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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节

    原来,这个宫女是李华的人。

    念夏在李敏背后嘀咕,意思是说,这人是李华从尚书府里带进宫里的杏元。

    李敏对李华的印象不深,前世那个人给李敏余下的记忆里面,只有李华一些背影。这个李华,在府中身为大姐头,向来很自傲。不像李莹偶尔还会做作样子到她那儿去坐坐,似乎只有她这个meimei去jiejie那儿坐坐的份。

    李华入宫以后,一直混的都是出类拔萃,升的也比一般秀女的路快的多,顺畅的多。

    此刻,李华突然派人到这里来堵她们的路,肯定是王氏之前已经派人进宫报信了。可是,李华如果想阻拦他们见太后,恐怕也不容易。

    公公先说了:“太后娘娘要见敏姑娘。”

    “我家小主子都听说了,因此,想在家里meimei见太后之前,与meimei先见一面。诚然,二姑娘一直深居家中,从未见过太后,小主子是担心meimei见了太后礼节不周,想指点下meimei。还请公公成全。”说完这话,杏元向公公深深一拜。

    公公望向了李敏,这毕竟是她们两姐妹之间的事了。太后娘娘要见李敏,即便李华肯定也不敢拦着,最多拖一拖时间。

    李敏当然不会同意,拖一拖,等于是夜长梦多了,早点见到太后总比见到好,何况,这个李华必定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于是对公公说:“臣女深恐让太后娘娘久等,如果太后娘娘怪罪下来的话,臣女更唯恐牵累到宫中的jiejie,还请公公带路。臣女见过太后娘娘以后,再与jiejie叙旧。”

    既然李敏做出了决定,公公白眉下一双睿智的眼神眯了眯,回头对杏元说:“就这样,把话回复给你小主子吧。”

    杏元退后两步,给他们让路。看着李敏跟着公公往前走,后面还跟了个小跟班念夏,嘴角为之一勾,阴森森道:“幸好我家小主子早料到你会这么说的了。”

    太后娘娘的宫殿叫福禄宫。

    卢氏进宫后,没有见女儿,直接来见太后,在福禄宫吃过了午饭以后,一直陪着太后。此次来,她不仅带了自家培育出来的一些菊花新品种,一盆盆剪裁好了,放在太后的面前,让太后挑出真正的花中之王。到时候,再在自家府中培养多些这种花,让人作画,送进宫中让太后一饱眼福。

    太后对现今的皇后一直也还可以,对皇后娘娘娘家的人,态度也就不差。

    然而,卢氏这次得以在太后这里留膳,更重要的不是自己带的这些秋菊讨好了太后,还是她带来的李敏的字。

    太后据说年轻时一样是个才女,在宫里得以一路高升到太后一职,与喜欢琴棋书画可以说不无关系。

    后宫里,美女成群,长得漂亮的女子比比皆是,想要获得皇上的垂怜,没有点异类的小心思怎么行。

    太后与万历爷一样,喜欢书法。总觉得写的好的字,比画作更赏心悦目。汉字的优美,在于简练和完美的兼具,没有比汉字更美的画作了。

    可是,太后的这点小喜好,真不是一般人能揣摩出来的。像李莹选择了作画,可见是押错了宝,把机会拱手让给了李敏,本想给李敏弄个绊脚石,结果砸了自己的脚。

    李敏写的小楷,字体秀丽,自有一股脱俗的风骨,太后一见,喜跃于表,手里拿着未裱的宣纸,迟迟未曾放下,众人所见,都知道她对这幅字是爱不释手了。

    卢氏也聪明,见太后喜欢,立马在旁边说:“太后娘娘若喜欢的话,回头臣妾让人裱了它,再送进宫里给太后挂上。”

    “嗯。”太后说,“这个字,不止写的好,这个诗,也作的好。”

