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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节

    为爱不顾一切,甚至粉身碎骨。

    她是他的公主,永远的公主。

    作者有话要说:  嗷……

    ☆、第61章

    那天晚上在天台发生的一切, 宋之漫和宋斯南都选择了缄默。

    当然,宋斯南是这么想的。小爷我狂拽酷炫**,用一个眼神就能杀死封嗣那小子,又加上那谆谆教导, 让封嗣对自己佩服的五体投地。毕竟像自己这样善解人意还循循善诱劝他回头是岸的人不多了。

    宋之漫没有那么自恋。她只是不想提起封嗣。

    不是她自私, 她曾经很希望能和封嗣成为好朋友,但是不可能。他想要她的爱,而她把爱都全倾注于另外一个人的身上, 封嗣要的, 她给不了。而她要的,封嗣也不愿意给。

    与其继续纠缠,还不如放弃。

    就当做,年少岁月里做过的一个美好的梦, 梦醒之后,生活继续。

    偶尔会拿出来回忆, 感慨曾经有那么好的人温柔善待她, 全神贯注的爱着她。可惜他们不能走到一起。

    有许多因素, 但最主要的还是,她不爱他。

    ……

    时间过得很快, 转眼就是夏末。

    那天宋之漫刚好不上班,宋斯南则是因为周末的缘故待在家里。

    宋之漫坐在客厅的羊绒地毯上, 阳光穿过玻璃,热度消减不少。晒得她身上热烘烘的。宋之漫顺着毛线的毛,突然对沙发上玩手机的人说:“宋小四, 你有没有觉得毛线的毛,太长了?”

    “长吗?”宋斯南朝这边掀了下眼皮,“是挺长的。”

    “我们下午送它去理一下吧。”没等到他回答,宋之漫就拉着毛线的爪子,“毛线毛线,待会要带你去剪头发啦,开心吗开心吗?”

    毛线嗷呜一声,被长毛覆盖的眼珠子都看不见了。

    “下午不是要带小鹿去游乐园吗?你确定还要带这狗去剪毛?”宋斯南一把扔了手机,赤脚走过来,伸手一把抓着毛线。

    突然起来的腾空感,毛线惊慌失措,四条腿在空中乱蹬。

    “这毛……”宋斯南审视了一番,决定道:“小问题,我来剪。”

    宋之漫被他的话给惊到,“宋小四,你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一项技能了?”想了想,她又觉得不对,“你不会在诓我呢吧?”

    “嘿,我没事做诓你干嘛。”宋斯南对她挑了挑眉,空着的手,挑着她的下巴,说:“小爷我今天就给你露一手。”

    他把毛线给搭在肩上,毛线挣扎着,想要从他肩上跳下来,宋斯南又掐住它的脖子:“狗,别闹。”

    “是毛线!”宋之漫瞪大了眼。

    宋斯南咽了下口水,“毛线,别闹。”

    “哎你把剪刀放哪儿了?”宋斯南环视了一圈,愣是没找到居家必备品之一,疑惑:“你不会没剪刀吧?要不就你做手术的时候,拿来剪缝合线的那剪刀也行。”

    宋之漫好笑的白了他一眼,“你找不到还怪起我来。”她起身,往书房走去。

    宋斯南是不去书房的,因为那儿太多医学用书。

    他自从mba毕业之后就没再看书,可能是那个时候看的书太多了,现在一看书,眼就晕。

    而且宋之漫喜欢清静,她看书、看病例的时候都是在书房,宋斯南不敢去打扰她。

    算起来,他进书房的次数屈指可数。

    宋之漫在那翻箱倒柜的,估计也是忘了剪刀到底放哪儿了。宋斯南这会倒也不急了,前几次进书房都是那支笔啊,用电脑收个文件什么的,也没来得及仔细看,这会儿倒是有时间了,慢悠悠的打量着。

    眼神突然停在某个角落。

    他眯眼,似乎不太相信,把毛线给放下,拍了下它的屁股:“狗,自己玩去。”

    “是毛线!”一头钻进箱子里的宋之漫再次纠正。

    宋斯南:“……臭狗。”

    “宋小四。”她语气里带着情绪。

    宋斯南立马反应:“乖毛线,自己玩去。”

    他又站起来,看着书柜最上层摆的东西。他朝宋之漫吹了声口哨:“最上面放着的是什么?”

