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
杜胜从指挥台上下来给谭老让了位置,老人家刚上台,便皱了眉头说道:“什么小七小七的?哪儿来的小七?董永来了?” 一阵死寂般的沉默后,全然忽然哄堂大笑起来。 戚暮哭笑不得地摇摇头,却全然不知…… 小七啊小七,从此以后,这个名字就该跟着你一世了,你也就认命了吧。 第六章 既然首席指挥已经来了,那么今天的乐团训练也算是正式开始了。 谭正辉作为b市交响乐团的首席指挥,在乐团内、乃至是全华夏,都颇有盛名。他自十年前接任b市交响乐团的首席指挥以来,带领乐团在国内外进行了多场演出,尤其是他对德沃夏克的演绎,让西方也是啧啧赞叹,不敢相信东方居然有这么理解德沃夏克的指挥家存在。 谭老今年不过五十六岁,却已经头发斑白。虽然一副精神奕奕的模样,却完全掩饰不过衰老的痕迹。 自从八年前戚母去世之后,谭老便像一下子衰老了一般。 戚母在嫁到s市之前从小在b市长大,她并没有太好的家庭环境,父母在大学的时候也相继因病去世。戚母的天赋相当卓越非凡,是谭老非常关照的晚辈,在转入s市交响乐团前一直是谭老的首席小提琴手。 这样一个惊才艳艳的晚辈突然因为一场意外死去,对于一个老人来说无疑是白发人送黑发人,让他心伤不已。尤其是戚暮居然还这么混账,谭老更是心痛悲愤了。 “第二小提琴组,颤音降到mp!” “我的第三圆号呢?慢点!” “第二小提琴组,进入太快了!” “停!!!长号错了一个音,李丞你自己再吹一遍。” …… 每个乐团的第一次合奏,都是最最艰难的。每种乐器少的有几人、多的有十几人,想要完全演奏一致、控制好属于自己的强弱节奏,都已经是极难的了,更不用说在此基础上还要将十几种乐器完美的结合起来。 即使b市交响乐团在过去这些年里演奏过多次德沃夏克的曲子,也难免会出现一些细微的失误。而这个时候,就到了考验指挥的时候了。 以往,戚暮作为维也纳交响乐团的第一小提琴组副首席。也能听出来一些演奏的失误,比如说同乐器的音准高低、节奏快慢、颤音强弱等。有的时候他也能听出来一些弦乐器的小失误,或者管乐器的大失误。 但是大多数时候,当指挥突然停下来大声呵斥的时候,戚暮还是稍稍有点惊讶的。 毕竟维也纳交响乐团是世界顶级的老牌乐团,能够出现的失误已经很少了,等合奏到后期戚暮根本别想听到一点错误,这时候只有统领一切的指挥,才能听出那隐藏在半音、乃至是一点点强弱下的细微错误。 “李丞!你昨天晚上是出去当贼了吗?吃饭了没有,吹得一塌糊涂!你给我再来一遍!” 高耸的指挥台上,谭老已经气得脸都涨红,被他斥骂的第二长号也是羞愧得赶紧又吹奏了一遍。见状,戚暮笑着摇摇头,有些明白起来。 “小七啊……你说老李真的有吹得那么糟糕?”坐在戚暮身边的青年男人诧异地小声问道,此时谭老早已气得直接走到长号组,因此他们在前面小声的谈话也不大容易被听见。“我觉得老李和以前吹得好像没太大差别啊,怎么今天就被骂得这么惨?” 听了这话,戚暮轻笑着解释道:“第二长号的节奏、音准都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在插入曲子的时候他的起音大过了第一长号,有点夺势了。而且在之后段子结束的时候,作为第二长号他收得太快,没有压住圆号。” 那青年男人闻言大惊,又疑惑地问道:“真的是这样?” “陈哥是觉得不大可能?”戚暮抬眸看向对方,浅色的眸子里倒映着一丝笑意,他淡定沉着地道:“我想如果这一遍的吹奏还不成功的话,谭老应该就会……” “头重脚轻!几个月不演奏《第六》你是不是都不会吹了?李丞你自己说说,你什么时候还会泛这种头重脚轻的错误?!赶那么急,人家圆号都没你急!” 戚暮的话还没说完,谭老怒斥的声音就在整个排练厅响起。戚暮稍稍一愣,最后笑着闭了嘴,没再吭声,但是那青年男人倒是不同意了。 “不会吧,还真是这个小问题?!小七你居然连这都听得出来?你音感也太强了吧!” 戚暮谦虚地笑笑,漂亮的眸子一转,便想了种说法:“以前我的父母也非常喜欢德沃夏克的《第六》,所以经常会给我讲说一些。