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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后,连城璧的父亲仿佛掐着点派人来的,直接要带着他去马场,又带话给庄主夫人,请她备一份厚礼捎带过去,他要送人。 庄主夫人看着那小厮:“怎么是去马场,今日不练剑了?还有,礼是准备送谁家,一个个给我说清楚了。” 小厮低头一礼回道:“回夫人,庄主今日准备带少庄主修习骑术。” 庄主夫人点点头,想起前几天她夫君提过这事儿,不过苦于找不到名驹而搁浅。 她饶有兴致问道:“怎么,庄主买到了千里马?” 小厮咽了咽口水,笑道:“自然准备了好马。夫人,那可不只是千里马,庄主说了,那马似乎和汗血宝马差不离呢。” “哦。汗血宝马?”即使不懂骑术,也知道汗血宝马的威名。尤其是江南地界,马场极少,好马更是难得,千金买马恐怕都有价无市。 连夫人这下满意极了,连声道:“不错、不错,只有汗血宝马这样的好坐骑才配得上我儿。” 又听那小厮继续说道:“夫人,那匹汗血宝马并不是庄主买到的,是咱们新搬来的邻居送来的,说结个善缘。庄主推脱不过,又极为喜欢这宝马,所以想请您备一份厚礼,去答谢一番。” “新邻送的?”连夫人有些惊讶。 她尚未接触过这新邻居,也不知道人家做什么的,出手这般阔绰,也不知有何目的。 “你们可见到这家主人没有?” “回夫人,并没有,只见到他们家管家。” 若只是想结个善缘,倒是不必如此破费。送汗血宝马这般贵重的礼物,难道对方是别有所求吗? 连夫人心里各种思忖,最后还是背了一份厚礼。百年的老山参拿了两对,陈年的佳酿装了一车。压轴的礼物是一柄剑,虽然不是神兵利器,却也削铁如泥。 收拾妥当,让管家去回礼,这才让人领着连城璧一起去了马场。 远远的,连城璧就看到了那一匹汗血宝马。 那是一匹白色的马,在阳光下隐隐约约泛着银色的光芒。马身矫健有力,且又比寻常的马多了几分优雅,看起来甚是惹人喜爱。 连城璧几乎一眼就喜欢上这匹宝马,连它的名字都想好了。 “不如叫它银翼罢。” 银翼是一匹好马,疾跑如风,快如闪电。不仅仅连城璧喜欢它,连时家的两个小少爷都眼馋许久了。 知道这马被送了人,时家的小少爷们都不高兴。 时鸣哼哼的看着自己的娘亲:“你们怎么能说话不算话,明明答应把那匹马留给我的,就算不给我那给我哥哥也行,怎么能便宜外人呢?” 他一歪头,很是任性的说:“我不管,必须得把那匹马给我要回来。” “你这孩子,瞎胡闹。送出去的东西哪有收回来的道理?而且,这是你祖父的意思。” 时鸣一听是外祖父的主意,顿了顿,不吵着要马儿了。 娘亲说的祖父就是他的外祖父,他外祖父可是很厉害又很疼爱他的妖界一霸。 当年他娘亲身为妖却嫁给了凡人,他一出生时候就是人妖混血,一团杂毛的小狐狸。 一看到他人身狐耳的模样,直接吓得那凡人把他和娘亲都赶出家门。 甚至怕他娘亲纠缠,还直接请了和尚道士驱妖。 他娘亲也很有骨气,一刀两断,自此另一边的亲戚就断了联系,然后带着时鸣回到了娘家。时鸣从小在外婆和外公身边长大,最最好的朋友是他表哥时越,最最崇拜的妖怪就是他外祖父。 时鸣只叫他祖父。 在他看来,他祖父做什么都是对的,把宝马送到邻居家,一定有他的这样做的道理。 “好吧,我不要那匹马了。我去找哥哥玩别的。”这么说着,唇红齿白的小狐狸开心的咧着嘴,扭头就哒哒哒往外跑。 “你给我站住!”美妇人瞪他一眼,指了指他的头顶:“耳朵没变好。” 时鸣抬手一摸,发现自己又变成毛茸茸的狐狸耳朵了。 他瘪了瘪嘴,不情不愿的幻化成人耳模样。 “这是在家里,又没人看见。就不能让我自由一些吗?”时鸣闷闷不乐:“我想变成原型去玩。” “不行。”红夫人断然拒绝了。 “我们已经搬到了人族的地方,不能和以前一样了。你这么淘气,小心被和尚道士看见抓去。” 红夫人叹了口气,认真叮嘱自己这个调皮捣蛋的小崽子:“今日你舅舅请邻居上门做客,咱们的邻居无垢山庄在人族可是很有声望的,我们的身份须得瞒紧了。你记住,今日不许在外变成妖形,更不能胡作非为给你舅舅添乱,听清楚了?” “知道了。”时鸣心不在焉连连点头。 红夫人笑着看他一眼:“出去玩吧,记着不要给我惹乱子。若是不听话,小心回来我打你。” 第九十六章 “好, 知道了,我一定听话不惹事。” 小狐狸说完转身出了院子,心里有点不太开心。他低头踢着路上的石子往外走。 他喜欢变成了小狐狸的模样, 和同样变成狐狸的哥哥一起在草地上奔跑。 遇到漂亮的蝴蝶追逐着撒欢奔跑,遇到香喷喷的果树还可以爬上枝丫, 一边晃着小脚脚一边捧着果子吃, 别提有多自在了。 变成人好麻烦的,这个也不行, 那个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