    宋之漫无暇顾及,她一门心思的找剪刀,头也没回:“不知道,你自己看吧。”

    于是他就自力更生。

    踮脚,从那一排的玻璃瓶中,选了一个个头适中的瓶子。

    里面的千纸鹤五颜六色的。

    还真是丰衣足食了。

    宋斯南记得,当初自己给她折的那些千纸鹤,用的只有两种颜色,粉红色和黄色。也用过其他颜色的,可都不如那两种颜色好看。

    他怕她嫌弃丑呐,要不然他哪会在意那么多。

    但宋之漫则相反,她的玻璃瓶里,什么颜色的都有,红的黄的蓝的绿的。

    宋之漫拔了塞子,从里面捞了一个粉色的出来。

    她倒是折的比他的好看。

    宋斯南把那玻璃瓶放在杯子上,动作迅速的给拆了那只千纸鹤,上面果然如他想的那般写了字。

    ——等宋小四的第1423天,天气晴,心情好。

    那一瞬,他的喉咙像是被一只无形之手给遏制住,呼吸不匀,他往旁边走了几步,撑着桌子,缓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

    他继续拆。

    ——等宋小四的第1412天,天气晴,心情,很糟糕。

    是蓝色的千纸鹤。

    ——等宋小四的第1432天,天气晴,心情,一般。

    黄色。

    ——等宋小四的第1442天,下雨,心情,有点难过。

    绿色。

    他又拆了几个,好半晌才反应过来。

    他选颜色,单纯就是为了她喜欢。而她选颜色,是为了纪念等他时的心情。

    “找到了!”宋之漫转过身来,欣喜的脸顿时僵在原地,她缓缓的把那高举的手给放下,扯了下嘴角:“你怎么拆了呀?”

    “嗯。”宋斯南说,“怎么折这个了?”

    “因为……有人送了我一箱千纸鹤。”宋之漫走上前,拿过那只玻璃瓶,她往瓶底看了下,宋斯南还没发现,瓶子下面竟然还有个标签。宋之漫念着上面的数字:“第1400天到1450天,唔……大概是你离开的第四年。”

    她把那瓶子放下,状似无意的指了指剩余的玻璃瓶,那些瓶子大小不一,形状各式,但放在一起又是十分协调的。

    宋斯南想了想,哪怕是单独拿出来,也是好看的。

    他脑光乍现,那天逛超市时,她在饮料区拿着瓶子,他以为她不过是研究着饮料的成份,原来她在看的是那瓶子的造型……

    她说的那句“谁说买饮料只是为了喝”还有那句“瓶子好看”,他以为她不过是随口一说,却没想到是她的肺腑之言。

    “之漫……”他叫她的名字。

    “嗯?”宋之漫抬头,笑弯了眼,“怎么了?”

    宋斯南摇头:“没什么。”就是叫叫你的名字而已。

    桌子上放着一大堆被宋斯南给拆了的千纸鹤,宋之漫叹气:“拆了这么多,你给我收拾回去!”

    空气里的温情分子刹那间烟消云散。

    宋斯南跳脚:“这么多,我拒绝!”

    “拒绝无效!”

    她又补了一句:“乖啊,你把它们折好,今天的我就写,和宋斯南在一起的第47天,天气晴,心情,宇宙无敌爆炸好。”

    宋斯南眉开眼笑:“好。”他把那千纸鹤按照之前的纹路给折了回去,因为拆的多,他折的也多。

    等折好搞定了,他眼尖的看到宋之漫那翻箱倒柜中多了个纸箱出来,纸箱被掀了一个角出来,宋斯南眼神好使,一下就看到了那亮晶晶的水晶球。

    他怪异的叫了一声,把正收拾东西的宋之漫吓了一跳,她拍着胸口,瞪他一眼:“一惊一乍的干什么?”

    宋斯南走上前,用脚尖踢了踢那箱子,“这么大一箱水晶球啊?”他怪腔怪调的说道。

    宋之漫愣了,那是……封嗣每年寄给她的水晶球。每年一个,大小不一,但里面的城堡都是一样的。

    城堡和公主。

    宋之漫怎么会不懂他的意思呐。

    可她不是公主,也不喜欢城堡。

    她喜欢的,是面前的这个吊儿郎当,浑身匪气的人。

    而这个浑身匪气的人,看到那一整箱水晶球时,整个人就炸毛了:“我去封嗣这人怎么就这么不要脸呐,觊觎我的女人这么多年,还寄这些个水晶球是几个意思啊?啊你也是,还小心翼翼的把这些破球给收起来了,也没见你把我那千纸鹤给收起来啊!”

    宋之漫憋气,憋气,再憋气。

    好想踹他一脚哦。

    幸好她脾气好了很多,走到一旁,打开底下的柜子,“呐呐呐,你的千纸鹤,收在这儿了!”柜门一打开,圆柱形的瓶子里,装满了千纸鹤。

    宋斯南数了数,一共有六个,红的黄的掺杂着,宋斯南想,她大概是按照时间顺序排的吧。

    他快步上前,拿着那瓶子看了下瓶底。

    果然,上面写着:“1到150.”

    他的气都消了。

    她都看过了呢,还分得那么清楚呢。

    宋之漫看他背对着自己,心里惴惴不安的:“宋小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