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
“少来书本上的那一套!”唐德忠用力拍着肚子,“老子才不在乎什么鬼任务,要不是为了宝藏,老子能扔了有酒有rou有娘们儿的日子,到这鸟不下蛋的地方?啊……” 唐德忠一声惨叫,手忙脚乱地脱掉上衣,拽掉趴在胸口吸血的蜈蚣,狠狠跺了几脚,不解恨地吐了口浓痰,被guntang的砂砾烤成恶臭白烟。 “医族会怕蜈蚣?”远远站着的瘦削年轻人冷笑着,“把它吃下去。” 唐德忠似乎很忌惮年轻人,脸腮横rou不自觉地抽动:“明博,医族蛊族自古不分家,咱们好好处。” “谁他妈的和你是一家?”明博剔弄着指甲里的沙子,“你不吃,中了蛊可怨不得我。” 唐德忠眼中凶光一闪而逝,随即堆着笑脸,捡起稀烂的蜈蚣丢进嘴里:“听人劝吃饱饭,蜈蚣壮阳。” “恶心!”张丽君啐了一口。 明博围着红柳绕了一圈,盘腿坐在树影中,从包里取出一个镌刻着恶鬼图案的木制小炉,掀开炉盖,点了块黑乎乎木头放进去。不多时,一股腥膻味的绿烟在炉顶聚成鬼脸形状,明博快速念着奇怪的音节,双手做出火焰形状举过头顶。 绿烟缓缓落下渗进沙里,平坦的黄沙鼓起四五个拳头大小沙包,顶端像喷泉翻涌着沙子,钻出一只只蜈蚣、蝎子,拇指大小的红蚂蚁,顺着绿烟钻进木炉。 木炉突然剧烈震荡,撕扯声、咀嚼声细细密密让人牙酸。粘稠的血浆从炉壁的椭圆形洞口淌出,流到炉腿勺状凸起,半凝固成一坨血块。洞口伸出章鱼须足形状,长满疙瘩的rou条,伸进血块“汩汩”吸着。 明博掀开炉盖,刺破食指挤入三滴血珠,扔了几株草药,炉内传出婴儿哭泣的声音。明博长吁口气,合起炉盖放回包里,靠着红柳闭目养神。 队员们或坐或卧各忙各的,对明博的奇怪举动根本不感兴趣,只有唐德忠讨好着搭讪:“明博,炼的什么蛊?婴胎?” 明博没有理睬,唐德忠自感没趣,取下水囊正要喝水,抽着旱烟锅子的老头尖细着嗓子说道:“德忠,还没找到下一个水源,你今天喝的水已经超量了。” “徐有志,要不是你不待见武族的韩立,也不至于满哪儿找不到水。”唐德忠喝了两口水,擦着嘴角盯着卧在沙窝打盹的骆驼,“没水了,还有骆驼血。” 徐有志嘬着烟嘴,烟丝烧得通红:“亏你还是医族。骆驼血燥,越喝越渴,想死得快尽管喝。” “老不死的咒谁死呢?”唐德忠反嘴骂道。 眼看两人就要动手,宋爱国正要喝止,却被李文杰拽到一边。 “让他们闹去,”李文杰摸着长满胡茬的方下巴,左眼角的刀疤微微跳动,“人越少越好。” “我担心的不是这个,”宋爱国取下眼镜用衣服擦着镜片,“在没有确定谁是那两个人之前,最好不要有人员损失。何况徐有志昨天卜卦,龟壳显示的卦辞是‘祸起萧墙,九死一生’。” “这些人都心怀鬼胎。今早,有人把这个塞在鞋子里。”李文杰掏出一团皱巴巴的纸条丢到地上,慢悠悠走到骆驼旁检查装备。 宋爱国假装系鞋带捡起纸条,一行歪歪扭扭用左手写的字——我们都会死。 “出发吧。”李文杰喊道,“不破楼兰誓不还!” 队员们收拾着行李,没人应和…… 十三 沙漠的夜晚分外寒冷,队员们走了一天,无精打采围着火堆,嚼着粗粝的馕饼,三三两两坐着。 “这是最后一点干粮了。”徐有志掰了半块饼子揣进怀里,“再找不到吃的,就只能吃骆驼了。” 众人沉默。 沙漠里,宁可丢掉同伴,也不能杀掉骆驼。没了骆驼,就等于放弃了求生的希望。 张丽君舔着干裂的嘴唇:“水也不多了。” “会有办法的。”李文杰虽然这么说,但是他心里明白,半个多月的时间,队伍早已没了刚入沙漠时的锐气。随着食物和水的消耗,如果再找不到供给,这些人很快就会精神崩溃,变成一群疯子。除非…… 想到这里,他瞥了一眼魇族三个人。周一平、周一和兄弟背靠背坐着,脑袋深深陷进膝盖打盹,苏秋材却满不在乎地叼着一根木枝,望着北斗星,哼着《北京的金山上》。 “各位,我有话要讲。”宋爱国清清嗓子,“东周以来,八族再没有统一行动,这次把大家聚到一起,原因都明白。如果真找到传说中那个东西,也算是完成了先辈的遗志!所以,咱们要精诚合作,团结一心……” “爱国,那个东西是什么?”齐秀梅起身整理衣服向营地外走去,“还有,你和文杰没有经过考验,八族不会承认你们是异徒行者。