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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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远岑说着已经确定的是已经盘算好了麻袋该怎么套,套了之后该往哪里打了,打人不打脸,那么不如全都向屁股上招呼了,打到他跪坐都痛为止。如此确定之后,她又是笑着回答了项少龙的问题,“对了。以香为名,自是不错。” 111.第十三章 不知是否由于出于做警察的直觉, 项少龙总觉得乐远岑没有全说实话,但他又觉得自己是多想了, 穿越时空这种事情又不是去菜市场买青菜,可以一买一大把也用不了太多钱。 赵盘在两人说话已经从头到脚欣赏了手里的短剑, 他想着半个月之前认识了项少龙, 捉弄项少龙不成反而被其拳脚功夫折服,却也不知眼前的两人谁更厉害。 “这把宝剑看着很厉害,但为什么它的剑身上没有留下名字?铸剑师不都会将宝剑的名字刻在剑上吗?” 对于赵盘的疑问,乐远岑并不想说出胜邪的真实身份。 欧冶子铸成的这柄短剑每多一寸则多了一分恶,所以并没有铸成一柄长剑应该有的长度,更没有在宝剑上刻上它的名字。也许正如画龙点睛的故事一般, 一旦真的在剑身上铸刻了胜邪的名字, 它就极有可能活过来。 “英雄不问出处, 宝剑也不一定非要有名字。叫什么并不重要, 它是一把好剑就足够了。至于世人到底怎么称呼它,每个人心里可能都有不同的想法,它的功过就留给后人评说。” 赵盘似懂非懂地点头, 只是一把剑而已, 能别搞得那么深奥吗? 他随即就转移了话题,说出了心里真想要问的话, “所以, 寻姑娘是一位剑客, 来邯郸投于什么人门下吗?千万别选赵穆, 他太恶心了。对了, 项大哥的剑法也很厉害,你们有没有兴趣比一比?” 赵盘说完最后一句,脸上就难掩狡黠之色,还偷瞥了一眼项少龙,不知是希望其赢还是输。赵盘想到如果项少龙输给了比他还要小的女子,那么也能为这段时日他被压制的屡战屡败出一口气了。 “我不算是剑客而是一位巫医,来到邯郸也不是为了投于谁的门下,仅是游历至此而已。” 乐远岑先回答了赵盘的前一个问题,她不可能没看到赵盘提及赵穆时难掩的厌恶之色。赵盘厌恶赵穆之事很好理解,起因必然是在其母赵雅身上。 之前提到了赵国的王室很乱——yin.乱的乱。贵族女子有时比平民更加的身不由己,要不则是牢牢地握住权力,要不只能沦为政治的牺牲品。 赵雅虽是赵王的meimei,但在诸侯国林立的乱世,被惨败夫君赵括牵连,王亲贵族的身份无法为赵雅带去一层保障。她能依靠的仅是哥哥赵王,但被赵括坑了四十万军队的赵王可能还顾念血缘亲情吗? 赵括能够率领赵**队与秦国开战,不难得知他以前在赵国的声望不低,否则也不可能娶到国君的meimei。赵雅也曾有过一段风光的岁月,她的明艳动人,她的身份尊贵,全都输在了悔教夫婿觅封侯一句之中。 赵括战死沙场,败军之将的妻儿还谈什么尊严与地位。没有了能护住自身的能力,美貌反倒就成为了一种累赘,更有甚者成为催命符。 赵盘对赵穆的厌恶,离开不赵穆与赵雅之间的纠葛。赵穆是赵王之下最有权势的大臣,赵雅如果还想为母子二人在邯郸寻得方寸的立足之地,想要生存下去无法违抗赵穆的意愿。 对此,赵盘不可能不明白,明白却也无能为力。 赵盘是败军之将的儿子,也许已经注定此生都无法在赵国出人头地。并非每一个君王都能再给人一个机会,赵王孝成王显然没有这份胸怀。 乐远岑难免由赵王孝成王想到了楚考烈王,在她离开寿春之前,考烈王又让春申君将那张她进献的犀牛皮送还于她。 考烈王说犀牛皮还是要留给最用得到它的人,他已经老到不会再离开楚王宫,在守卫森严的宫殿里又何必穿着刀剑不入的犀牛皮铠甲。相较而言,乐远岑行走四方更加需要多一份安全保障。 乐远岑在春申君传达旨意之际,对着这张惹出一场大变故的犀牛皮,两人面上不显心里都有了一声叹息——妇人之仁。