    昨天百花宴的时候,由于李敏的字体与众不同,大家的注意力一下子都被李敏的字体吸引住了,倒是,很少人去注意到李敏写出来的诗作。

    像卢氏之前就没有注意到,现在听太后一说之后,后知后觉,马上凑上前去看。只见李敏做的诗是——

    ☆、【60】这些人简直不怕死

    轻肌弱骨散幽葩,更将金蕊泛流霞。欲知却老延龄药,百草摧时始起花。

    四句诗,工整漂亮,韵味流长。

    难怪太后娘娘一看十分喜欢,卢氏心里是想:这个李敏简直绝了,绝了!瞧瞧这个诗,不止咏菊应景,还恰当地拍了下太后娘娘的马屁。这个李敏,究竟是怎么知道自己的诗肯定会送到太后娘娘手里。

    料事如神。

    绝对是料事如神。卢氏在心底里已经对李敏佩服到五体投地。想想之前李敏看她的怪病,问都没有问过她之前,已经知道怎么回事了,不是料事如神是什么。

    “孙夫人,你以为此诗如何?”太后问。

    卢氏自然是喜滋滋给李敏的诗再添些好话:“太后娘娘,臣妾以为,这诗,对仗工整,蕴意丰富,是不可多得的一首佳作。”

    太后闻言,若是沉思地垂下眉,继而眉开一笑:“诗是你送来的,人是你推荐的,你若是不说点好话——罢了,罢了,哀家也是癫了,才突然想到问你。”

    “太后娘娘喜得佳作,高兴一回又有何妨。”卢氏说。

    “嗯,你这话说的有些道理。”

    太后与卢氏正说着话,前面来了两个人。太后身边的姑姑,立马走下凉亭的小台阶,前去拦人问话。

    卢氏远远眺望到了走来的人,见其鹅蛋脸、杏眸玉鼻、两眼顾盼生情,是个精致的美人,而且对方身着的衣裙,用的是江南送来的锻锦,不仅布料光滑嫩肤,阳光一照,布料上斑斓多彩的图画,是把人的姿色又更托艳了几分,不需多想,这个布,肯定是皇上亲赐给宠妃的。

    油墨的发髻上插了一支碧珠双鱼戏水摇钗,银饰加翡翠,非富即贵,两只手腕儿一对白透的玉镯子,肯定是贡品,可以说明,这个人,在当今的后宫里该是多受宠,上上下下,没有一样恐怕都不是皇帝亲赐的。尤其脚底那双盆鞋,卢氏仔细一想,貌似与自己上回进宫时看见自己女儿穿的那双为相似的鞋面布料,只是这人穿的花色,要显得更年轻更艳丽一些,为淡淡的粉。

    太后眼角一瞟,发现卢氏看的专注,揭开手里的茶盅,说:“此人孙夫人应该熟悉,是咸福宫住的小主子,华才人。”

    李华!

    卢氏内心里一惊,虽然在宫外经常有听到小道消息,说李华当今在皇宫中有多受宠,但是,今日今时亲眼所见,才知道,恐怕这个李华受宠的程度早超乎了她卢氏预料的程度。

    卢氏小声问太后:“太后娘娘,这个咸福宫的主子不是纯嫔吗?”

    “是,纯嫔也住在那。不过,你知道的,纯嫔年纪早已大了,皇上体恤纯嫔年纪,才把年轻能干的华才人放到咸福宫去,辅佐纯嫔管理咸福宫。”太后说,那口气不咸不淡的,貌似对皇帝做什么事都没有什么想法。

    卢氏心惊胆战地听着,想这个纯嫔说是年纪大,貌似,比她女儿,当今的皇后孙氏年纪还要小上两岁。只能说,女人都是这样的,过了青春的年纪犹如一朵凋零的花朵,男人又喜欢喜新厌旧。

    纯嫔在咸福宫的日子,因为有李华的到来,说不定还更高兴。因为皇帝喜欢李华的话,会三天两头去咸福宫看看。这样一来,纯嫔也能看到皇上。女人在后宫的日子本就度日如年,后宫里的女人如何争芳斗艳,为的也就只不过是见后宫里唯一的男人。自己姿色不行了,唯有靠年轻的刚进宫不久的秀女。想想自己女儿的处境,和纯嫔是差不了多少。

    卢氏觉得可怜纯嫔,不如想想自己女儿。

    所以,对李华好,是很重要的。只有把李华推到皇帝面前成为红人,她们这些年纪大的,才不至于在皇帝心里面消失了。

    在姑姑和李华搭话的时候,卢氏心里面又是心思百转。

    姑姑领着李华走了上来。李华到了太后面前,一福身,说:“臣妾参见太后娘娘,给太后娘娘请安。”

    待李华起身,太后问:“华才人怎么走到哀家这儿来了?”

