是是是, 我瞎说的,是我想拉你的手。”

    毛金兰的一张俏脸涨得通红。

    两人拉着手,在四通八达的小巷里转了一圈又一圈, 见到有人就松开,没人了又立刻拉上,两人起初还会说几句话,后连便连话也不说了,偶尔对视一眼,均是一脸甜蜜。

    陈建邦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谢鸿文那个小子那么喜欢嘚瑟了,有了爱情,却是得嘚瑟。

    直到毛金兰叫累了,陈建邦这才恋恋不舍的放开毛金兰的手,两人又隔着一臂远的距离,就像来时的那样。

    路过书店时,陈建邦去买了两本语录,一本给了毛金兰,千叮咛万嘱咐地让她一定要学习,毛金兰应下了。

    回家的这一路上两人有着说不完的话题,陈建邦这个人十分的有心计,一路上都在给毛金兰下套,毛金兰在他的引导下把自己的老底都给掏光了。说着说着,他就和陈建邦说起了毛金国想分家另过的心思,陈建邦这才想起来毛金国还等着他给毛金兰的彩礼钱娶媳妇儿呢。

    “要不我让我妈先把钱给你,你给你大哥,让你大哥先把你嫂子娶回来?”陈建邦又想起了上辈子,上辈子毛家有两个女儿,每个女儿要了八十块钱的彩礼,加起来就有160.但这一百六十块钱却只给了50块钱罗永秀,剩下的钱在66年的时候花掉了,起因是毛金涛跟在人家红小兵后面办事儿,在人家的怂恿下打了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一时失手把人家打死了。

    老太太家里成分没有任何问题,不过是因为看不惯毛金涛他们那群小兵在路上横行霸道说了两句,小兵头子更是被骂了两句,被记恨在心,便怂恿着毛金涛等几个跟屁虫去打人家,本意只不过是给老太太点教训,却没想到老太太命不好,直接被打死了。

    老太太的家人自然是不干的,见天儿的去围堵小兵们,最后在学校和公安的与几家人商议后,打人的几个人每人赔偿二十块钱,毛金涛与小兵头子每人赔了100块。

    因为说好的彩礼只过了一半,罗永秀和毛金国也耽误了两年了,两人岁数都大了,也都有一定的感情了,再分开也都找不到好的了,于是便草草结婚了。

    他们的婚礼陈建邦和毛金兰的后面,但毛金国结婚却谁也没去,婚后,毛金兰从来没有回过毛家。

    听了陈建邦的话,毛金兰果断的摇头,说话时的语气异常冷漠:“不能这么干,你要是这么干了,以后我家缺钱了就得找你。不用惯着她。秀姐也不会这么早就嫁过来的,她的弟弟meimei都还没长大呢。”

    罗永秀的弟弟meimei大的十五岁,小的十二岁,都还是半大娃娃,成年的孩子就只有罗永秀自己,她要是想早早的就嫁了,跟本就不会等这个年纪才张罗着说亲。

    在处理毛家的事情上,陈建邦全权都听毛金兰的,毛金兰说什么就是什么。不过毛金兰能够这么斩钉截铁的说出这样的话,结合早上毛金兰把他送他的东西转移到毛金芳家这件事儿上,他的出了毛金兰这些天过得并不好的结论。

    陈建邦站住脚:“兰兰,我回到部队就打结婚报告,审查一下来,咱们就去登记结婚怎么样?”