考烈王作为君王不够果断狠绝,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希望能够粉饰太平,无法成为一个好的君王,但绝不能说他是一个恶人。 “客官,您的面。”小二的话打断了乐远岑的回想。 乐远岑用筷子卷起了面条,将楚国的那些事情都搁置到了一边。这又回答了赵盘的问题,“原来项兄也用剑。大冷天里,相互切磋一下活动筋骨也好,只要项兄没有不与女子动手的原则就好。” 乐远岑说完就开始吃面了。她一路从楚国出发,穿过韩、魏两国来到赵国邯郸,如果问她更喜欢寿春还是邯郸,那必须是寿春,因为那里有米饭。而在邯郸一带还没有大面积种水稻,北方以麦与黍稷为主食,黍稷也就是小米,顿顿以此为主食还真的有些不习惯。 项少龙看到了赵盘期待的眼神,知道赵盘多少还憋着一股不服气,而按照他平时的处事风格并不会就答应了如此约战,不过他心里多少想要印证一下直觉。 “没问题,我随时都可以。寻姑娘刚到邯郸,等你休息两天,我们再动手如何?” 乐远岑点了点头就把这一场比试定下来了,她当然要答应赵盘的提议,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尽管她对套麻袋一事有信心,不过狮象搏兔皆用全力,多了解一些项少龙的功夫路数,她就能揍得更畅快。 “你们过两天就打?那一定要等我来,腊八我也会偷溜出来。” 赵盘想到两天后的腊八就头疼。每一年的腊月、正月以及各个节日都要去面对赵王宫里那一堆烂人,这还不如走街串巷逗狗斗鸡有趣,何况这是他提出的比斗之约。 这年头的腊八尚未有喝粥的习惯,却是祭祀先祖神灵的重要节日。 乐远岑没有哪壶不开提哪壶,不会多问赵盘为何在祭祖之日也要偷溜,她仅是问项少龙,“项兄要在邯郸停留多久?是打算投入谁的门下做门客吗?” “我还没有想好,先等过了年再说,现在天太冷了去哪里都不方便。” 项少龙最想知道的是嬴政的情况,他已经从赵盘处得知了朱姬与赵政住在哪里,打算趁着哪天混进去先看一看未来的始皇帝是什么样子,这之后再想着怎么把朱姬与赵政给弄回秦国。反正为了能够早日回家,他比谁都深切盼望着嬴政早日登基。 “项大哥,你……”赵盘没能说完而是喝了一口酒,他也很想离开邯郸,离开那个让他厌烦的家,但又做不到抛下赵雅一个人走。如果他们母子能一起逃走就好了,去其他国家隐姓埋名过日子,总比留在赵国受欺辱要好。 项少龙猜到了赵盘想说什么,但是他没有接话,因为他什么都承诺不了。乱世之中,他也是一介浮萍,不知道自己的出路到底在哪里,更不知道究竟能不能回家。 “喝酒,这顿我请。” 一时之间,饭桌上没有谁再说话了。 ** 腊月初十。 乐远岑与项少龙在客栈的后院里比了一场剑。 赵盘在一旁目不转睛地看着,到了尾声之际,他忍不住拍腿叫到“好!” 说好了是友好切磋,乐远岑就不会咄咄逼人,她已经看出项少龙的剑法还不够熟练,他的身法还带着从前的习惯,那是一种与人近身搏斗的功夫,显然他那门功夫练得很不错。 正因如此,项少龙也算是充分发挥了他的所长,尽管是最后被乐远岑挑落了长剑,但也不算输得太难看。 乐远岑即便是已经辗转几世,又由于最初的魂魄受损对于现代之事所记不多,但她还没有弄丢某些常识,项少龙之前从事的必然与警察、雇佣兵、军人等一类好身手的工作有关。不仅如此,这一场比剑足以看出项少龙来到此地后向谁学了剑法。 “没有想到,项兄是师承墨家元宗。” 乐远岑微笑捡起了长剑交于项少龙手中,这次更能肯定他手心的茧子是常年持枪留下的。“想来加以时日,项兄定能成为一代用剑大家。” 项少龙有些惊讶地看着乐远岑,一是惊讶于她的剑术过人,就算元宗也不是她的对手,她习得如此剑法居然是去做了巫医。当然,更加惊讶的是她怎么会猜到是元宗教了他剑法。“寻姑娘,你认识元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