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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节

    “懂了,半柱香我就回来。”老五纵身上房。

    “慕青没有灵气修为,无法吸附在你背上,飞行时低一些,慢一些。”莫问叮嘱。

    老五答应一声,变身飞走。

    老五走后,莫问转身,只见阿九已经起身来到了正堂,见阿九面有询问之意便主动解释,“三年前我将老五的女儿送到慕青的姐丈家里寄养,当时曾答应他回返之后为其谋求官职,此人既然有心为官,就如他所愿。”

    “哪国的官职?”阿九问道。

    “晋国,刚才那封书信是写给晋国周贵人的。”莫问走到井边汲水。

    “你曾有恩于她?”阿九问道,他了解莫问,莫问坦然的请对方帮忙通常是曾施恩于对方或者是与对方私教甚好。除却这两种情况,莫问从不开口求人。

    “之前的事情你都知道,两年前周家和褚家再争国师之位,当时我曾抽身南下于暗中相助周家,去了褚家所请的三位僧侣。”莫问答道。

    阿九闻言没有再问,回房端来木盆接水洗脸,天地有上下,乾坤有高低,莫问先洗,阿九在后。

    随后就是cao行早课,早课过后前往西院,那里有新增的一处供堂,供有上清神位,二人按照道家礼仪为上清上香,道家弟子上香通常用三支,香烛点燃之后以掌风挥灭,不能吹灭,不然便不高洁,上香时先上中间一支,后上左右,三支供香不可超过左手拇指和食指捏起的范围,此为一寸礼仪,为正确的上香方法。

    卯时,老五带着慕青和吴吉儿回返,三人是落于城北无人处,步行进城的。

    “见过老爷夫人!”慕青冲莫问和阿九跪倒行礼,慕青此时已经褪净了女孩稚气,为一容貌俊美的年轻妇人。

    “自家人,无须多礼。”莫问摆手笑道,阿九上前探手将慕青扶了起来。

    “来,吉儿,快给老爷和夫人磕头。”慕青冲浅发垂髫的吴吉儿说道。

    “免了免了,这么大了呀,”莫问欢喜的看向有些怯生的吴吉儿,“我还以为要抱来呢。”

    “都六岁了,哪还用抱。”慕青笑答。

    “此处人多眼杂不宜久留,咱们还是尽快离开这里吧。”阿九在旁提醒。

    莫问闻言点了点头,带着众人出了西阳县,老五变身巨蝠,载四人西飞。

    虽然先前已经飞过一次,升空之后慕青和吉儿仍然很是紧张,阿九护着慕青,莫问抱着吉儿,老五取道西北,直飞昆仑。

    老五的玩性一直很重,但此次他并没有胡闹,一来负载四人和大量黄金有些吃力,二来吴吉儿在他背上,唯一能令男人克制玩心的就是父性,男人的父性与女人的母性不同,自婴儿坐胎之日起女人的母性就开始出现,但父性是后天养成的,孩子越大,男人的父性越重。

    “无名山位于深山之中,不适合他们居住。”阿九冲莫问说道。

    “距无名山最近的镇子位于何处?”莫问问道,慕青的姐丈要去建康任职,他不放心慕青和吉儿跟去,所以才命老五将二人带出来。

    “最近的有两处乡镇,一处位于东北,离无名山有五天路程,属凉国。一处位于西南,步行到无名山要七天,属晋国。”阿九说道。

    “刘少卿此时为凉国的护国真人,凉国去不得。”莫问摇头说道。

    “那就去晋国的那处城镇。”阿九说道。

    “给老爷和夫人添麻烦了。”慕青说道,与吴吉儿的左右张望不同,慕青上天之后一直不敢正眼。

    “你照看了吉儿三年,是我莫家的功臣,不能再委屈于你。”莫问正色说道。

    慕青闻言瞬时红了眼圈儿,这三年她过的的确很是辛苦,一是要照顾孩子,二是时刻提心吊胆,不知道莫问和老五还会不会回来。而今得莫问一句暖心言语,瞬时感觉先前所为都是值得的。

