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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苏桉最近每天都跟在林砚身边。 在桉哥的有意为之下,两人羁绊越来越多,除了每天早自习在天台补习功课,他们还会趁长课间一起到校门口的保卫处看小白。 三中的周末也分大小,只有大周才会放两天假。 平时课满作业多,能补习的时间有限,给林砚的课时费也没多少,所以苏桉想趁着大周放假、多占林砚些时间,好多给他结算点工资,不然祖孙两人的生活费也太捉襟见肘了。 周末图书馆人不少,咖啡店又太吵,思来想去,补习地点还是家里最合适了。 苏家在远岱市只有两套房子。 一套在城郊,依山傍水的度假别墅。 另一套就是苏桉现在住的,小高层里的复式,离三中只有五分钟车程,这小区是白玲投资建的,当初留一套房子就是为了方便儿子上学。 剩下的,苏家还有两块没开发完的地皮,一块在建居民小区,另一块准备开发成商业街。 苏mama这次回国的目的就是要搞那条商业街。 跟儿子关系好转后,白玲待在家里的时间越来越多,有空还会亲自下厨做点小菜。 这周六她起了个大早。 家里保姆阿姨的亲戚过寿,请假回老家了,白玲想早起想给儿子做顿饭,可她才出卧室,苏桉就已经站在厨房了。 白玲很惊讶:“这么难得放假,怎么不多睡一会儿啊?” “睡不太着。”苏桉挠挠头,锅里是正在煮的粥,菜板上是刚切好的菜。 母子俩的心思落到一起去了,难得周六,苏桉也想给白玲做顿饭,只可惜他厨艺不精,只会泡个方便面,连煲粥都是穿来后跟着保姆阿姨现学的,所以忙活了这半天,还什么都没做出来。 可尽管如此,白玲还是笑成了花,苏mama摸了摸苏桉一头软发,声音温柔极了:“好啦,还是让mama来吧。” “可……” “你今天不是邀请了好朋友来家里做客吗,早饭可不能耽搁,还是改天再表现吧。” 不需要儿子实际付出什么,苏桉能有这份心,她就很高兴了。 菜刀和厨具在白玲手里好用多了,溏心煎蛋、芝士热狗搭配着三明治,再加上苏桉熬的粥,这顿早餐相当丰盛,可吃过饭、跟白玲一起收拾完餐具后,苏桉慢慢就有些心不在焉了。 白玲每次回国内都有工作要处理,昼出晚归,苏桉没想到她今天白天也在家。 倒不是他不喜欢mama在身边,苏桉只是担心白玲会跟林砚不合,苏mama好像不太喜欢他带朋友回家,上次何山来找他借作业的时候被白玲撞见了,她虽然没明说,但她看向何山的目光略带审视。 何山那家伙神经大条,没注意到,但林砚不一样,高岭花心思细腻的很,苏桉担心林砚会为此不开心。 远岱市入秋多雨。 今天清晨还阳光明媚,一近苏桉跟林砚约定好的时间,天忽然阴起来了,还伴着轰隆隆的闷雷声,听着像是要下雨。 “苏桉,你那位朋友带伞了吗?”雨果然下起来了,还下的不小,看着窗外瓢泼雨水,白玲不由皱眉。 “我也不知道……” 这场雨来的突然,白玲又在家,苏桉本想跟林砚改个时间再约,但到需要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从来没留过林砚电话:“我去外面看看吧。” 雨越下越大,完全没有停的意思,苏桉拎起雨伞打算出门,没等换完鞋门铃就响了。 监控显示器里出现了林砚的身影,他手里也拿着伞,耐不住雨大风也不小,所以身上还是湿了一半。 苏桉匆忙开门,湿身的林美人更让人挪不开眼了。 而且林砚在学校总是一身板正的校服,虽然也帅,但远不如私服养眼。 林砚今天穿了米色风衣,内搭白色高领毛衫,冷清如玉,君子谦谦,尽管脸色还有些病态的苍白,也依然明艳的不可方物。 高岭花这身衣服明显只是随便一穿,但因为他那张脸过分优越,苏桉都开始后悔今天没好好收拾收拾了,不然站在林砚跟前,他的存在完全被林美人的光环遮盖了,连刚才进屋给儿子拿外套披的白玲都转手把衣服递给了林砚,瞧他淋了雨,还一阵嘘寒问暖。 苏桉:…… 苏mama对林砚似乎很有好感。 毕竟林砚作为攻二,戏份仅次于双主角,也算有主角光环,白玲喜欢他也理所当然,是苏桉白担心了。 被忽略的无光环男配悄悄叹了口气,但实际上白玲关心林砚只因为他是儿子的朋友而已。 苏桉以前单箭头地跟在霍穆身后,他对他多好,白玲全知道,可霍穆不止没有回应,还多次贬低苏桉,把她儿子的一颗真心当垃圾,让他一次次碰壁撞得遍体鳞伤,好不容易儿子从苦海里回了头,不跟那个损友在一起了,变乖了也听话了,她自然要看住他,让他谨慎交友,免得再重蹈覆撤。 上次来拜访的何山块头大,面相也凶,白玲才会多看他两眼,生怕苏桉被他欺负,可林砚不一样,虽说这孩子瞧着不像个爱笑的,但他看向苏桉的目光十分温暖。 而且林砚生的白白净净,讲客气也懂礼貌,一进门先喊了声“阿姨好”,接过衣服又是一声“谢谢阿姨”,这样的好孩子白玲怎么可能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