    毛金兰闻言愣了一下,但到底没有向往常陈建邦提着这件事情时的否决,她犹豫了,她也不想再呆在家里,她也想嫁人了。可她又害怕嫁人,到一个陌生的村子,和一群陌生的人一块儿生活。

    可她要是不同意,毛金兰抿抿嘴,她不同意,在家再像平常的人一样一呆两年,毛金兰也是不愿意的。她又想到了别人家的女儿出嫁都有嫁妆都有彩礼,可是她妈周大妮却明确表示过她结婚这些东西都不会有,也许将酒席都不会给她办。

    既然没订婚就结婚会有人说嘴,但是在收了别人家那么多彩礼的时候没嫁妆没婚礼照样会被人说,毛金兰飞快地权衡了一下,道:

    “等报告下来再说吧。”

    在等待毛金兰的回答之时,陈建邦的呼吸都是静止的,毛金兰回答完,陈建邦呼出一口气。

    毛金兰这么说,就代表她同意了,他十分激动,走路都想跳两下,但为了在毛金兰面前崩住人设,他忍住了。

    努力压下心中地激动,和毛金兰又说起了话,说以前谈往后,好不热闹。

    等两人慢悠悠地走到毛金兰家时,太阳已经快下山了,离家越近,毛金兰就越舍不得,她不由走得更加慢了些。

    陈建邦的想法也是同样的,他为了配合毛金兰,走路都走成小碎步了,毛金兰看见了,笑出了声:“你到了部队,要给我写信。好好照顾自己,我听说当兵的管的都很严,你要听首长的话。”

    毛金兰说一个要求,陈建邦就应了一声,他十分享受毛金兰的叮嘱,要知道这样的待遇他在上辈子是从来没有享受过的,倒是他那个都四五十岁的儿子,每次出门前毛金兰还把他当成五岁的小孩儿,说哈柔声细语的就不说了,还叮嘱来叮嘱去。

    毛金兰把所有她想说的话都说完了,也到村口了,陈建邦晚上还有个饭局,饭局过后还得早睡。到了这里,就意味着两人要离别了。

    两人对面而立站了一会,毛金兰像是忽然想起什么似的:“你等我一下我一会儿就来。”说完便飞奔而去。

    陈建邦连回应都没来得及。

    毛金兰飞奔到了毛金芳家,从毛金芳的房间取出给陈建邦做好的鞋子,出门时和在厨房做饭的大伯娘说了一声便又飞奔而去了,在水井门口处遇到了来挑水的袁琼,毛金兰朝她点了点头。

    袁琼约她明天去采蘑菇,毛金兰应了声好,便头也不回的跑了。

    袁琼看了着她的背影跑远,这才但着水回知青所。

    毛金兰跑到村口时,陈建邦还在原地等着,可她的旁边却有一个娇俏动人的女孩儿在那站着,大声地和他说着话,还没到那边,毛金兰就听到了那个女孩儿发出的笑声,就像树上说的那样,清脆如银铃,陈建邦是背对着她的,她看不清楚陈建邦的表情,但她却将毛金丽看的清清楚楚。

    一家姐妹,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了十多年,毛金丽长什么穿什么衣服,她不会比别人更加明白了。

    毛金兰的双脚像是灌了铅,她竟然觉得走一步脚都重若千斤。

    毛金兰知道她不是一个嘴甜会哄人的姑娘,和毛金丽不一样,毛金丽从小就能把家中父母哄得服服帖帖的,连毛家的长辈在她们小的时候都是喜欢毛金丽多过毛金兰,直到两姐妹慢慢长大了,毛金丽的懒惰显现出来了,大家才不喜欢她的。

    其实从小到大,毛金兰能获得的爱很少,毛大伯一家三口,毛奶奶,毛大哥,张奶奶,余下的便没有了。陈建邦今天就请她吃那么好的饭,她不领情不说,反倒还把陈建邦说了一顿,陈建邦会不会觉得她不是个好姑娘,现在陈建邦接触到了毛金丽,毛金丽又在他的面前极力的表现出自己又多好多好,陈建邦会不会变心?