    “有闻说宫外来人了,可能是臣妾底下的人道听途说的,没有搞清楚,以为来的是臣妾的家里人,有幸被太后娘娘召见,这不,臣妾匆匆赶来,一是想知道是家里发生了什么事,二是,也是很久没有和家里见面了,所以,臣妾斗胆过来太后娘娘的宫殿里碰碰运气。”李华说。

    “碰碰运气,嗯,结果是被你碰着了,是不是?”太后眼睛眯着似笑非笑,看起来对李华也不像是厌恶,毕竟是自己儿子喜欢的人,对李华说,“坐下吧,哀家是看了你家姑娘的字,瞅着这个字,貌似比你写给皇上的那首诗要更好一些,想着,是不是你父亲李大人亲自在背后出谋划策。”

    李华接到旨令可以坐,屁股刚沾到墩面,接到太后这话,赶紧又站了起来回话:“臣妾以为,家里meimei远胜于臣妾,青出于蓝胜于蓝,臣妾听着也为meimei自豪。”

    “此话说的好。华才人是个心胸宽广的,爱惜手足之情的,平日里,在家中的时候,可是经常教导meimei?”

    “臣妾不敢自比父亲请来的老师,只能说,在meimei习字的时候,陪meimei一块习练,恐meimei年纪小熬不住怕坚持不住。而父亲早教育过我们三姐妹,习字讲究长年累月的积累,一日不练,只怕疏了手,前功尽弃。书要经常研读,练字也是这个道理。”

    卢氏抬眉,见李华回答太后的话时,姿态站的笔直,头微低,眉间秀气,楚楚可怜,这个姿势本就拿捏的好,更不说李华刚回答太后的话,更绝了。虽然,不知道李敏那个字究竟是向谁学的,哪怕现在确实是比李华写的好,但是,能怎么样。功劳,轻轻松松已经被李华两句话抢走了。

    李敏写的再好,能有今天成就,都是李华小时候耐心陪meimei练字练出来的,没有李华哪有今天的李敏。

    什么叫厉害。

    这个华才人果然有一手,这样都能掰。

    卢氏内心里深深叹息,不知怎么帮李敏扳回这一局,而且,来到这儿一看,李华受宠,关系到她女儿,要是真正当着李华的面拆李华的台,她恐怕如今是办不到了。只能等李敏自己亲自来。

    “坐下吧。”太后像是温柔地看了眼李华,对李华刚才的那些话颇为满意,赐了李华桌上一盘点心说,“华才人到了宫里之后,未曾出宫回家一次。哀家也体恤众妃在后宫里服侍皇上实为辛苦。华才人先尝尝哀家这儿让御膳房给做的枣泥糕。至于华才人的meimei,哀家已经让人去尚书府请了,华才人在哀家这儿等等吧。”

    李华连忙诚惶诚恐地起身,接过太后娘娘赐的点心。

    三个人坐下,茶巡过一趟。

    这时,万历爷带了几个文武百官,上午上朝之后,中午休息,下午刚想带些人去见见特使,万历爷就这样带了一群人,从太后的福禄宫穿过。

    乍然见皇上驾到,小凉亭里的三个人慌忙起身。

    万历爷这也是听说了卢氏进宫,知道卢氏每年百花宴之后,都会给太后送来几盆好看的秋菊,于是走过来想瞧瞧花。

    他走上了台阶,身后跟的是内阁大学士周学翰。

    万历爷明黄的龙袍,在烈日下,好像罩着万丈金光,六十岁的年纪了,却依旧精神烁烁,身材不胖不瘦,头戴宝珠红顶冠,背着手,像是饶有兴致地先在卢氏送来的几盆秋菊上掠过几眼。

    卢氏按捺住心头的小激动,正想等万历爷开口问她花儿的事,为此都口干舌燥地低头舔着嘴唇等皇帝问话。等了片刻,皇上没有开口,她才发现,皇上的目光早已落到菊花旁边的华才人身上去了。

    万历爷说:“华才人这身衣服,是朕上回去咸福宫让人送过去的那批布做的?”

