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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香椿如白驹过隙

    第二十八章    香椿如白驹过隙

    这一晚经历了这样一场突如其来的地震,毓贤后面半段时间虽然尽力平静,终究不是睡得很好,到了第二天早上便有些疲倦。

    起床之后,她重新穿过光门,有些紧张地向四面一看,倒是还好,并没有山崩地裂、树木倒塌,眼前的景物似乎并没有什么变化,或许只是小地震。

    虽然是如此,毓贤也是很警惕了,从这一天开始,连续一周的时间,都只是在这里获取食材,烹调食物,然而晚间绝不住在里面,这样一种惊惶直到半个月以后,见果然没有什么动静,这才渐渐地平复了心情,仔细检查石窝,好在也没有墙体开裂之类,于是毓贤便又将那只金库盒子挪了回来,自己也重新在这里过夜。

    四月二十号这一天正是周日,毓贤搬着梯子来到河边,将那木制的折叠梯在树下打开来,踩着上到高处,从枝条上采下嫩芽来。

    是香椿,溪边长了一些香椿树,从前在北平的时候,每年接近谷雨的时候,便是吃香椿的好时节,上方山的香椿肥厚鲜嫩,母亲总是会买了来摊鸡蛋,或者做成炸香椿鱼,而自己尤其喜欢吃包了香椿的春卷,还曾经和母亲发过议论:“香椿可惜是清明谷雨才有,赶不及立春时候,如果是在立春当天,吃到香椿的春饼,那才是好呢。”

    母亲当时笑道:“听说过去宫里面,立春便有香椿吃,想来也拿这个做春饼,总归不是平凡之人能够享用的。”

    后来自己看,“草桥惟冬花支尽三季之种,坏土窖藏之,蕴火坑晅之,十月中旬,牡丹已进御矣。元旦进椿芽、黄瓜,所费一花几半万钱,一芽一瓜,几半千钱”,正月过年的时候便有了香椿,那还是在明朝的时候,想来清代宫廷之中也差不多,民国之后,各种小吃多托名慈禧,比如栗子面小窝头,可惜没有怎样听过立春日的香椿春卷。

    北平的春卷,是相当讲究的,齐齐哈尔也有春饼,却不过是卷土豆丝、豆芽菜、煎鸡蛋之类,饼也不够薄,就是一张油饼卷小菜,北平的春饼则是薄薄一张皮,里面卷了笋丝、rou丝,像是自己家里,还会添加鸡丝、韭黄,等到后来自己成为太太,雇的一个好厨子,虾仁冬菇的春饼都是寻常,会往里面添加海蛎子,相当鲜美。

    自己又让他在里面加香椿,厨子老谭便用香椿配了冬菇和鸡丝,微火炸出来一盘金黄酥脆的春饼,咬开来鲜香满口,实在诱人,虽然是极喜欢吃,只是吃不多,那时候自己的脾胃已经弱了,这样的春卷,吃不过两三只就觉得有些腻,便将余下的给了张妈和老谭等人。

    在共产理论,这或许是表现了“上流阶层生活的骄纵奢靡”,不过佣工的那几个人都很开心,算作是那个时代的“员工福利”吧。

    今年的春季,本来是久已盼望的,准备着吃香椿,哪知却忽然闹出这样一场地震,就在清明之后的两天,这香椿不过半个月的时光,看看便错过了,那些天自己虽然也在菜园里摘菜,或者从溪水里提出鱼笼虾笼来,可是却无心登高摘椿芽,毕竟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会震一次,倘若把自己从梯子上摔下来,弄做个骨折,可就十分麻烦。

    行娟前一阵刚刚锁骨折断,冬季里早晨还没有叠被,毓昆和卢保兴都在厨房,毓昆做早饭,卢保兴倒脏水桶,行娟就站在炕梢装被的木箱上面往炕上蹦,也不知怎么一个角度不对,便折断了左边锁骨,她还不觉得疼,只是觉得左臂抬起困难,吃饭的时候将左臂垂在下面,端饭碗十分勉强,还是卢保兴发现她栽歪着一边肩膀,连忙问是怎么回事,毓昆赶快带着去医院,拍了片子发现是锁骨断了,于是将那手臂吊了几个月,好在是左臂,不耽误右手写字,没有第三次给从学校领回来。

    毓昆对此十分郁闷,和自己说:“她这是怎么蹦的呢?炕上的棉被当时没有叠起来啊,那棉褥子也厚,箱子不高,怎么就会骨折了呢?”