    毛金兰的心一下子就变得惶恐了起来,变心了又怎么样呢?陈建邦今年二十岁,毛金丽也才十八岁啊,她呢?她今年都是二十三岁了。二十三岁的姑娘了,在村里哪怕没人说,但她也知道的,是个老姑娘了。

    他们,才是最配的啊。她和陈建邦这样的说的是女大三抱金砖,但到底是老妻少夫啊,三岁这个年清差距,能决定的东西可多了。

    还没订亲,另外选择她meimei也不是不可能的,在这一刻,毛金兰才知道,原来自己在这段感情里,有那么多的不安。

    陈建邦像是感受到了什么,猛地转头,对毛金兰一笑,大步朝她走过来:“兰兰。”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布丁扔了1个地雷么么哒~~~

    跪求大家留言啊~~~~~~~

    跪求留言~~~~

    ☆、【第031章】

    第三十一章

    毛金兰低头擦擦眼泪,在陈建邦走到毛金兰的面前时, 将她这几天做好的布鞋给陈建邦:“这是我这几天给你做的布鞋, 没有解放鞋好穿,你要是不嫌弃, 就拿去凑合着穿。”

    陈建邦一把把布鞋抢了放在手里,这双鞋子她可期待了很久呢,在上辈子,毛金兰可没给他做过鞋:“我还是觉得布鞋好, 又柔软又透气穿着也不会磨脚。解放鞋好是好,可一点都不透气,穿上训练一天回来进宿舍,一脱鞋,屋子都不想呆。”

    他刚刚看到了毛金兰的眼泪了, 便故作轻松地逗毛金兰,其实这个年代当兵真的苦,无论是伙食还是各种设备不好, 只能干练, 因训练不当受伤或者死亡都是正常的。每年, 每个部队, 有十个在训练中伤亡的指标, 超出这个指标,那么。

    毛金兰没有看毛金丽,就连余光都没有飘向她,她顺着陈建邦的话头问起了在部队的生活, 这样的话题其实他们在之前就聊过的,现在再说一遍,也不显得枯燥。

    毛金丽见到两人聊得火热,不甘心就这么被忽视,笑着走到他们身边:“jiejie,都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让我姐夫去回去呢,听说我姐夫就要走了,哎呀,那得起多早啊。可不能累坏我姐夫了。”毛金丽说完,她还朝陈建邦笑了一下,一双桃花眼像是带着钩子一般,既妖娆又妩媚。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姐夫和小姨子就仿佛有着天生的暧昧关系,甚至有一句老话是这么说的,小姨子的半边屁股是姐夫的,虽然解放后这样的陋习没有了,但在有些老观念的人眼里还是这么想的。毛金丽特地这样说,自然是带着恶心毛金兰,又给陈建邦无限暗示的了。

    可惜陈建邦是个正派人,毛金丽的媚眼注定抛给瞎子看了。

    毛金兰确实恶心地够呛,不说她,连陈建邦都恶心得很,毕竟作为重生的陈建邦,见过上辈子毛金丽最丑陋的样子。

    提到陈建邦要走了,毛金兰也顾不上毛金丽了,她对陈建邦道:“你快回去吧,等到部队了,给我写信。”

    陈建邦专注地看着毛金兰,像是要把她印在自己的脑海里,过了许久,他没忍住,把毛金兰搂在怀里,用力的抱了一下,像是要将她整个人揉进身体里一般:“兰兰,等着我,我很快就回来了。”说完便像风一样地推开她,骑上车走了。

    毛金兰看着陈建邦的身影消失在夕阳地金光中。

    陈建邦走了,毛金兰也就不管毛金丽了,转身就回家了,毛金丽跟没跟回来她也没有管。

    “你meimei说是去村口接你,咋,她没接到你啊?”