    “回皇上,是的。”李华答。

    “嗯。”万历爷犹如满意地嗯了两声,“这个布,穿在华才人身上,像是如鱼得水。”

    李华屈膝:“都是皇上的目光好。”

    万历爷说完李华,好像才察觉自己母亲在这儿,那肯定是要和太后说几句话,看到太后桌上摆的几盘点心,无论好吃不好吃都要当作很好夸一口时,忽然,像是新奇的东西咦了一声。

    太后本是默不吭声的,在皇帝忘了她这个老母先看妃子都是默默无声的,现在,万历爷突然伸出手拿起了她刚才随手搁在了石桌上的那幅字,嘴角微勾,道:“皇上,您不先坐会儿,吃杯茶。哀家这儿有御膳房按照光禄寺卿家里的法子做出来的枣泥糕,哀家尝着这个味道还不错,不甜不咸,应该合皇上的口味。”

    万历爷两只手举起字作,对太后的话貌似都听了进去,点头:“给朕一杯茶吧,太后给儿子做的枣泥糕,朕肯定要亲口尝尝。”

    底下的人,因为这个突然的变故,全部变得忙碌了起来。

    李华始终站在万历爷身边,却发现,万历爷的注意力全不在她这儿了。或许,万历爷爱美色,但是,万历爷本身是个才子,更爱才,这点是毋庸置疑的,否则,她李华怎么能靠李大同那手字在后宫里走到今天。

    万历爷的注意力,如今,全被李敏写的小楷吸引住了。

    李华本来还不太焦急,想这个李敏再怎么厉害,又怎能比得过自己。李莹她这个做jiejie的知道,是比不过她这个jiejie的,从一开始在家里跟老师学写字开始,她就有意压住这个meimei的头顶。李敏自小连老师都没有跟过,难道还能超越她们姐妹?

    稍微踮起脚尖,在万历爷手里的字上瞄了一下,李华顿时眼睛有点直:这?这?!

    这样的字,从没有见过。

    她敢割下自己脑袋保证,这样的字,李大同都肯定写不出来!

    实际上,李大同也绝对不知道什么小楷。这点,王氏昨晚上,趁着李大同酒醉时再三套问,李大同答不出个所以然时,已经够让王氏心生疑窦了。

    莫非,李敏这手新奇漂亮的字,不是出自李大同手里所教,是徐氏?

    徐氏不是早死了吗?怎么教李敏练字?

    李华此刻就像王氏一样,犹如走进了迷宫,绕不出来。

    “这字是谁写的?”万历爷捋着胡须,津津有味地问。

    太后像是忙着让人给皇帝倒茶没有接上话。

    万历爷只好又问卢氏和李华:“你们两个不知道吗?”

    卢氏硬着头皮答:“回皇上,这个字,是尚书府的小姐写的。”

    “李大人的女儿,岂不是——”

    李华立马接上话:“臣妾回禀皇上,是臣妾的meimei写的,meimei写的不好,请皇上怪罪。”

    “哈。”万历爷朗声一笑,把那个字,拿给自己身后学富五车的大学士看,“周学士,你倒给看看,这个字哪儿写的不好了。”

    周学翰是有名的江南才子,口才了得,听到皇帝这个话,虽然自己也早已在旁看着,对李敏写出来的字早已存了一丝疑问,于是脱口说了出来:“回皇上,在臣看来,这个字实属鬼怪。”

    “鬼怪?”

    李华心里头微微暗喜,因为知道万历爷近来很喜欢周学翰,经常把周学翰带在身边。周学翰或许对朝廷上的政事插不了嘴巴,但是,他对琴棋书画之类的见解,万历爷都是听在耳朵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