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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

    他的脑袋上,破开个洞的地方,塞着一个红酒软木塞。我可以想象,他的脊背,曾经裂开让章立天破茧的部位,不是用订书机订起来的,就是用透明胶粘起来的。太残忍了这个世界,做一个艺术家真是太难了。

    “我的身体理论上已经死了,但我不能让那个混蛋得逞。如果它取得了完整神格,它取代我的意识就会轻而易举,我就会真正意义上的消失,他也会得到预言的力量,这对谁都没有好处。”他严肃地说,“我请你来,告诉你真相,是希望你帮我毁掉水晶头颅,可以的话,杀掉我的神。然后,我可以为你们指明前路。”

    ☆、第45章

    我非常没有节cao地笑场了。

    太傻逼了头上顶个红酒软木塞,整得我想弄个开瓶器。我一呵呵靳穆就指责我严肃一点,严肃一点,我勉强收敛起笑容:“你从哪儿看出我能弑神啊,你说我都怀孕了……我哪里搞得过章立天。”

    靳穆皱了皱眉头:“我不能接触这个水晶头颅,章立天和它之间有感应。你想个办法把水晶头颅毁了。”

    “那我怎么搞?把它砸碎了啊?”

    靳穆说,成,找了个锤子递给了我。艺术家的思维就是如此的简单奔放。我提醒他,“这玩意儿刚出棺的时候震碎了整个人文楼,我把它给砸了,我们都要交代在这儿。”

    靳穆说,成,他出门避避。我立即就要跟他解除盟约关系了,居然把我叫上来当炮灰。靳穆还嫌弃上了我:“你肚子里怀着这个世界的下一任主宰者,你怕什么?你就没发觉你跟个蟑螂似的弄不死?”

    他终于说动了我完成弑神这种可以写在历史书的逆天级任务。我让他进里屋躲着,自己拿着雕刻锤往手心里呸呸吐了两口口水。我紧盯着那个水晶头颅,心想靳穆说的神格到底是什么意思?神的力量?那岂不是如果谁拿到手,谁就可以做神了?怎么弄?我也很想变得强大一点,不要老是被人吓唬来吓唬去。

    那水晶头颅也没见有什么机关,就看到水晶很透,中间有一团光晕,是挺漂亮的,但是离神奇还差一点儿。最后我也没找到什么玄机。我百无聊赖地面对面看着它那两个深深的眼窝,举起了锤子。

    结果那一瞬间,我被一股强大的拉力吸走,等我意识过来,周围的公寓全变掉了,我也已经不在靳穆身边了。我在一个装修很简陋的屋子里,土胚房,屋子里只有两个火把,我面前还是那个水晶头颅。

    靠,这他妈是哪儿?

    我难不成被靳穆骗了?

    “叶宵,叶宵,你怎么了?你听得到我的话么?”我身边很近的地方传来靳穆的声音。

    我心里一松,面朝他的方向,但是空无一人。我试着出手抓他,也只拍到了空气。

    “叶宵!”

    “靳大师你听得到么?听得到么?”

    “我当然听得到啊,你就站在我正对面。你怎么失魂落魄的?砸呀!”

    我咽了口口水,“可是你不在我面前。我现在站在一个土胚房里。我听得到你的声音,却摸不到你。”

    靳穆沉默了一会儿,“那有可能是章立天的记忆。你先看看是什么事,说不定我们可以从中得知它是历史上的哪一位神。”

    他话音刚落,外面就跑进来一个小年轻,打着赤膊,腰间穿着一条三角形的围布,脸上和身上都绘着靛蓝的文彩。他看到我吃了一惊,然后匆匆把手交叉在胸口行了个礼,“祭司大人,春分的月亮已经快升起来了,您怎么会在这里!”