    毛金兰扯扯嘴角:“没见着。”说完回了自己屋,周大妮忙着喂猪,今天毛金兰不在家,毛金丽借着早上周大妮不帮她像毛金兰要雪花膏的事儿装病使唤不动。

    周大妮又要伺候家里的大人小孩儿,又要干家务活,忙了个团团转,好不容易到了晚上,毛金丽终于起床了,她还没松口气呢,丢了那一句话要去接毛金兰的话就出门了,把周大妮气了个半死,到了厨房准备做饭,这才发现猪没喂,剁好的猪草也没喂,于是她便赶紧找出来剁了。

    一年到头来的rou都得靠这头猪呢,不伺候好了可不行。

    她提着猪食去后院,还不忘叫到:“兰兰,你把饭做一下。”

    “知道了。”毛金兰道,把陈建邦给她买的书放在床上,她打开柜子,果然不出她所料,她的柜子里一片狼藉,原本叠得整整齐齐的衣服被翻得了乱七八糟的,她的衣服时从小到大都留着的,最小的一件衣服是小时候穿过的肚兜,她没有觉得难过,甚至内心没有一丝丝地波动。

    毛金丽不管是出于什么心态去跟陈建邦搭话,她和她的这个姐妹都已经做不下去了,叠衣服的时候她忽然想起毛金涛跟她说的话,笑了。说什么毛金丽多喜欢李正信多想要和李正信在一起,都是忽悠鬼的,毛金丽是看李正信差点成为她的未婚夫的吧?

    在李正信那边碰了几回钉子,又看到陈建邦像是对她很不错的样子,于是便又想来抢陈建邦了?

    毛金丽以为她真的是天仙下凡吗?还是她以前太过于软弱了,给了毛金丽是她的东西她都能抢的错觉?

    关上柜子,她去做饭,饭做好了,毛金丽也回来,她看着毛金兰,对她笑了一下,意味不明。

    毛金兰淡淡地和她对视。

    吃饭时周大妮知道了陈建邦就要回部队了,她一句话的表示也没有。

    显然还在对陈家不先给彩礼钱而颇有微词。

    毛金兰当做没看到。毛老头还是一如既往地闷不坑声,毛金丽却显得心情非常好,饭桌上还说装乖卖巧地逗笑了周大妮,连毛老头常年累月皱着的眉头都松了些。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毛金兰起来背着背篓去山上找蘑菇,她先去知青所找袁琼,给她开门的是一个十八岁上下的姑娘,梳着两股麻花辫,穿着一件红黄相间的各自衬衣,下身是一件黑色的阔腿裤,给毛金兰开了门她就转身走了。

    马敏本就是个高冷的知青,她的一切表现都附和了农村人对一个高知识分子的想象,毛金兰也没生气,跟着她进去,看到在厨房笨手笨脚洗碗的袁琼。

    “金兰姐,你等等我,我马上就好了。”袁琼大声地对毛金兰道。

    “行,你慢点,别着急。”毛金兰看着袁琼洗碗的动作有点害怕,就怕她一不小心就把碗摔了。

    袁琼说的很快果然很快,没两分钟呢她就洗好了,抱着东西往厨房里走,放在一个柜子上,出来手也没擦,去了房间,找了个编织袋,对毛金兰道:“金兰姐,咱们走吧。”

    毛金兰对她点点头,两人转身就走,还没走出院子门,秦柏林便追上了她们。毛金兰看着袁琼,笑了一下。

    袁琼对此翻了个白眼,跟毛金兰问起了镇上的事儿,她来到这边是坐火车到隔壁县城,再从隔壁县城做拖拉机到的镇上,再从镇上走着来到西塘村的,他们连本县的县城都没有去过。

    毛金兰把县里的事儿都跟毛金兰说了,除了私房菜馆的事儿,陈建邦说了,那个饭馆是要保密的,谁都不能讲,更不能说她一顿饭吃了人家一年的口粮。毛金兰也是这么想的,她要是真的说了,那才是拉仇恨,她妈听到了也会打死她。

    她虽然对袁琼地观感很好,也不觉得袁琼会觉得她一顿饭吃个二十块钱是奢侈,但到底没熟悉到那个地步。她便说了县城里的一些东西,着重描写了那个能看到火车轨道的小山坡。

    也许是毛金兰的描述太有感染力,袁琼对那里有些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