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民国成为魑魅魍魉之主[穿书] 第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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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好了,今天的读书就分享到这里了,大家还有什么想说的吗?”一位女同学收起自己的书本道。 华阳大学有读书社,是专门让学生交流书籍用的,有了读书社后,一些珍贵的文本也可以向学校借阅,因此读书社的人数不算少,今天参与活动的人就有十多个。 仔细瞧,桓慕琛居然也在其中。 不过他一副闲得无所事事的模样,仰着头,瘫在椅子上,快要睡着了。 他是被朋友林兆拉来参加的,因为读书社里有一个林兆想追的女同学,叫余雪。 桓慕琛反正也闲的没事干,加入进来倒也没什么,毕竟又不需要他自己分享书籍。 桓家的三少爷,谁会逼他去读书分享。 听着别人读,还能催眠,桓慕琛在这里睡觉的质量都好上不少。 今天读书分享后,桓慕琛打个哈欠要离开。 有人道:“大家先别走,也认识好长时间了,不如趁着闲暇时间我们聚一聚,一起吃顿饭怎么样?” “我家就是开饭店的,虽然算不得什么大饭店,但是味道也不错,我请大家,如何?” “好啊,不过怎么能叫你破费,大家一起凑凑钱就行了。” “我同意,都是同窗,聚一聚大家也好更了解一下。” “可吃完饭时间都晚了,我家有门禁……” “那这样,谁愿意去举个手,没有空或者不方便的下次再约。” 大家都在读书社相处了不短的时间,因此也愿意去吃顿便饭增进增进感情。 除了零星几个没有举手的人,剩下的都可以参加。 桓慕琛没举手,他不想去。 林兆拉了拉他:“琛少,陪我去吧。” 余雪性格活泼,爱凑热闹,也举了手。 林兆要追她,就也举手一起去吃饭。 桓慕琛:“不去,又不是我追人,陪你参加读书社就不错了。” 林兆是林家的小儿子,上头有大哥和二哥,两人早已参与了林家的生意。 林兆算是老来得子,所以全家人都宠着。 不过稀奇的是,倒没把林兆宠成什么都不会、骄横跋扈的二世祖,反而林兆的性子是有点温吞的,做什么反应都慢半拍,平时人也迷糊,丢三落四,还有一点点轻微的脸盲,不熟悉的时候是不记人的那种,叫林家人很是不放心他一个人在外面,生怕吃亏。 但林家人也没想到,林兆居然会和桓慕琛交上朋友。 这说来却也有趣得紧,多亏了林兆轻微脸盲的毛病,连桓家的三少爷都没认出来,在桓慕琛不耐烦时还毫不害怕的要与人做朋友。 林兆性格好,有时候被骂也丝毫不介意,一来二去,桓慕琛倒也认下了这个朋友。 直到之后林兆才反应过来桓慕琛是桓家的三少爷,反射弧简直能兜一个大圈子,令桓慕琛无语死了。 “我、我不敢和余雪说话。”林兆小声道。 他这还是第一次喜欢人,初见余雪时,就觉得她像是一抹阳光洒在他的心房上,连轻微脸盲都治好了。 桓慕琛嗤笑:“难不成你要我帮你去告白?小心她到时候喜欢上我。” 林兆:“这个肯定不用,我、我自己……” 两人正说着,话语中的主人公就走了过来。 余雪有着一头齐耳短发,模样清秀漂亮,眼睛很大,性格活泼开朗。 她道:“你们在这里说什么呢,还不走,对了,桓三少真的不去一起吃饭吗?” “不去。”桓慕琛道。 “哦。”余雪又看向林兆:“林少爷呢?” “我去。”林兆耳尖泛红,不敢与余雪对视。 桓慕琛:这小子全家独宠,到底是怎么养成这个性格的? 林兆最后自己去和大家吃饭了,桓慕琛回家。 吃过饭,大约也是喝了点酒的缘故,大家都很兴奋,于是便有人提议,不如玩会儿再回去。 “好啊,不过玩什么?你们平常有什么爱玩的吗?” 有人就把自己爱玩的游戏分享出来。 不过这些游戏要么不感兴趣、要么就是不会玩、要么是没什么意思。 “那玩什么?” “诶对了,你们喜欢冒险吗?”有人道,拿出一张报纸:“要不然我们挨个试一试这上面的见鬼十法?” “见鬼十法,这是什么?” “报纸上面还有这些呢?