    自空中飞行取的是直线,中午时分众人便来到了昆仑山外的一处镇子,这里是晋国的一个偏远县城,一千多户,设有官府,由于远离中土,故此很是贫穷,不过却很是清净。

    众人寻了酒肆要来酒食,多年来终于一家团聚。功成身退得了自由,莫问欢喜。得莫问真心接纳,阿九欢喜。与妻女团聚,老五欢喜。终于等回了老五,慕青欢喜。发现一直没有见面的父亲竟然会飞,吴吉儿更欢喜。

    午饭足足吃了一个时辰,除了孩子,其余众人都有饮酒,山珍菇类,红鱼绿鸭,当真是奢靡了一番,结算花费用银四两,虽然花费不少,却难得一家团聚其乐融融。

    老五中午喝酒不少,酒后失德,开始大骂姐丈,他虽然粗陋,却也分事情的不同,午饭时他注意到吉儿很喜欢rou食,这表明女儿先前得rou不多,过的不好。

    慕青则加以解释,虽然老五留下了不少银两,但她不知道老五什么时候才能回来,所以才会算计着度日,此时还剩下不少银两。

    老五得到合理解释方才消气,而慕青则开始委屈哭泣,三年没有音讯,她一直在忐忑担心。

    老五见状又回过头安慰慕青,莫问和阿九出了众人暂歇的馆舍,自城中寻找了一番,没有找到合适的房舍,随后将目标转移到城外,自东北方向寻到一处避风朝阳的山前良处,这里有一片残垣断壁,仔细辨别发现是一处道观遗址。

    “此处如何?”莫问冲阿九说道。

    “三面承阳,藏风聚气,中上之选。”阿九说道,道观选址通常都是堪舆过的风水宝地,在道观或寺院的遗址上是不能建造寻常房屋的,因为常人的命数压制不住太好的地气,不过重建道观是可以的。

    “秋天凉爽,适合动土。”莫问说道。

    “我去见官府,用箓牒要下这处山头。”阿九说道。除非深山老林,其他有官府的地方,所有土地都是归官府所有的,道人要想建造道观,必须持受箓的箓牒知会本地官府。

    “事出从权,略施小贿力求快速。”莫问点头说道。道人要建道观是不用购买土地的,但是要取得本地官府的同意。

    二人回到县镇,分头行事,阿九前去官府,莫问带了老五寻找工匠,老五自不咸山中带出了大量黄金,这些黄金他自然不会留给那个他对之大有成见的姐丈,此时仍然带在身边,不要说一座小的道观,就是修建一座似无量山那样的道观也足够花销。

    老五不似莫问这般大方,开出的是土木工匠酬一两,强壮杂役五十钱的请工价钱,布告贴出很快就被人撕掉了,不管是乡村还是县府都有市井强人,老五开出的价钱很高,他们认为可以从中获利,便有意代为请工,莫问也确实需要这样的人,便交由他们去做。

    事实证明这一决定是正确的,为了多赚媒资,这些人请的都是四周乡村里的工匠,当天便赶到了莫问和阿九选址之处,清理废墟,重整地基。

    道士修建道观,官府自然是准的,退一步说即便无有贿银也不敢不准,凡事都有阴阳好坏两面,无良恶道的出现败坏了道家的清誉,却也令得世人对道士很是惧怕,世人都知道道士不好惹,宁肯得罪一百个和尚也不愿得罪一个道士,在他们看来和尚是软柿子,怎么捏都没事儿,而道士是硬刺猬,一捏就刺手。

    和尚和道士对待世人态度的不同其实跟佛教和道家的教义有关,佛家认为世人都可以被教化,所以他们处处忍让甚至是唾面自干,希望以自己的大度和宽容唤醒世人骨子里的善念和觉悟。但内心的深处也有受屈之后的委屈,七情六欲是人性,感到委屈也是其中之一,仙人都超脱不了七情六欲更何况凡人,委屈时他们就会想坏人来世会变牛变马遭报应,以此获得内心的平和。

    但道家不这样认为,道家认为人分贵贱,也分善恶,一味的容忍只会助涨恶人的嚣张气焰,所以在遇到坏人坏事的时候会出手。此外来世一说是佛家的想法,道家是不信来世的,但是道士信承负,认为遇到坏人是天意,所以必须出手。在这种心态的驱使下,他们会当机立断,别说冲他脸上吐口水了,就是无故谩骂都会被痛打一顿。