虽然谭老的指挥风格和我父亲并不一样,但是在这方面还是一样的。” 那青年男人轻轻点头没有再多问,而戚暮则意味深长地笑了一下。 这些天来他已经慢慢能够掌握在大脑里不断浮现的音符了,之前因为出现的声音太多他无法一下子掌控、还闹出过需要用调音器较音的事情,但是到了现在,戚暮虽然不敢说拥有超越谭老的音感,但是与之相比,却已经相差不多。 对于一个指挥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耳朵。 就算是音乐巨匠贝多芬,他甚至可以在耳聋的情况下进行乐曲的创作,但是当他想要指挥自己的曲子时,却几乎遭到了当世所有乐团的反对,乃至一些乐手听到是由贝多芬来指挥乐团,都要瑟瑟发抖。 没有听力还想要指挥乐团?那根本是不可能完全的使命! 戚暮知道,以这个身体的天赋来说,在古典音乐界发展简直是没有一点困难。而且最适合他的并不是小提琴,而是成为指挥。可是…… 成为指挥,又岂是只需要绝对音感这一样就可以达成的? 每一个世界知名指挥家,在后天的训练下都拥有着不下于绝对音感的耳朵,而他们所获得的成就,恐怕是一个普通的绝对音感者无法想象的。 戚暮以前在维也纳的时候听说过这样一个事情,也是因为这件事他对那位被成为现代古典之王的男人真正地服了气,从此以后对闵琛两个字是甘拜下风。 据说闵琛在指挥柏林爱乐乐团的时候,曾经在一次合奏后听出某把小提琴换了一根弦! 这到底是怎样的听力? 反正以戚暮现在的天赋而言,也是不敢想象。 “嗯,这样勉强还行,今天傍晚你再演奏一遍给我听,要合格了才许回家吃饭,知道吗!” 谭老冷哼了一声,接着走回了自己的指挥台。在拿起指挥棒之前他的目光若有若无地扫了台下的戚暮一眼,别有深意的视线让戚暮倏地一愣,既而莞尔—— 刚才的话,似乎……被听到了? 等到今天的合奏结束、到了中午休息时间,戚暮还没从椅子上站起来,忽然便听到一个苍老雄迈的声音从高立的指挥台上传来:“戚暮,你……跟我来。” 戚暮只是怔了一下,便放下了手中的小提琴跟了上去。他穿过乐团里的众人,所有人都对他报以“小七,十八年后还是一条好汉”、“小七,你辛苦了,革命需要你”的目光,让他是哭笑不得。 等到戚暮追上谭正辉的时候,谭老正站在排练厅外的走廊里,双手别在身后,也不看他,只是低头看着窗外。戚暮轻步地走了上前,顺着谭老的目光看去。 透过小楼斑驳着历史痕迹的木制窗栏,是一片秋风里肃杀冷清的花园景象。大多数的花朵已经开始枯败,唯有银杏树的灿黄仿佛是给地面铺了一层细细的毛毯,远远看去如同盛放的阳光,刺目逼人。 “谭老。”戚暮恭敬地说道。 “嗯。”谭正辉轻轻嗯了一声,过了许久,才又道:“已经有多少年没有见过了啊……戚暮。” 戚暮稍稍思索了半刻,道:“三年了。” 谭正辉闻言却是摇头,那张古板端正的脸上露出一丝悲痛,道:“是三年零两个月了吧。上次还是你成年后想要拿出那把‘伊蒂丝’,我们这些老家伙才聚在一起和你见了一面的吧?” 俊挺的眉峰微微蹙起,良久,戚暮叹了一声气,点头道:“是。” “伊蒂丝”,便是戚父戚母存在瑞士银行的那把斯式琴的名字。 原主在成年后便急切地想要从银行里取出那把小公主,赶紧卖了换钱。因此,戚父戚母的老朋友们立即聚在了一起,动用关系将戚暮取出小提琴的条件更改了,至此戚暮才没有想卖了那把小提琴。 “如果你只是想要玩玩,这个圈子不适合你。”谭正辉一点情面都没有留地说道,“在我的乐团,你想要靠着老底就混上去,是绝对不可能的。” 戚暮自然明白谭老的意思,他是在担心自己仍旧不知悔改。 戚暮垂首看着地板上反射的光晕,随着他的动作,额上的发丝自然而然的垂落下来,遮挡著了他的眸子。戚暮说:“谭老,我是很认真地想要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过去的事情是我年少不懂事,以后……请您放心。” 谭老闻言,诧异地转首看向戚暮。 天边的夕阳渲染了一整个天空的云霞,绚烂的紫色让灿烂的日光也显得柔和了不少。那光线从小窗中投射过来,照在青年俊秀白皙的脸庞上,让他本就隽永的眉眼更精致了几分。 