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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班和老大

    林旭轩是个好人。

    但有的时候好人也并非褒义。

    易振阳今年二十七岁了。

    他是一名典型的alpha,这个典型在工作能力上也不意外。他虽然年轻,但能力不容小觑,尽管现在还是需要学习,但老爹已经逐渐把一些重要项目交付给他了。

    很早以前他就知道他人对自己的脾气颇有微词,但他并不在意,反而更加高调,他自认自己足够优秀,所以骄傲和自负也只是合理的自我认知,训斥属下是因为他对工作要求严格,而阴晴不定的原因是别人不理解他的思绪,跟不上他的节奏。

    易振阳一直没什么特别的爱好,高中大学的时候他也没有去过网吧,没有和同学一起打过游戏,看着嚣张,也没有做过纨绔子弟的混账事。到了公司后一直努力工作,下班之后就是加班,或者酒席,或者晚会,如果什么安排都没有,他会到林旭轩家坐坐。

    也许会聊一会公司的事,也许会闲聊,但更多的时候是各做各的事情,互不干扰。

    这个习惯从很多年前就已经养成了,彼时两人正读中学,学业繁忙,一起放学,一起吃饭,一起写作业,一起打游戏,这就是他和林旭轩的青春,在易振阳看来,没有什么大波大浪,普普通通平平凡凡。

    林旭轩是易振阳最信任的人,知根知底,从不怀疑。

    无论什么事情,林旭轩都会守口如瓶。无论什么事要做,林旭轩从来不会多问原因。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易振阳一个电话,林旭轩也会立刻赶到他身边。

    他是易振阳最忠诚的跟班。

    林旭轩升职成了林秘书后,有好友劝林旭轩,你何必呢,你也并非庸才,何必屈居人下,如若还在原来的部门,无需几年,你就能出人头地,为何选择为人家做牛做马当个跟班?

    林旭轩捧着茶,用那素来温和的微笑安抚好友:“习惯了,也挺好的。”

    “你这是什么习惯?斯德哥尔摩?还是享受自己当个好人的乐趣?”好友摇摇头,“真是没法子理解你,beta到你这个程度的beta也真是少见。”

    “当beta未必是个坏事。”林旭轩笑笑。

    “可你这样的beta实在让人夸不出来。”好友撇撇嘴。

    “我和易振阳关系好,他缺个秘书,我帮忙不是很正常?“

    “你这可不叫帮忙,叫什么任劳任怨,任人使唤。”

    “你知道易振阳的信息素是什么味吗?”林旭轩忽然扯到另外一个话题。

    “我对alpha的信息素可没有什么兴趣……什么味道?”

    林旭轩忽然笑得很开心:“秘密。”

    好友忽的被林旭轩的笑惊起一身鸡皮疙瘩。

    易振阳的信息素是苦咖啡。

    “一杯不加奶不加糖的热美式。“林旭轩招呼助理。

    怎么林秘书总是喜欢喝这么苦的东西?

    助理应了声,带着满腔的疑惑,把咖啡端给林旭轩后,又想,这可能是挑不出特别地方的林秘书身上稍稍有点特别的地方。

    林旭轩端着咖啡走向易振阳的办公室,先是敲了敲门,没有人应。他推开门,被扑面而来的冷气冻的一哆嗦,合上门,他开始搜寻易振阳的身影,最后在落地窗旁边的沙发上看到了熟睡的某人。

    他把中央空调调高两度,又从里间拿出一条毯子,轻轻盖在易振阳身上。熟睡的易振阳毫无警觉和防备,一向暴躁的脸也少了几分戾气,安静又无害。

    林旭轩蹲下来,凑近去看易振阳的脸,感受到他呼吸时温热的气息喷在自己脸上。仔细去看,易振阳的脖子上有几处暧昧的红痕,显然新添不久。他低下头,轻轻闻着易振阳身上的味道,是苦咖啡,混着一点薄荷味。

    他慢慢站起来,把毯子向上拉了拉,遮住那碍眼的痕迹。

    Beta的信息素是中立、无害的。倾向于调和的beta,他们的信息素往往不具有攻击性,相较于alpha和omega,实在是没有什么存在感,很少令人印象深刻。

    当然,beta闻得到信息素,他们的嗅觉不会弱于另外两种性别,同时他们也不会被alpha的信息素压迫,也不会被omega的信息素吸引,这一稳定的特性是beta成为人数最多的性别的重要原因。