    修建道观和寺院在此时极为常见,故此并没有引起百姓和官府的注意,莫问之所以让阿九施贿官府也是为了隐藏消息,得贿之后本地官府就会心虚,心虚之下就不会将此等小事上报朝廷,也能免去不少纷扰。

    五百工匠要建造一处道观太过简单,莫问和阿并没有留下监工,与主事之人议定了道观的规模和样式便抽身前往无名山。

    要想为阿九和老五去除异类气息,就必须进入曹cao陵寝,不得率众前往就只能逐一破除机关,曹cao为一代枭雄,心思缜密,极擅帷幄,此人又是盗墓鼻祖,其陵墓汇集了历代匠人异士的智慧,为世上阴宅之最,破此墓则尽破天下墓矣。

    要进这样一处百里范围的巨大陵墓,前期准备工作是庞大而繁琐的,其中之一就是准备各种丹药,以备不时之需……

    第二百四十八章 阿九的来历

    在此之前莫问从未去过无名山,原以为阿九所说的七天路程在四百到五百里之间,没曾想只有两百里山路,换做常人需要走七天的路程对于能够凌空飞渡的修行中人来说实在是不算什么。

    昆仑山起自西北,绵延东南,全长当在五千里以上,彷如一条蜿蜒巨龙,为华夏龙脉之祖,由于阿九也没有去过龙头部位,故此不知起于何处,只知道龙尾绵延到了川蜀之地。

    无名山位于昆仑山中部偏南,在龙身偏下的部位,距离选址建观的县镇有两百里,全是极难行走的山路。

    昆仑山虽然很长,却并不宽,大部分区域宽不过三百里,阿九所在的无名山位于山脊偏西,山峰居北,与之相对的是一处马蹄形区域,这处区域方圆不过五六里,地势较低,避风向阳,在山中树木都已经枯黄落叶的深秋时节,此处的草木仍然绿意盎然,入目可见各种珍稀药草。

    在南侧山脚下有三间草庐,屋外没有篱笆,推门进屋,发现正屋并没有北墙,北侧是一处不深的山洞,西间是灶间,放有盛水器皿和存粮坛瓮。东间是卧房,东南两面都有可以撑开放合的窗户,房间正中放有一张不大的木床和一桌两椅,床头上放置了两摞书籍,床上散放了几件衣物,表明阿九当日离开的很是仓促。

    正屋北侧的山洞里有药气传出,想必是阿九炼丹的所在,也应该是她不能幻化人形之前居住的地方。

    “你在这里生活了多久?”莫问冲正在灶间烧水的阿九问道。

    “我一出生就住在这里,差三年就有一千两百年了。”阿九抬头回答。

    “你怎能记得如此清楚?”莫问问道。

    “房东有一棵石果,一百年结一次果子,我出生当年曾经吃过一次,石果已经成熟了十一次,再有三年又要成熟了。”阿九说道。

    “令尊令慈今在何处?”莫问又问。

    “我们通常活不过二十年。”阿九摇头说道。

    莫问闻言没有再问,阿九的言外之意是父母早已经死去多年了。

    “此处虽是吉地却不得延长寿命,你如何得以长寿?”莫问再问,在此之前他从未问过这些问题,但此时他想知道关于阿九的所有事情。

    “起初我以为是石果的缘故,后来发现不是,与我一同出生的兄弟姐妹也都吃过石果,却都没有长寿。”阿九出神回忆,“出生当年我曾捕食过一只奇怪的飞蝗,那飞蝗长有一尺,体黑如墨,味道也与寻常飞蝗不同,发苦发涩,我那时腹中饥饿,便连那飞蝗所食草叶一并吞食,现在想来,那飞蝗所食草叶极有可能是神异之物。”