那模样,竟与二十多年前的戚母,有几分相似! 一下子怔在了原地,许久之后,谭老才长叹了一声气,道:“这周末……有一场国际小提琴比赛,你去参加吧。” 忽然听了这话,戚暮倏地愣住,他抬首看了谭老许久。 望着老人无奈妥协的模样,戚暮划开嘴角慢慢露出一抹笑容,他点点头,郑重认真地说:“好。” 第七章 b市交响乐团不愧是华夏一流乐团,仅仅是三天的磨合期过后,整个乐团的合奏便有了质的升华,开始进入默契阶段。在此期间,戚暮也对谭正辉有了很多的了解。 谭老真的是一个鞠躬尽瘁的老艺术家,他的指挥才能自然是毋庸置疑的,而他对音乐精益求精的态度更让戚暮感到钦佩。 每个指挥在乐曲处理上都有着不同的风格,比如维也纳爱乐乐团的首席指挥艾伯克·多伦萨先生,他的音乐就缱绻浪漫,带着音乐绅士的多情温柔,而与之相反,谭老的音乐则更多的是一种贴近大地的真实。 带着泥土朴素温和的芬芳,让听众感受到一种纯朴自然的气息,这与德沃夏克的音乐简直是天然相成,因此在b市交响乐团的演奏曲目中,也频繁会出现德沃夏克的影子。 比如现在乐团正在排练第十二次的这一首《g大调第八交响曲》就是德沃夏克的著名作品之一,整首曲子舒缓平静,仿佛带人来到了十九世纪美丽无垠的捷克平野,感受大自然无限的风光。 “黑管插入得在自然一点!” “竖笛再轻一点!” …… 即使是纠正了一百次,谭老精益求精的态度也让他能从石头中挑出鸡蛋,要求更好、更好、更好。每当到了排练或者预演的时候,指挥家就像有了强迫症,对每个细节都要求到了苛刻的地步。 而在这之中,戚暮虽然能够听出每个乐器的节奏、音准等各方面问题,但是他却始终不是指挥家,也不知道谭老到底要的是什么样的一首交响乐。 一天的排练结束,等到傍晚要回去的时候,戚暮还没有走出b市交响乐团的大门,便忽然被人喊住,他转首看去,只见一脸严肃的谭老正坐在一辆黑色的轿车里看着自己。 “上车。” 戚暮稍稍一愣,接着便上了车。 安静狭小的车厢内,戚暮刚刚将琴盒放好,便听到一道低压的声音响起:“明天的比赛……准备的怎么样了?” 一下子明白对方说的是什么了,戚暮转首看向谭老,神情认真地说:“我这几天一直在准备,谭老您还请放心,我一定会努力的。” 自从谭老和自己说了这场小提琴比赛后,戚暮便进入了忙碌的准备期。原本他还打算自己联系推荐人报名,但是没想到谭老却帮他把事情全部处理完毕,到时候只需要上台演奏便可。 谭正辉看着戚暮郑重的神色也不由满意地点点头,正好汽车转了个弯驶上了高架,他又问道:“准备了哪几首曲子?” 戚暮回答:“第一首打算用帕格尼尼的《爱的场面》,这首曲子我最近几天加紧练习了不少。第二首打算用莫扎特的《小夜曲》。”顿了顿,戚暮又补充道:“是《g大调小夜曲》,这首曲子我以前就很熟悉,所以就用的这一首。最后一首……是门德尔松的《e小调协奏曲》。” 听着戚暮的话,谭老一直不停地点着头。等到戚暮说完后,谭老皱着眉头思索了一会儿,然后问道:“我记得你以前最擅长的是塔尔蒂尼的曲子,怎么这次没有选他的?” 闻言戚暮微微一怔,然后笑道:“谭老,这已经是以前的事情了。” 听了这话,谭老深深地打量了戚暮一眼,没有再说话,车内又恢复了死寂般的平静。 等到车送戚暮到了他楼下的时候,戚暮正给谭正辉道别,他提着小提琴盒站在车旁笑着打招呼的时候,谭老却长叹了一声气,道:“三年多不见,你变了很多啊……戚暮。” 绚烂的夕阳照射在青年黑色的头发上,看得谭正辉慢慢眯了眸子,最后难得地露出了一抹欣赏的笑容:“你要保持这样下去啊,戚暮,明天我等你的结果。” 不过多久,那辆黑色的轿车便缓缓驶出了小区的门口,消失在了戚暮的眼帘中。 而那个身姿笔挺的青年却没有立刻转身上楼,他一手提着琴盒,一边放眼远望,目送着谭老的车渐行渐远后,他才干涩地笑了笑:“戚暮啊,有这么多关心你的长辈存在……你怎么就堕落成那个样子了呢?你其实真的很幸福啊。” 语气苦涩无奈,带着一丝艳羡。 不过多时,青年的身影便消失在了小区的道路上,那声叹息似的话语也被秋风淹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