虽然咱俩都是灵族,这种事儿我可不能向着你。” 齐秀梅这番话,众人虽然看上去没有什么反应,神色中透着对宋爱国、李文杰身份的不屑。倒是唐德忠心直口快:“齐姨说得对,说不定我才是异徒行者。齐姨,您去哪儿?” 齐秀梅啐了一口:“老娘解个手。” 众人“哈哈”一乐,反倒把宋爱国晾到一边。 “身份配饰在这里,”李文杰扬起右手小指的翡翠戒指打圆场,“还能是假的么?” “文杰啊,我说句公道话,”徐有志磕着烟袋锅子,“照老辈儿传下来的族谱,你们俩带的东西倒是不假,这不能证明你们就是异徒行者对不?如果我有心思,按照族谱做好配饰,召集八族的人,协助完成终极任务,也不是不可以。” “徐老,你这意思,我们俩是冒充的?”黑夜中,没人注意到李文杰的瞳孔蓝黑变幻。 “我可没这么说。咱们回到社会,可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败坏名声这种下三滥勾当,不值当的做。就算……”徐有志话音未落,营地外突然传来凄厉的尖嚎。 十四 众人顺声望去,一团人影惨叫着向营地跑来。 “齐姨!”唐德忠吼了一声,向齐秀梅跑去。 “嘭!”两人中间的砂砾突然爆起十多个巨型沙丘,喷涌着沙尘,在空中聚成一团,扑向齐秀梅。“咔擦咔嚓”的摩擦声响起,齐秀梅扑倒在地,被沙尘笼罩,身上燃烧起绿色火焰,腾腾燃烧,瞬间烧成一具枯骨。 那股沙尘再次飞起,盘旋着向唐德忠冲来。唐德忠正要逃回,一双干枯的手从沙中探出,牢牢抓住他的双脚,根本无法动弹。众人看得真切,这股沙尘分明是一群土褐色形似天牛的怪虫,笼住唐德忠,虫嘴吐出绿色汁液,遇风即燃,唐德忠立刻被火焰包围。 “噗通”,唐德忠双膝跪地,双手狠狠抠进沙子,衣服烧得干净,裸露的身体鼓起无数颗或大或小的燎泡,皮肤紧皱皲裂,怪虫钻进体内,绿火从越烧越旺,再次飞起时,沙漠里只剩一具冒着白烟的乌骨。 怪虫兜了几个圈子,像股龙卷风盘旋着袭向营地。李文杰吼道:“回帐篷!” 众人手忙脚乱往帐篷里钻去,只听“啊”一声哀嚎,张爱国右腿钻进几只虫子,绿火扑扑冒起。 明博抽出弯月形腰刀,对着张爱国膝盖齐根切下,鲜血喷出,半截人腿兀自冒着绿火滚在沙子里。张爱国痛呼“我的腿”,被明博拽进帐篷。 “摁住他!” 徐有志招呼明博、李文杰按住张爱国肩膀,用guntang的烟锅烫着血rou模糊的膝盖:“忍着点,用火烤,止血!” 张爱国痛得脸色煞白,满头黄豆大小的虚汗,昏了过去。 帐篷“噼里啪啦”响着怪虫撞击声,防风灯震得左摇右晃。明博用弯刀从张爱国残腿处挑出半只切断的怪虫,凑到灯前仔细看着:“尸甲虫。这种虫子常年吞噬尸骨,体内全是尸磷,遇风就着。” “有办法么?”李文杰显然乱了方寸。 “可能是齐秀梅踩塌了虫窝,”明博捻着尸甲虫,“这东西邪性,见到活物不吃饱了不罢休。咱们不够它们填肚子的。” “等等!”徐有志包扎着张爱国的断腿,“明博,照你这么说,这里有大量的尸骨?” “对。”明博隔着帐篷的厚塑料窗户向外看着,尸甲虫群如同雹子纷纷砸下,“那个地方,就在这里。” “呜呜”,旁边的帐篷大开,周一和手拿椭圆形的陶器吹着哀乐,周一平和苏秋材左右跟随,三人僵硬着双腿走出,只留下张丽君蜷缩在帐篷角落瑟瑟发抖。 李文杰大骇:“他们不要命了!” “魇族,自然有魇族的办法。”徐有志拇指在食指中指间飞速掐算,“没想到居然要靠他们。” 说也奇怪,尸甲虫始终围绕在三人身边一米左右飞旋,却始终不靠近。 周一和三人额头贴着黄符纸,品字形站在营地中央,同时发出“嚯嚯”的喉音。周一平取出蜡烛插进沙里点燃,苏秋材扬起一把纸钱:“天地门开,尸骨不寒!” 纸钱落入沙中,沙子像是被石头砸入的平静湖水,荡起一圈圈波纹。随着沙子的律动,符纸慢慢陷入,只听见沙子里响起某种生物爬出的声音,沙面涌起团团沙包,一只只枯黑的人手从沙中伸出,脑袋、肩膀倾泻着沙子,慢慢往外爬着。 短短几分钟工夫,营地里站满黑褐色的干尸。 周一和这才放下陶器,从小竹筒里到处几滴粘稠的液体,指尖点着液体弹到干尸身上。尸甲虫如同蚊子见了血,蜂拥而上。