    毓贤笑道:“大概是寸劲儿,力气没用好。”

    毓昆叹道:“好在她年纪小,骨头长得快。”

    因此这一年的清明谷雨,忽忽焉就过去了,到终于确认这里已经平静下来,前面的小地震不是后续大地震的先兆,之后也再无余震,时节已经是谷雨了,月份牌上标注着,这个周日正是谷雨的节气,想一想很有一点惊险的感觉,只要过了谷雨,香椿便神奇地发生变化,香椿的节令如同白驹过隙,倏忽一个不留神,便已经老了,不堪烹调。

    毓贤对于地震是相当的警惕,一九七六年唐山大地震损失惨重,死去许多的人,当时是举国震动,那一年中国的变故实在是相当的大,巨变简直一个接着一个,自己单是听着新闻,便感受到那种震荡。

    虽然与北平唐山都离得相当远,不过那边的事件却也波及到这边,尤其是唐山地震,竟然和自家发生了关联,三姨的丈夫就是唐山人,全家都死在了地震之中,他隐瞒了结过婚的经历,与毓贤的三姨母结婚,后来才晓得曾经有过妻子和孩子,三姨很是恼火,不过已经结婚,又有了两个孩子,也不好就这样分开,那个男人其实还不错的,高高的个子,白白净净,相貌斯文,打扮起来很有风度,而且很能做家务,家里做饭洗衣都是他,只为有这样一个曾经欺骗隐瞒的行为,惹得三姨耿耿于怀。

    毓贤今天是比较懒得做春卷,香椿采了回来,在开水锅里汆烫了,去除掉涩味,切成了碎,又切了些紫苏的叶片,与早上买来的水豆腐调和在一起,便是午餐的配菜。

    毓贤舀了一勺香椿紫苏豆腐尝了,味道真是不错,让自己想到了当年北平的老豆腐,自己当然是很喜欢吃豆腐脑的,不过也喜欢吃老豆腐,母亲曾经玩笑似的说自己:“口味倒是不高,偏是喜欢和那些佣工坐在一起。”

    街边小店吃老豆腐的,许多都是劳苦阶层,比如缝穷的,做工的,毓贤作为那时刚刚兴起的新型人物种类——女学生,纵然与人搭桌,然而她的衣服气质无形中便将自己与别人区隔开,不过听周围人的说话,倒也新鲜有趣。

    这种街边的老豆腐,便不像自己家里那样精致,一般不会加卤虾油,调味料多是酱油、醋、辣椒油、芝麻油,再加一点韭菜末,不过因为这种简单粗犷,吃起来便格外豪爽,况且周边又热闹,毓贤听她们讲些民生,没有那么文绉绉,觉得比起读书来,是另一种风味,鲜活得很,此时回想起来,已经是恍然若梦,人间变化太大。

    其实东北的豆腐也是好的,齐齐哈尔的水豆腐,都是用盐卤来点,吃起来颇有当年北平老豆腐的风味,况且这一片地方的土壤十分肥沃,有名的“黑土地”,出产的大豆非常好,因此当初上海知青才带了黄豆回去,一是生产队直销的大豆比较便宜一点,二也是这里的大豆确实是好,颗粒饱满,味道香浓,做出来的豆腐当然也都十分醇美,带了nongnong的豆子味道,有时候这样一碗老豆腐,就让自己恍然又回到了当年的北平。

    因此每当毓贤回想起往事,便买一块豆腐来凉拌,她一般很少在外面买菜,不过偶尔买一块豆腐,她也不是很喜欢吃干豆腐,只是偏爱水豆腐,确实真的好吃,另外也能够找回一点旧日的回味。

    到了七月中旬,又是暑假,这一年的暑假,学校组织去北戴河秦皇岛旅游,许多人都很有劲头,北戴河可不是一般的地方,乃是中央干部夏季避暑的场所,如今自己也去了那里,当然是感觉不太一样。

    毓贤如今对于生活中的乐趣,比较的有了一些兴趣,这一次很是尽兴,回程途中还笑着说:“哪一年可以去一下承德的避暑山庄观光?”