    他说的不是中文,也不是英文,我没听过这种语言,可是我居然懂他的意思。我立即意识到我是谁。我叫库鲁·科巴鲁,是伟大的特诺奇蒂特兰城的最高祭司之一。

    我正想哦一声,我的身体已经抢先出口,“这不是你可以过问的。告诉他们我马上就来。”

    那个小年轻被我吓坏了,倒退着走出了房间。我的身体不受控制地转身,又看了一眼水晶头颅,它正放在了这间房间里唯一的家具——神龛里。水晶头颅在这有它自己的支架。然后我的身体大步流星地离去,进入一个富丽堂皇的房间,看起来似乎是卧室。我摘下床头的刀,在水里浸泡了一下,从水盆的倒影里,我看到了我现在的模样。我是一个年过三十、肤色棕黑、还微微有点发胖的男人。脸颊左右各扎了三道很粗的骨针,斜的,三道互相平行。眉毛上还绘着靛青,看上去很严厉。我习惯性地往自己头上戴了一顶红白相间的羽冠,走出了石砌的甬道。

    外面是一轮明月,天空和银河异常清晰。我站在一座塔的顶端,这是一座平顶金字塔。从这里望出去,可以望见其他几座金字塔,分别祭祀太阳、月亮和伟大的羽蛇神。现在,那些金字塔的顶端都升起巨大的篝火。整座城市就是以这四座金字塔为四角,布局成为长条形,中间死亡大道向南延伸三公里,现在,大道上挤满了欢庆的人。他们大喊大叫,跳舞,吹奏卢笙似的乐器,形态非常疯狂,而我知道他们这是要干嘛,今天他们在庆祝春分。春分属于农神,农神让他们丰收,获取足够多的玉米……

    等等,我为什么会知道这些?

    我依稀记得……我是一个中国小年轻,名字叫叶宵?!

    我觉得太阳xue一跳一跳得疼,我到底2014年的叶宵,还是第五太阳纪11679年的库鲁·科巴鲁?

    “叶宵!”我身近突然传来一个声音。我吓了一大跳。神庙顶端的助手们奇怪地看了我一眼,还好我离他们都很远。

    靳穆急切地问我:“叶宵,你那边现在怎么样?”

    我沉下心,我是叶宵,我正当青春年少,才不是略微发胖的黑大叔。“我知道你那个能看不能动是什么感觉了。我现在在另一个人的身体里,身体不归我掌控。而且我被他影响得很厉害,就刚才那一会儿,我已经分不清自己到底是谁了。”

    靳穆告诫我要当心。

    我尽可能地与他交换信息:“我是祭祀农神的神官,现在正站在神庙顶端,要主持接下来的春分典礼。我在特诺奇蒂特兰城,现在是第五太阳纪11679年。”

    靳穆那边停顿了一会儿,说,“特诺奇蒂特兰城是阿兹特克的首都。阿兹特克人的历法纪年都比较复杂,有365天一年和260天一年两种计算方式,我没办法告诉你你所处的确切时间,但是我在尝试把你唤醒,你再等等。”

    我们讲话的档口,下面□□的队伍已经走到了金字塔下,然后,一个头戴花冠、身体健壮的青年男子开始一边吹笛子一边往上走,走到顶端的时候,他把笛子丢了下去,然后,把自己扒了个精光,朝底下摆出胜利者的动作,并且高声呐喊。底下的人群更沸腾了。

    我本来不想看的,但是我这个身体不避,我也只能看着他露腚。我突然意识到他要做什么,我开始发抖。我回忆起了一些不属于我的记忆,并且对即将到来的典礼打心眼里恐惧。

    年轻人脱光了之后,喘息着站到了我面前。我的身体端起助手递上来的金杯,将其中暗绿色的液体喂给了他。我知道这种液体由碾碎的毒蘑菇、烟草、毒蛇、蝎子以及龙舌兰仙人掌的汁液混合而成。他顺从地喝完,举着杯子在平台顶端游走了一圈,激起了更热烈的欢呼,然后,他躺倒在我面前的祭坛上,我的脚下,背对着我,光滑年轻的皮肤紧致,底下的肌rou坚硬如铁。

    我祈祷,然后捉起了我在卧室里取来的刀,在沿着他的脊柱轻轻切下。刀子入得很浅,我控制着力道,从上而下,一直切割到他的股部。

    他一个字都没有说。我给他的药酒让他陷入了幻觉。

    接下来的二十分钟里,我完全处于崩溃的状态,我眼睁睁地看着,并且利落地动作着,我能感觉手下躯体的呼吸和我自己紧张的心跳,但是我没有办法停下来。我的技术高超,我的手指灵活,我为此在神庙中训练了三十年,唯一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我游刃有余地切割他的手臂、大腿内侧、两侧绕过耳侧的脸部皮肤,之后分离他的整张人皮……

    “靳穆你快把我搞回去……我受不了了……”我简直要哭出来了。

    我的助手们在祭坛周围盛接流出来的血,听到我说话,讶异地看了我一眼。

    靳穆没有回答我。

    我被抛弃了么?我被抛弃在这个蛮荒的文明中,做一个刽子手?!