    莫问闻言再度点头,飞蝗又称蚂蚱,饮天露,食百草,连同其腹中草叶一并吞食,有治病疗疾之效,也有中毒伤身之虞,究其缘由,乃是飞蝗所食草叶各不相同,若食毒草,飞蝗自身则带毒性。若食药草,便有治病效果,自古至今最为难治,最伤人命的就是恶瘤之疾,在患病之初,可以下药草拔毒,中期可以用以毒攻毒之法,用蜈蚣入药。但恶瘤之疾通常发现较晚,若是病发之时再以毒物入药,人体阳气已弱,会耐受不住毒性,蜈蚣之毒杀伤体内恶瘤的同时也会伤人性命。在这时便可以用飞蝗入药,自野外遍捉各种飞蝗,不过油轻用火,食毕,以“五行之水”漱口吞服,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你何时开了心窍?”莫问好奇的问道。

    “吞食了那只飞蝗就逐渐开窍,起初的几年只是较同类要聪明,再后来就懂得思考,也能识破猎人布下的陷阱。到得五百年后就能够幻化人形,那时也不是现在这种神智,与禽兽相比要聪明很多,却终究不如人类,也无法隐去尾巴,一直到得千年以后方才与人无异。”阿九添柴入灶。

    “你是如何认得文字的?”莫问不厌其烦的发问,每问一个问题,他对阿九就多了解一分。

    “自然是有人教我,文字可不同于陷阱,没人教导,我看上多久也不会明白。”阿九起身舀水。

    莫问闻言心中一凛,既想深问又不敢问。不敢问却又想知道真相。

    “你在胡思乱想什么?”阿九提壶出门。

    “我在想你自己住在这山中是否无聊憋闷。”莫问侧身让路。

    “扯谎都不会,你定然在想是不是哪个英俊的书生教我认字的,对不对?”阿九迈步走向东屋。

    “那时你还不认识我,就算与人动心也不算过失。”莫问转身跟上。

    “你不用巧言诓我,没有的,早些年只想如何果腹,后来便想如何长生,倒也想过婚配之事,只是这山中的同类,外面的男子,我皆瞧他们不上,直到遇到了你。”阿九落座倒茶,此时天色已经全黑,但二人都无需灯烛照明。

    “为何瞧他们不上?”莫问心中巨石悄然落地。

    “同类粗鄙,外面的男子则多有虚假,我千年之后方才出山,千年狐狸焉能看不出谁是真心,谁是假意。”阿九笑着为莫问倒水。茶叶在此时是待客饮品,阿九这里不曾准备。

    “你自何时心仪于我?”莫问问道。

    “你当真以为我不会害羞?”阿九嗔怪横了莫问一眼。

    “快说,不准深思。”涉及到男女情意,莫问做不到大度从容。

    “我之前说过了,你入山时衣衫破旧鞋履透底,可见生活之清苦,你却肯纳银十两为一个素未谋面之人换取直身,如此行事为我先前所未见,自那时起我便知道你与他人不同。”阿九歪头笑对莫问。

    “谁教你认字的?”莫问又问。

    “你可猜上一猜。”阿九笑道。

    “你不会变化人身进过学堂吧?”莫问笑问。

    “女子怎么进得学堂?是镇上王家药铺的老郎中,我要穿衣食盐,就带了药材前去货卖,王郎中想必猜到我是山中异类,但他并未怕我,时间一长也就熟识了,我与他药草,他教我认字,那上清木牌也是他与我的。”阿九手指东北。

    “今日我大失常态,气度全无,好生小气。”莫问心中安定了之后开始感到惭愧,惭愧之中又有些许冤枉,他真不是小气之人,北上途中他甚至打定主意接纳林若尘,那是何等的宽容,怎么今日就成了斤斤计较小肚鸡肠之人。

    “若是动了真情,无人可以做到大度。大度止于外人,心乱缘于在意,我当日闻听赵国赐婚的消息,不也千里迢迢的赶到邕郡寻你吗?”阿九柔声低语。

    莫问闻言心中大慰,阿九当真是善解人意,真诚自然。

    “我还有一事不明,你说与我知道。”莫问说道。

    “何事?”阿九问道。

    “你变化人形之初就是这般容貌吗?”莫问问道。

    “对呀。”阿九点头回答。

    “有无仿照借鉴?”莫问再问。

    “没有,貌由心生的道理你应该知道啊。”阿九摇头说道。

    “你活了一千两百年,为何心态不显老朽沉闷?”莫问又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