    林旭轩的嗅觉记忆力不算差,他仍能准确的识别出老妈的杏仁糖味,老爸的啤酒味,易振阳老妈的牛奶味,老爸的烟草味。易振阳的苦咖啡味,还有文羽安的薄荷味。

    文羽安和易振阳的故事很长,时间之跨度事件之纠葛,可惜中间鲜有林旭轩出场的余地,一定要加上他的话,也只是偶尔出来说句话的龙套小弟。

    林旭轩是必不可少的,林旭轩是不用描写的。

    文羽安和易振阳都是alpha,中学时两人不同班,却都是年级里最耀眼的人,大学时这两个祸害终于相遇,文羽安容貌极为出色,家境优渥,又桀骜不驯自负自大,简直就是另外一个版本的易振阳。

    林旭轩无从得知他俩是什么时候厮混到一起的,那时林旭轩正陷入他老妈跟老爹的复合风波中,暂时脱离了易振阳跟班的身份,等他摆平那个想回来求复合的混账老爹时,他发现易振阳身边已经多出来一个人。

    好在上天怜悯他,又留给他一点位置,不至于让易振阳身边再也没有容他之处。

    那时易振阳和文羽安常常吵架,甚至会打起来,两个暴怒的alpha带着他们富有侵略的信息素厮打在一起,而之后往往是易振阳打电话给林旭轩,之后林旭轩会在包厢里看到一身伤痕和疲累的易振阳,在喝完数瓶福佳白和听完一肚子抱怨之后,易振阳结账,回家,和文羽安和好,林旭轩回家,同时扔掉包里刚买的碘伏和创口贴。

    大学的时候,林旭轩的鼻尖总是弥漫着苦咖啡和薄荷相织的味道。

    那时林旭轩的好友给他介绍了个女孩,一个omega,身上带着甜甜的咖啡糖味,和一张没有戾气的,天真无邪的脸。

    林旭轩喜欢这个味道,正如同他喜欢女孩温柔的模样,没过多久他们就开始交往。

    一个温柔的omega,自然也喜欢温柔的人。女孩喜欢林旭轩温柔地看着她的样子,他们俩颇有默契,好像天生是一对,对人说话总是那么温和有礼,心思也都敏感到能察觉到别人的小心思和小动作。有人说他们俩在一起时,就好像世界上的善意聚集在了一起,给人带来平和的气息。

    但是热恋中的林旭轩并没有放弃当一个跟班,他想当一名称职的男友,他无时无刻不看手机,提前准备每个节日的礼物,偶尔带来一个小惊喜,在女孩生理期的时候煮上姜糖水。可每当易振阳打来电话时,他都要向身边的女友说声抱歉。

    “抱歉……我朋友有急事。回头补偿你。“他温柔的亲了下女孩气鼓鼓的脸,然后起身赶往易振阳所在的地方。

    可人的耐心总是有限的,再温柔的人也有脾气。终于在有一次易振阳的夺命连环call下,女孩摔了东西。

    “分手吧。“女孩说。

    她一向笑得像月牙的眼睛睁得很大,眉毛也紧紧的皱在了一起,眼泪慢慢的划过脸颊,一旁的好友几乎就差把林旭轩按在地上让他祈求女友的原谅,而林旭轩想着刚才通话时嘈杂的酒吧背景音和易振阳醉醺醺的声音,忽略了好友的眼神暗示,听到女孩又重复了一遍分手,他不由得愣在原地。

    “他比我重要。”女孩笃定的说。

    “……”林旭轩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局促的站着,手里拿着手机,本来准备去找易振阳,可现在却迈不开腿。

    女孩坐了半天,林旭轩也只是咬着嘴唇一言不发,她终于彻底失望了,捡起一本书砸到林旭轩脸上:“滚啊!“

    林旭轩疼的倒吸一口凉气,踌躇了一下,在好友鄙夷的眼神和女孩的哭嚎声中,低低地说了句对不起,然后像个过街老鼠一样,匆匆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