要是做了,真能见着鬼不成?” “怎么可能,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鬼,这都是封建迷信,哪家报纸登的?回头我就投诉去。” “没错,大家都是新青年,怎么能搞封建迷信那些东西呢。” 余雪也看了看报纸,觉得有趣,她道:“还真是凑巧,我们这里也正好是十个人,要是玩的话,每人试一个办法,哈哈就当锻炼胆子了。” “要是不玩,大家就现在回去好了,反正时间不早了,明天还要上学呢。” 有人不想就这么回去:“玩吧玩吧,我特好奇这上面的方法。” “再者都说是迷信了,这世界上根本没有鬼,既然如此,那还怕什么,万一真引来鬼,咱们一身正气,难道还怕它们。” “有人想玩吗?举手表决……好,少数服从多数,那就玩玩看。” 拿出报纸的那人叫小郑,他道:“既然大家要玩,咱们就先研究研究这上面的方法。” “我觉得有的是可以排除掉的,比如这一条,怀孕的时候自杀,据说孕妇自杀不成后,会看到一般人看不到的东西,比如鬼。” “咱们这里没有孕妇,自然做不成。” “别的呢?”有人问。 “这一条,用死人的骨灰混合水涂抹在眼皮上面就可以看见鬼。” “还有这个,午夜捉迷藏见鬼,要在树林里或者墓地附近,抱着一只黑猫玩捉迷藏,到时候鬼就会加入进来,和我们一起玩,它会挡住其中一个人,让我们找不到他,直到放开黑猫,让黑猫带我们找到鬼,丢掉的那人才会出现。” “这一条是吃死人的祭品饭,还有这一个,去阴气重的地方拍摄,这些倒是都可以在一个地方完成。” 林兆听着,对做这些事情,心里有种莫名的害怕。 可他看了看别人,没有人说不玩,也没有人要退出,于是他便也没有张嘴。 “接着说,其余的办法呢?” “别急,听我往下念呗。” “还有在十字口点燃火盆,然后在午夜时间准备三菜一饭,再拿出一个空碗用筷子不停的敲,到时饿死鬼就会出现来吃你准备的饭菜,但要切记,绝对不能停止敲碗,否则一停下来,饿死鬼就会看见你,来上你的身。” “还有就是弯腰,从双腿之间往后看,在房间里打伞,穿在死人身上穿过的寿衣睡觉,在半夜对着镜子梳头。” “现在时间距离午夜还早,要不然我们先去墓地吧。” “行,那就去,对了,这里离我家不远,我去拿个相机,正好,在房间里打个伞哈哈。” “那咱 们没有黑猫怎么办。” “你们有谁养猫吗?” “有养,但也不是黑猫啊。” “那要是没有,就不试这个方法了。” 没多久,他们拿了相机,顺便在房间里打了一下伞,无事发生。 一行人更不觉得做这些事情有什么了,但大家一起去墓地,就有种冒险的刺激感。 他们平时都是读书分享,安静的文人姿态,少有这种大半夜放肆的情绪滋生、高昂,一时间兴奋占据头脑,脑海里全是叛逆行为的激动、兴致勃勃。 年轻人行动迅速,不一会儿就到了一处墓地。 这处墓地不算大,规模小,管理自然也不好,没有人经常打理,地面长出了杂草,墓地的墓碑摆放也不算多整齐好看,还没有灯光,漆黑一片,显得阴森森的。 墓地附近没有住房,当然也没有人员走动。 一到这里,周围便显得分外寂静,一点声音都会放大许多。 林兆有些害怕了,想离开,脚步慢了下来。 余雪似乎注意到他的情绪,打着手电筒也跟着慢下脚步,来到他身边,低声说:“你怎么了,是不是害怕?你要是怕的话,不如先走?” 林兆张了张嘴:“我、我不怕。” 余雪似乎看出他的强撑,笑道:“没关系,悄悄告诉你,其实我来这里也有些害怕了。” “我也胆子小,你要是不想玩了,不用顾及面子,我和你一起走。” 手电筒的光亮下,余雪对着他笑了笑,显得那样好看。 林兆突然觉得有余雪陪着,他就不怎么害怕了,于是再次摇头。 余雪:“行,你要是想走,就和我说一声,我送你回家。” “好。”林兆下意识回答。 等说完,他却觉得似乎有哪里不太对劲。 嗯?余雪送他回家?不对吧,不应该是他送余雪回家吗? 林兆挠挠脑袋。 恰巧这时,前面突然发出一声惊叫。 “怎么了?” 走在最前面的人拍拍胸口说:“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是什么,原来是有只猫窝在了墓碑上,啊,还是一只黑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