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人类是脆弱的物种,而出生体弱、只会读书的宴江更甚。 这一遭昏迷过去,他凌晨时分便发起了高烧,身边又没有人照顾,就这么倒在地上胡乱做了整整一天半的噩梦。 直到第三天中午,才在饥渴的催促下堪堪惊醒。 宴江用力睁开被眼屎糊住的眼,晕晕乎乎地反应了好久,眼神才勉强聚焦,发觉自己正躺在厅角的地上,身上又烫又乏力。 天光大亮,将草屋内每一处破败都照得无处遁形,熟悉的家,却是不太熟悉的视角。 旋即,晕死前的恐怖经历回归脑海。 寒气渗骨的鬼雾、匆匆一瞥的无头男尸、犹在耳边的诡异歌声,以及意识消失之际听进了耳朵里,却没来得及理解的那句话。 “长得倒还行,且你留一命伺候本座的吧。” 他还活着? 他还活着! 宴江猛地翻身坐起,势头太猛,眼前骤然一黑,下意识急急扶住身旁的木柜,才好歹重新摔回地上去。 他皱着脸缓了好一会儿,才缓慢地恢复视力。 屋内一片狼藉,唯有的几件家具也是东倒西歪,原本就用得极旧的木凳子已然散成一堆木柴,惨不忍睹。 却好在还是熟悉的家。 茅草挡不住的烈阳将空气都晒得暖洋洋,没有那恐怖的寒气,也没有看见不该有的东西。 宴江抚住胸前,劫后余生地长舒一口气。 却依然不敢多做停留,哪怕他还病着,高烧未退,也强撑着抖手抖脚地想要爬起来。 起身的时候,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身上竟盖了一条薄被,他不敢细想。 狼狈的书生踉跄扑进卧房,掀开床上已经毛边了的草席,又挪开一格木板,从其下掏出这些年存钱的小木匣,塞进怀里就往外跑。 撞开大门,举目尽是贫瘠的土地,就算是乡中最偏僻的角落,在烈阳下也不见任何阴森寒凉,仿佛前夜的撞邪只是大梦一场。 但宴江清楚地知道那不是梦。 他赤着脚,一身狼狈、连滚带爬地在村中奔行,所幸这个点村民几乎都下田去了,倒也没遇见什么人。 只在村头王大夫的破院边上差点一头撞上黄婆子。 宴江一手扶着身边的篱笆,也不知道是吓的还是病的,红着一张脸不住粗喘。疯癫老妪一见他,混沌的双眼却瞪大到极限,脸上数道沟壑挤做一团,写满了恐惧, “来了……他来了!”她扯着尖细的嗓子怪叫起来,“全都要死了!全都要死了——!” 黄婆子早些年还没疯的时候,腿上曾被锄头砸伤,后来没有好好养,走路时跛得厉害,这一刻却突然完全痊愈了一般,转身跑得飞快,嘴中尖叫凄厉,仿佛宴江是什么可怕的魔物。 没有人会在意一个疯婆子的话,放到两日前,宴江也如此。 但放到今日,听到这席话,他却再也淡定不起来,当场白了脸。 谁来了?又是谁要死了? 喘到胸腔发疼,忍不住重重咳嗽了好几声,才借机找回一点理智。 是了,眼下要快些逃走,逃得越远越好。 逃命之际,也顾不及什么礼义廉耻君子之道了,宴江只紧紧抱着钱匣子就跑出了爱梅村,花一文钱搭上路过的驴车,一路直奔县城最中心,顶着路人鄙夷的指指点点,扎进烟花巷最大的青楼里。 这是他眼下能想到的最安全的地方。 虽是个书呆子,但这些年在闹市摆摊,多少还是有些见识,他知道红袖馆是整个锦县十八乡中最豪气的娼馆。 一楼大堂供喝花酒之用,二楼是姑娘们接客的房间,三楼则设清净雅间,给那些个不惯与姑娘同床过夜的、纯喝花酒不嫖娼的客人们歇脚。 烟花之地彻夜灯火通明,来来去去的又尽是些血气方刚的男子,此地阳气重,想来阴邪之物断然不敢靠近。 