    我扒下整张人皮只用了二十分钟。

    这难道是章立天的记忆?

    不对啊,有哪里不太对……

    祭祀还在进行。我脱掉了衣服,穿上了那张血淋淋人皮,开始绕着篝火舞蹈。我身前是众人的欢呼,我背后是那人的惨叫,我的助手们终于把刀子推进了心脏,我知道他们会把他分尸,然后送给皇室与祭司们分食。人牲在这里扮演的是神,春分的农神,分食农神会让我们得到神性。我们的农神用皮肤滋养了大地,让我们的城市得到足够多的玉米,作为报答,我们要在春分还给他皮肤,这样他才能够生生不息地在我们周围保护我们……

    “这不是真的。”我在心里告诉自己。“这都是谎话!靠!那就是老楚!跟你同寝室楼的!农神个屁,他就是爱穿人皮!你是叶宵,你得找办法回去!”等典礼一结束,我就要回到那个有水晶头骨的房间,这是我唯一的机会。

    但是,典礼什么时候才结束?!我披着一张血淋淋人皮跳舞,现在已经从神庙顶端跳到死亡大道上,周围的人都在朝我扔鲜花,我们开始往城外走。

    同一时间的库鲁·科巴鲁回忆起从前的祭祀。我分享了他的回忆,然后畏惧地看着城外的小山。所有的神祇都居住在山里。而所有山都是相连的,洞xue四通八达。那些洞xue甚至可以穿过海底。没有人知道它们有多深。它们都通往无尽深渊。

    深渊……

    我在库鲁·科巴鲁的意识里看到了那些仪式的洞xue。洞xue里遍布尸骨。早在阿兹特克人在尤卡坦半岛定居之前,祭祀就已经开始了。他们继承了玛雅人和印加人的神。那玛雅人和印加人,又是从何处接触那些深渊里的神祇呢?

    我混杂在异邦人中央,跟随着骨笙起舞。当月亮开始往西边落下的时候,我来到了洞口。里头灯火通明,我身边还跟着许多武士与助手。他们都看着我,我只能鼓起勇气往里走。洞xue非常干燥平整,倾斜度也不高,有些地方特意修建出了石阶让人通行,到处都是文明的痕迹。往里走了大概十五分钟,我来到一处明显是祭坛的地方,通往洞xue更深处的路被一块巨大的岩石挡住了。我下意识地把人皮脱了下来,恭敬地摆到祭坛上。

    通道深处很快传来沉重的脚步声。祭坛上有火把,虽然照不亮黑暗的通道,但是,有火的地方就会有影子。

    所以我再一次看到了那个怪物。很大很大的蟾蜍脑袋,满脑袋脓疱和短须;长满寄生虫的浮肿身躯,畸形的翅膀拍打在脑袋与躯体连接的地方。同时,我又闻到记忆力那股酸腐的味道,这是我最不愿意闻到的气味之一。我们在场的人都流泪了,助手往我眼睛上抹上了芳香的油膏,好歹好一些,但是没我室友的口水好用。

    就在我挤压鼻管的时候,巨石后走出一个人。

    我周围的人都没有任何惊讶,但是我已经惊呆了。

    知道他穿人皮,和亲眼看他穿上,是完全不一样的。

    现在站在我面前的,就是被我活剥的那个年轻人!

    英俊,高大,强力,光滑紧致的皮肤,底下的肌rou坚硬如铁。

    所有人都跪下了,包括我。我们低头唱赞美诗,我们举高了双手请求他的保佑。

    他一言不发。等我意识到他的眼光落在我身上的时候,已经太晚了。

    他指着我说:“抓住他。”

    没有人反应过来。我拥有皇室血统,是这里的最高祭司,连通神和人间的神官。谁动我,我扒谁,扒完从金字塔下扔下来,分尸炖了吃,试问谁敢动我。但是我身后的人不动手,不代表他不动手。老楚,或者说阿兹特克的农神西佩托堤克,大步走下了神坛掰住了我的下巴:“叶宵,你竟然亲自送上门来了? ”

    我愣了一下。

    水晶头颅里藏着的不是章立天的一部分力量和神格么?在我眼前应该是记忆的影像呀!难不成我面前一年换张人皮的老楚不是记忆,是真实的?!他居然还一眼认出我在大祭司的意识里共存?!千言万语汇成一句靠。我要是知道我是穿了,我绝对不来给他送人皮了!