不多时,干尸群像是插在营地的火柱,熊熊燃烧,最后只剩一具具直立的骷髅。 尸甲虫把干尸吞噬干净,刚飞到空中,却雨点般“啪啪”落地,爪子对空抽搐,死了。 “尸虫自然用尸毒破解。”周一和嘲笑地瞧着李文杰藏身的帐篷,“这件事,魇族退出,后会无期。” 李文杰嘴角闪过一抹冷笑,瞬间即逝:“徐老,你能算出那个地方的具体位置么?” “要是武族在,还需要卜族劳神费力?”徐老拿出几枚铜钱放在两枚龟甲中间,合拢举过头顶摇晃,往地上一扔,铜钱形成两个对立的三角形。 “东南,三丈三;西南,三丈三。交汇点,即是。” 明博心算着方位,全身一震:“在这座帐篷底下?” 十五 周一和讲到这里,突然停住了,许久没有说话。周一平、苏秋材更是闷头喝茶,好像这事儿和他们没什么关系。 我寻思着周一和难不成还要坐等打赏再讲?抽了半根烟,周一和也没啥动静,只是盯着手指头发呆。我这心里没着没落地浑身不得劲,又不好意思直接问,别提有多难受了。 “也就是说,您三人回来了?”月饼扬扬眉毛,“后面的事情并不知道?” “可以这么说。” “哦。”月饼像老僧入定,也不吭气了。 我心说几位爷这是唱“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这一出儿? “南瓜,你还不明白?”月饼估计是怕我憋出内伤,“周叔已经讲得很明白了。” “你信不?如果我……”我还没把话说完,楼梯响起急促的脚步声,有人从刚才偷听了我们的对话,正往楼下跑。 周氏兄弟和苏秋材追了出去,月饼推开窗户,一个胖硕的身影飞快地没入林中。 我万万没有想到:“大夯?” “我始终想不通,高中时到底是谁拿走你的手机给了萍姐。”月饼摸摸鼻子看着大夯消失的方向,“现在有答案了。八族的人,始终在暗中监视咱们……” 周一和喘着粗气冲回屋子:“尸丹!不见了!” (异闻:冥婚自汉朝以前就已存在。少男少女订婚,未等成亲而双亡,如果不完婚,两人怨气不散,使家宅不安。因此家人举行冥婚仪式,并骨合葬,也避免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冲了家族气运。 发展至宋元明三朝,冥婚最为盛行。 宋代康誉之《昨梦录》记载——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说亲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后,各替死者做冥衣,举行合婚祭合葬。 《元史·列女传》载:“子弟死而无妻者,或求亡女骨合葬之。” 《明史·列女传》亦载:杨□死而其未婚妻殉;刘伯春卒,而其聘女亦如之,后皆迎柩合葬。 冥婚以黄河为界,分为“北搭南迎”。北方冥婚称为“搭骨尸”,又名“骨尸亲”,多在夜间举行。子夜时分,街巷里的鼓乐齐鸣,轿夫身穿黑衣,抬着一顶出殡影亭(纸轿子),由单鼓、单号、单唢呐吹奏前引,轿内放着新娘画像送至新郎家。 南方冥婚俗称“迎门亲”,男方送的定礼,一半是真绸缎尺头、金银财宝;一半是纸糊的皮、棉、夹、单衣服各一件,锦匣两对,内装耳环、镯子、戒指及簪子之类的首饰,夜间在女方家门口或坟上焚化。 迎亲当天,男方给女方送去的“鹅笼”、“酒海”、龙凤喜饼以及肘子、喜果都是真的,惟有衣服、首饰是纸糊的冥器。女方陪送的嫁妆,一般都是纸活。新娘灵牌送至夫家,将两人灵牌摆入灵堂,尸骨入洞房,宾客们食用喜餐,至子时结束。三天后,尸骨合葬入坟。 最诡异的冥婚方式当属“万鬼朝贺”,据说与中国一个神秘部族有关,我在本文中已有描述。至于具体原因,会在下一章节中详细记录。) 第五章 寻龙 自古以来,世界各地都有关于龙的描述,中国人更以龙为图腾,称为“龙的传人”,与龙有关的民间故事、神话传说举不胜举。 按照科学界的普遍观点,龙是古人类对抗大自然各种灾难时幻想出来的精神寄托,龙的原形应为曾经统治地球的恐龙。古人类发现恐龙化石遗骸,被其怪异巨大的形貌震惊,从而产生了图腾崇拜。 然而,这是真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