    郭宁笑道:“或者去北京?好想看一看我们的首都啊。”

    毓贤登时深深吸了一口气,北平啊,虽然许多年来萦绕在脑际,可是对于重回北平,却竟然并没有那样的热切,曾经的北平,似乎就只是这样存在于她的回忆之中就好,她并不渴望重游故地,毕竟这么多年过去,如今的北京已经不再是当年的北平,城墙都拆掉了呢,当然了,“开放搞活”已经有几年的时间,北京应该是有了一番新的面貌,不再像过去那样沉重,北平除了叫做“首善之都”,还有一个名号叫做“灰城”,灰暗沉闷,然而那毕竟是自己的北平,如今再去那里,已经是一位客人,无论从时代上,还是从地理上。

    回到家中休息了两天,毓贤便提了一些东西,去看毓昆,平日里两个人的休息日总是错开,寒暑假探望倒是方便。

    从公交车上下来,毓贤一路向毓昆的家中走去,已经三年的时间,这里变化不大,街边似乎又开了几家小店,卖吊炉饼、五金杂货,还有收废品,只是门面都非常小,而且看起来很简单,虽然似乎是“多种经济”了,可是给这些店这样点缀,夏日午后的光线下,那种荒凉感并没有减退,只是变了一个形貌。

    再往前走,从小学校旁边拐进去,便是一排排平房,也没有什么“胡同”的名字,平时说起来,都是“第几趟房”这样子来算,毓昆住在第五趟房,毓贤拐了进去,西端第二家的房门上用篮色的颜料写着“明天留人”,外围还画了一个白粉圈,这几个字已经挂了一年多,也不知是怎样的意思。

    毓昆家是在这一趟房的东端,接近尽头的地方,隔壁还有一家,因为守着道口,便开了一家小卖店,这一家人也是脑子比较灵活的。

    毓贤正在叫门,便听到附近“哦!啊!”的大声叫喊,她转头一看,一个穿了一身破旧衣服的男人,头上戴了一定绿色的帽子,弓着腰,屈着腿,两只手向前挥着,其中一只手里还拿了一块砖头,正在赶几个孩子,那男人大概三十几岁年纪,下巴上有稀疏的胡须,然而一脸呆痴,毓贤晓得是疯子二肥,那几个孩子里面,有一个她也看到过,是住在毓贤这一趟房的,叫做小萝卜头,大概六七岁左右,年纪虽然小,但却很是油滑。

    看到这情形,毓贤愈发赶快拍门,好在不多时,毓昆便出来开了门:“小贤,你来了,快进来。”

    毓昆叹道:“大姐,你家附近那个精神失常的人,可真的有点吓人。”

    毓昆点头:“我有的时候看到了也心慌,好在他一般倒是不打人,只不过附近有些孩子爱撩他,有时候惹得他急了,就大声叫,还做出个要动手的样子,幸好还肯听他mama的话,他妈若是站在那趟房前面招呼他,他便回家去了。”

    也真是难为毓贤每每过来,自己为了毓贤家里那条狗,不太敢去,只不过暑假带着行娟去走两次,毓贤来自己这边,倘若遇到二肥,也是有些忐忑。

    一边往里面走,毓贤一边问:“那个人究竟是为了什么变成这个样子?”

    毓昆摇头:“天知道呢,倒是有人说,他小的时候,因为考试成绩不好,他妈总是打他,就给打成这样,不过我总觉得是人家编的,他妈在外面卖冰棍,未必有这样的见识。”

    崔星兰是国高出身,对孩子们的功课也并不严格要求。

    毓贤登时便想起自己前世曾经看过一篇,虽然并不出名,不过却记忆至今,叫做,里面记叙的就是作者看到一个母亲打自己的儿子,逼迫他学习,结尾一段特别慷慨激昂的宣言,大致是说中国的衰亡,不是亡在军阀的手中,而是亡于妇人,因为中国的女人不能像西方的女人一样,教导出欧战之中的勇敢国民,反而是戕害儿子,让他成为痴人,成为不健全的国民,因此哪里是国民之母,分明是国民之敌。

    当时母亲也看了这篇故事,毕竟是北平中上层家庭多有订阅的,她家虽然达不到中产阶级的标准,毕竟算是书香门第,母亲纵然有了些年纪,而且没有进入过新式学堂,但从小也是由家里教导读书,知书识礼,颇为开明,眼看着外面的风气在变化,便也不时地读书看报,瞧瞧当今社会都在说些什么。

    看过了这篇短篇,母亲叹着气道:“从前总是说‘慈母多败儿’,又是什么‘严父慈母’,如今母亲严厉了一些,便成了‘国民之敌’,这世上的风潮,时刻在变,有心去追赶,却总觉得有些赶不上。”