    作者有话要说:老楚的身份已经明了了,维基百科上写的比较简单,不过夜宵参与的春分祭祀的确是真实的历史西佩托堤克

    其他出场角色的身份跟老楚差不多,不过会更耳熟能详一点,我在文中尽量做到都有迹可循。不论剧情看起来怎么神展开,都在大纲范围内,会给出一个完整的故事……完整的谈恋爱故事!有木有!

    然后大柳哥会大面积出现哒,那面积大得你们求都求不出来,他还要娶媳妇生儿子搞胎教,表急。

    ☆、第46章

    我一害怕,整个洞xue里就开始遍布荆棘。但是老楚他比我熟练得多,他是农神,他懂得如何让大地丰收,也懂得如何让它们枯萎,我那点斤两在他眼里完全不能看。而且他这次很猴急,亲自踹翻几个人冲上来就要抓我,我这具身体养尊处优,年纪也大了,腆着肚子完全跑不过他身高腿长。

    就在老楚的指甲快要碰到我的一刹那,我眼前的景致突然迅速变换,只剩下一道道光流!我松了口气,以为靳穆终于要把我弄回去了,结果定睛一看,我站在特诺奇蒂特兰城城郊的玉米地,头顶银河,离远处的小山大概两公里。

    这是什么缘故?我瞬移了?

    我居然就这样瞬移了?!

    我听到远山传来可怕的咆哮,不禁乐了——难不成老楚不会!

    哟呵。这个可真是太棒了。

    我死里逃生,马不停蹄地回到城中金字塔的那个房间,捧起了水晶头骨。

    这是它五百年前的形态,里头黯淡无光。

    我尝试着回想我刚才是怎么到这里来的,似乎是正对着它的两个眼窝,举着锤子……

    我四顾无人,又猥琐地举高了双手作势要打它。

    这次完全就不对了。我眼前出现很多光怪陆离的场景,全都是用我的眼睛看到的,流转迅速,让人眼晕。

    我走在穿越英伦海峡的船只甲板上,看到青年霍布斯站在船头眺望欧洲大陆;我在迦太基河边遇到了希坡的奥古斯丁,他与我讲述他亲眼所见上帝之城;我在公元三世纪的阿拜多斯参加了一次对奥西里斯的祭祀,并应最后一个埃及祭司的邀解读方尖碑上风化的楔形文字;我听见伯罗奔尼撒战争中的雅典士兵对米洛斯人说:正义只存在于强者之间,正义是强者的权力;我参与了毕达哥拉斯学派谋杀希帕索斯的航行,因为他发现了根号2;我在水池边洗我的亚麻长袍时,瞎眼的荷马抱着七弦琴在我身边歌颂英雄和神,长袍上有硫磺烟熏过的刺鼻味道。

    “英雄和神。”我沉思。

    “他们持存。”荷马说,“人世间所有的故事早已存在于我弹奏七弦琴的指尖上。过去,现在,将来,循环往复。太阳底下已无新事。”

    他说完那句话,我发现我躺在一棵树的树根上,手里握着酒杯,似乎前一秒还在喝酒。我面前是一片旷野,空无一人。

    我低头一看,全/裸。

    好吧,好吧,只要能逃过老楚,全/裸就全/裸。

    只不过,这次,我又在谁的身体里?

    我不知道。我感觉不到这具身体本来的意识。我的身体很放松,极轻极慢,高浓度的葡萄酒让我处于梦与醉之间。也许身体的主人也正爽得什么都没想呢。

    一个男人从旷野驾着马车走过,腰间扎着一把弓。他是个欧罗巴人,鼻子很高,皮肤很白,眼睛是湛蓝的爱琴海。我朝他举了举杯子。他看见了我,下车走了过来。

    “这是什么?”

    “酒。”

    “这个酒和我见过的酒不太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