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节
水杏惊了:“卧槽你说真的!” “不是你自己说你正经的吗。正经的,还真有可能。” 水杏不说话了,若有所思地盯着自己的手:“英英,我自愈能力很强……” 我立马不吃了:“你终于打算舍身饲我了!来吧!我主刀,保证无痛!” “滚!我是说我自愈能力很强居然没人打昏我切几块儿rou走,他们真是太让我我感动了。” “你重要咯。”我说,“大家都喜欢你,尊敬你,和你闹着玩罢了。” 水杏沉默了一下,忽然问我:“你也是和我闹着玩吗?” 没有啊我都是说真的,我还挺想吃掉你的,你还自己说了自愈能力很强我就更想打晕你切rou走了,我刀工超赞的保证无痛。 真要能说出来我们就玩儿完了。 其实吧妖怪的三观和正常人是很不一样的,小说里总是说什么妖怪的亲人被抽筋扒皮制衣、尸体煮了吃rou之后,这个妖怪会对凶手恨之入骨,想方设法地报仇,但我得说除非被杀的是幼崽或者是正在哺育幼崽的母亲,否则妖怪都非常淡定,淡定到无情的地步。 它们和人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并不以自己为中心,在他们眼里,既然我可以吃你,那么你当然也可以吃我——这么概括是太简单了一些,但不算上修行中他们逐渐学会的感情,在相互陌生的情况下,没有“记仇”这个说法。 本质上说,它们还是兽类。 只有极少数的、亲缘关系极强的种族,才会发自天性地产生对凶手的敌视,但也远远不到豁出一切报仇的强度。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句话可以有很多种解释的方式。 我能理解在末法时代,所有异类都抱团谋生,人修和妖修也和谐共处。这种大融合无疑使得妖怪更多地染上了人类的色彩,学会了人类的感情,也更像是人。 就好比在另一个世界,妖怪都毫无例外有着兽类的偏执,一根筋走到底;而在这个世界,妖怪居然还会像人类一样追星,而且还学会了“喜新厌旧”。 喜新厌旧是人类的特权,我还从来没有在妖怪身上见过——在另一个世界。 这个世界的妖怪,是不会对你有始终如一的感情的。 他们会怀疑你、试探你,反反复复询问你,想要得到一个答案。而就像和普通人类相处那样,你要对某些问题小心谨慎,因为没准儿答错了,踩进了陷阱,你们就得绝交。 你们的关系并非永恒不变。 我的脑子里倏忽闪过了一张艳丽的脸,大雪纷飞,没结冰的一桶井水里雾蒙蒙的天空。 我很少撒谎真的是因为怕麻烦,而伪造一个自己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 这短短的片刻,我嚼着塞满了腮帮子的里脊,犹豫要不要撒一个谎。 或者在短短的余生里失去一个朋友。 第120章 惊魂曾经问过我为什么这么热衷于和人恋爱,而且绝大多数时候都会选择和凡人在一起。 ——你们忘了惊魂是谁?没关系,他是个不重要的人,虽然身份很牛(魔道头子),不过和我没什么关系。我们最大的交集就是他曾经匆匆赶过来救了沉在无尽海里的我,但这件事也只能说明他受到某股力量的驱使,换而言之,他是个小人物。 这个小人物出于某种不知名的原因对我的事情了如指掌,现在想来这件事所反映出来的本质和那些正道大佬想办法追杀我有着同一种联系,说不定这么漫长的时间里我能活下来也有他的一份功劳,因为显然他是不能坐视我死掉的。 我对他的感想一般般吧,尽管他是个举世无双的美男子,而且非常难得的是他是中央空调系的暖男,可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要对一个从外表来看完美无缺的人保持警惕。 那家伙也是个疯子,我在他身边养伤的时候听他有意无意地说起过他的“入侵计划”,手段五花八门,中心思想和目的结合起来只有一个:在正道中安插间谍,务必保证从低层到高层无一幸免。 当时我还不知道是正道的大佬下令追杀我,但也猜到他肯定就是我能活下来的大功臣,否则没道理所有正道都追杀我我还活了那么多年。 他为了某个不知名的、我不清楚内容的计划屡屡把我从死亡的边缘弄出来,诚实地说我是有点不爽的。 我的想法很多年都没有变过,我真的觉得我已经活得够久了,久到有时候瘫倒在柔软的椅子里,都会觉得就这么一觉不醒是个不错的结局,从年龄上看绝对是高寿的典范,是一件白喜事。 不过救我一命,没准儿还是救了我很多命,这是个大恩情。 所以面对他的疑问,我当时没有回答,却花了不少时间认真地思考。 没穿越之前我对女人在社会上不平等的地位非常义愤填膺,看过一些书,听过一些演讲,勉强算是半个女权战士,认同女权即人权这句话,而且也没有像某些女权战士那么极端。 可能有一些崇尚女权的人会拼命抨击我,因为我不仅没有什么激进的想法,而且还认为,无论是从生理还是心理来说,绝大多数女性其实都不适合身处高位。自然法则给了女性生育的能力,在人类之中,单纯以生理构造而言,孕育和照顾后代是女人的责任。 但我也说了,“绝大多数”女性不适合身处高位,单纯“以生理构造”而言——这个定语就是我的态度,现状是社会无视绝大多数女性之外的“一小部分”女性,直接剥夺女性平等竞争的权利,要求所有女性都遵从生理的要求。 本质上说这种状态是反人类的,因为这是一种原始的“兽性”。它不以一个“人”的标准看待人,而是以一个“工具”、一种“动物”动物的标准在看待人。 穿越之后我对此有了更深刻的感受,因为另一个世界的女人还算得上是一种通用货币——一个人,就因为性别,变成了通用货币。 老实说这让我恶心了很多年,前主人带我去人贩市场,走进去十几秒我就吐了。这也直接促进了我在他训练我的时候无比努力,我对他充满了感激,就算是在最恨他的时候这种感激也没有消退过,因为他训练了我勇气,给了我武力。 我为什么喜欢谈恋爱?或许作为一个女人我就是情感充沛,心思敏感。本质上说我并不相信爱情,这是一种太容易得到也太容易失去的感情,尤其是在一个男人合法拥有许多女人,女人几乎是财富权势一种体现的地方,男人基本不把女人当成平等的人看待。 大概我就是喜欢,没什么别的缘由,说是打发时间也好,说是发泄精力也行。 我当过一次皇帝,权势并不能使我特别开心,打败他人之后我也没什么成就感,被他人嘲笑侮辱,我也无所谓。 何必在乎蠢货呢?为什么要为一些渣滓动怒? 更何况愤怒对我来说太激烈了,而我缺乏一切激烈的情感。 我喜欢爱,我不认为这是什么可笑的事情。我就是喜欢爱,我就是喜欢别人爱我,我就是喜欢谈恋爱,我就是喜欢扮成凡人混在凡人里,或许心理学家、社会学家能够对此作出合理的解释,但不管怎么说我就是喜欢。 惊魂得到了我的答案,我头一次看见他不再微笑,反而沉默。 他不笑就不放暖气,也不像是中央空调,有点魔道老大的样子,冷淡又平静,对将死之人心怀怜悯。 ——魔道对他们杀的人心怀怜悯吗?是的,他们怜悯那些人,但并非怜悯死亡或者死去的人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