    那个时候自己正值学生时代,一腔激情,满心想的是“年轻人应该引领时代的潮流,未来的世界就在我们手中”,对于母亲的话不以为然,因为自己的头脑之中就每天都有新想法冒出来,那些新思想新思潮让自己非常兴奋,卷入社会的大潮,并不以为辛苦,不过到后来便有些变了。

    进入了房间里,炕上放着几本杂志,毓昆是顶喜欢看杂志,比如,比如,倒是还罢了,对于,毓贤只曾略略翻过一回,从此再也不看,那一期唯独一篇漫画很好,叫做“从奴隶到将军”,描绘的是一个男人追求女人,婚前很是出力洗衣服之类,到了结婚之后,全都交给妻子来干;其实她也很少看,觉得还不如看看电影杂志,那个还更好看一些。

    毓昆给毓贤倒了水,毓贤将一个玻璃瓶放在桌子上:“大姐,做了一瓶韭菜花给你。”

    另外还有惯常的鹅蛋。

    毓昆笑着说:“真是辛苦你了,这韭菜花做起来挺费工夫。”

    毓贤笑道:“其实也还好。”

    之所以拿了韭菜花过来,是因为前一阵聊天,毓昆和毓贤说起三爷爷的孙媳,叫做费瑞英,也是一位教师,有一次两个人在街上遇到,费瑞英问毓昆买了些什么,毓昆说“买了韭菜花”,费瑞英便笑:“韭菜花哪里需要买?可以自己做的。”

    于是毓昆便和毓贤感叹:“费瑞英之前因为身体不好,有心脏病,所以结婚很晚,别人一给她介绍对象,她就不乐意,可是真会过日子,韭菜花都是自己做。”

    忽然间便想到了上海的那些知青。

    毓贤看了看房间里,又问:“行娟去了哪里?”

    “出去玩儿了。啊,对了,小贤,以后你来,不要再拿鹅蛋了,只怕我过一阵能给你拿鸡蛋。”

    毓贤的目光这时落到院子里新建的鸡笼,笑道:“姐夫开始养鸡了吗?”

    毓昆皱眉:“真的是讨厌死了,烦什么来什么,就喜欢养这些东西,真不愧是农村出身,可惜当初插队下乡没有让他去,最喜欢农村的人,却没有下乡。”

    对于农场的种种,毓昆都毫无好感,除了那里的伙食。

    毓贤笑着劝说:“养几只鸡也好,有鸡蛋了。”

    毓昆愈发腻烦:“每天中午都得喂鸡,他中午不回来,都是我干,午休时间这么短,我想睡个觉都没时间,而且这院子也不大,一股的鸡粪味儿。”

    毓昆说的也是实情,院子不很大,养了这几只鸡,确实容易有味道。

    这就是毓昆与卢保兴一个很大的分歧,卢保兴幼年在农村生长,对于那里的一切都很有兴趣,在院子里种菜也就罢了,如今居然开始养鸡,缅怀乡村生活,看来童年经历啊,给人的影响真是相当大,而毓昆实在是厌烦农村的一切,因此两个人有时候闲聊,毓昆说不知农村有什么好,卢保兴就玩笑似的说她是“街溜子”,“街”字读“该”。

    两个人说了一会儿,墙上的那只深褐色的老式木制大挂钟敲了几声——那是当年家中的挂钟,后来搬了楼房,崔星兰处理旧家的物品,这口钟不想要了,其实毓昆对此不感兴趣,只是卢保兴偏爱这种怀旧的风格,因此便给了她家——行娟这时嘴里吹着“菇娘儿”回来了,见了毓贤便欢喜地叫了一声“二姨”。

    毓贤将她拉过来,给她擦着脸上的汗,问道:“在外面玩儿些什么?”

    “我摘了‘悠悠’,给范大娘送去,她说拿来治气喘。”

    “悠悠果”毓贤也知道的,小时候也曾经摘过,紫黑色的小浆果,学名叫做“龙葵”的,范大娘就是隔壁小卖店那一家的老妇人,相貌慈祥,只可惜是多年的老气喘,说起话来上气不接下气,东北这边气候严寒,哮喘发病相当多,因此毓贤每到冬季里,出门时总是格外留意,倘若得了这种病,非常痛苦的,范大娘这些年也是想尽方法治疗,却仍旧是不见效,这一回不知是从哪里找到了这样一个偏方,用龙葵来治疗。

    毓贤将行娟抱在怀里:“真是个好孩子!”