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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时左手拎着一个黑色的钓竿包, 右手拎着一个收纳箱, 整齐的摆放在客厅。 客厅的音响小声地播放着《Moon River》, 轻缓柔和。 傅朝安起床时,黎暮正在厨房做早餐,这场景落在他眼中,有着说不出的感动, 简单的三明治, 热牛奶, 就让他鼻尖酸酸的。 像黎暮这种出身权贵世家的大小姐,从小衣来张手, 饭来张口,十指不沾阳春水的, 能做出早餐就够让傅朝安惊喜了。 他从背后抱住黎暮, 贴在她耳边问:“今天怎么醒这么早, 是不是饿醒的?” “不是,我想给你做早餐,才早早起床的。”黎暮拍拍傅朝安的手,拉着他去了餐桌。 黎暮把装着两份三明治的圆盘,和热牛奶, 推到傅朝安面前,双手托腮,期待的眨眨眼,“你快点尝尝,我怕你不够吃, 多做了一份。” “谢谢宝贝。”傅朝安伸手在黎暮脸颊上摸了摸,“你怎么这么好。” 黎暮娇羞一笑,亲眼看着傅朝安把两份三明治吃得干干净净,她期待的问:“好吃吗?” “好吃,以后天天做给我吃好不好?”傅朝安握住黎暮的手,放在脸侧蹭了蹭,眸中是深深的眷念。 他爱她,想把她永远留在身边。 黎暮眼波流转,稍缓片刻,才慎重的开口:“再给我一点时间考虑。” 傅朝安知道黎暮这么说是松口了,前几天她还在逃避这个话题,但他真的很想问一问,一点时间是多久。 她是九九年的圣诞节出生的,现在已经二十周岁了,到了法定的结婚年纪,他等了很久,快要等不下去了。 黎暮被他灼热的视线烫的脸红,她知道傅朝安目光内暗藏着什么,有些不自然地说:“最快三天,最晚月底。” “请你务必要快一点。”傅朝安在黎暮手背,落下珍重一吻。 吃完早餐,黎暮就催促傅朝安上楼做出门的准备,今天他们要去傅家位于京郊的庄园玩,同行的还有几个好朋友。 黎暮被关在集宿的别墅区三个多月,才不会放过每一个出去玩的机会,她早就已经安排好了行程。 上午骑马,射箭,中午在草坪上晒太阳,睡懒觉,下午钓鱼,晚上吃烧烤,看星星,想想就很充实,很快乐。 黎暮这次动作很快,化妆,换衣服,整理随身物品不到半小时就完成了,这次换她在楼梯口等傅朝安。 傅朝安一见到她就笑了,“我们俩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每天都穿情侣装。” 他穿着一件白色的古着衬衫,质感高级,外搭酒红色的休闲西装外套,下装是一件坠感极强的黑色西装直筒裤,搭配一双黑色雾面马丁靴。 身上唯一的配饰就是,鼻梁上的银框眼镜,简单却惊艳,他的一头红发,妖孽长相,雕塑身材,为这套衣服,增添了别样的色彩。 复古又张扬,暗藏着不羁的野性,侵略性满满。 而黎暮的穿搭和他的穿搭有着高度的相似,凑在一起可以出春季情侣穿搭教程了。 她身穿极浅的豆沙色古着花衬衫,衬衫下摆扎进黑色的直筒西装裤内,搭配机能风多孔双排扣的黑色皮带。 外套是跟傅朝安同款的酒红色古着西装外套,脚上的马丁靴也是同款不同色,黎暮穿的马丁靴是酒红色的。 配饰是简单的豹纹框棕茶色镜片的椭圆形墨镜,整身穿搭复古感十足,每一件单品都足够Slay。 黎暮主动牵住傅朝安的手,她仰头看着他,怀疑的问:“你是不是偷看我换衣服了。” “我没有,这真的是心有灵犀。”傅朝安眸色温柔,语气认真,不像在骗人。 黎暮此刻也没心思深究,他到底是不是在骗人,整颗心都放在了傅朝安的薄唇上。 她的手搭在傅朝安肩上,踮起脚尖,主动在他唇上轻吻一下,看着他这张妖孽精致的脸,喃喃道:“你好帅啊,我太喜欢了。” “你是不是因为我这张脸,才喜欢我的?” 傅朝安酸溜溜的问:“如果遇见比我帅的男人,你是不是会被心甘情愿的拐跑,连头也不回?” “不会。”黎暮主动环住傅朝安的腰,“在我心中你就是最好的,谁都替代不了,我只喜欢你。” 傅朝安宠溺一笑,抬手在她挺翘的鼻尖上捏了捏,“你呀你,就会说甜言蜜语哄我,等你不喜欢我了,我在你心里就是世界上最坏的浑蛋。” 但是,他真的很吃黎暮甜言蜜语这一套,整颗心都化成了摊软水。 这让他真切的感受到这份感情是双向的,她也喜欢他,爱他。 等她长大的这些年,真的很难忍。 *** 傅家位于京郊的法式庄园建立在山林之中,占地面积几万亩,整个庄园就是个大型野生植物园,城堡般的主建筑前有一片澄澈的人造湖,水天一色。 湖内还有黑天鹅缓缓游动,高贵典雅,林间有灵动,可爱的小鹿在奔跑,草坪上有四,五只慵懒的猫在晒太阳,还有几只金毛在追蝴蝶。 庄园内设施豪华齐全,包括跑马场,高尔夫球场,射箭场,游泳馆,击剑馆,篮球场等运动场所,多达十几种。 鱼塘,烧烤场地,采摘园,酒庄,宴会厅,画室,音乐厅,天文观星台等应有尽有。 黎暮来过几次,只是她记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