就是老鸨势利了些,见来者一身破布白衣又脏又皱,马上就喊了龟公要将人轰走,临了见人巴巴地掏出钱来,才勉强收了客,唤来跑堂的给人带上三楼客房。 宴江红着脸连连小声道谢,虽然掏钱的时候rou痛得像在滴血。 进了客房,好声好气地拜托店小二帮忙煎了药端来,又强撑着换掉一身沾着干涸尿迹与土渍的衣服,一通忙活之后,天色已经渐渐暗下。 伴着楼下逐渐热闹的人声,宴江才终于得以在榻上躺下。 没有办法,一介书生,拖着病躯走到这里已是极限,还得是托了爱梅村紧邻县城的福。 他太难受了,必须先休息一番。 却也不敢灭烛火,就这么直挺挺地躺着,不断地安慰自己暂停恐慌,强迫自己入睡。 哪怕一闭眼,一幕幕恐怖的画面便不断涌到眼前来。 好在最终药效还是渐渐占了上风,躺着躺着,便也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一夜无梦。 这一觉睡得极沉,并未如猜想的那样遭噩梦缠身,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烧也退了,除了精神头仍有些疲乏之外,身体倒是恢复如初。 门外间或有脚步声,是昨夜住店的男人们陆续离店的走动。 宴江坐在床上呆坐。 病好了,神智便也随之清晰起来,才想起许多昨日被自己忽略的事情。 他掀被蜷起腿来看,果然见脚背上一道红痕,是那夜摔倒时划出的伤。 宴江颤抖着手去摸那层薄薄的新皮,除了手感更加嫩滑点,倒已经和周围皮肤连接完美衔接。 对于病中的他来说,未免好得太快了些。 太不正常了。 昏睡前听到的那句“留着伺候”,以及黄婆子的疯言疯语犹在耳边,一次撞邪已经要了他半条命,若是那脏东西真的盯上他,那他还有几日可活? 他是真的怕,死死盯着那道伤疤,好久都不过大喘气。 却又在某一瞬间突然回过神来,一把抓起床头的钱匣子打开,仔仔细细地将自己的存款数了三遍。 已经所剩无几。 君子也要为财米油盐所累,需活命,还需生存,若是没有钱,即便鬼怪不来,他也会饿死街头。 书生抿嘴,攥着银钱权衡许久。 半个时辰后,还是退了房,躲躲藏藏地出了烟花巷。 要说起来,锦县并不是个十分大的地方,只县城的一片区域算得上稍微富庶,地处正中心的方位,下属十八个乡包围环绕在四周,却没分到半点油水。胡十乡是其中一个,其下又分割为四个村落,除了最大的罗旺村有条件设集市外,其余三村各有各的穷苦,这也是宴江虽家住爱梅村,却必须每日步行到罗旺村支字画摊的原因。 昨夜的平安无事给他带来了一点底气,他本就是孑然一身的一介草民,与人无怨,与世无争,鬼怪并没有道理盯着他缠。 只是那一夜的经历到底把他吓破了胆,胡十乡,宴江是铁定不敢再回去了,便计划着往胡十乡反方向的西北边逃,到月三乡寻个安身之所,再做打算。 此时已经快到中午,好在夏季的日头长些,距离天黑约莫还有五个时辰,加紧点脚程不歇息的话,应该能堪堪赶在天黑之前走到。 来往送货的驴车间或路过,朝行人吆喝招呼,宴江看了两眼,又看看自己手上数目寒酸的银钱,最终还是朝车夫摇摇头,示意自己不搭顺路车。 而省下的这几文钱便作为香火钱,在快出县城的时候,顺路拐进间有点香火的庙,求得一枚护身符,才继续上路。 赤色的红纸袋上用佛文写着:平安乃万福。 宴江捏在手中,牢记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